原帖由 3ASV196 於 2009-2-26 09:24 發表 
更有版友叫我記住,社民連議員係民選議員, 有民意授權去做呢d行為, 政府帶起呢d需求
咁講無疑係綑綁概念
民選議員唔代表擁有群眾授權俾佢地去為所欲為
我認為轉變係要靠團結黎實現
唔係靠小撮attention seeker響度搞破壞就有效果
[ 本帖最後由 kychung 於 2009-2-27 00:59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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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粵急行 rail.kychu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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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ychung 於 2009-2-27 00:56 發表 
咁講無疑係綑綁概念
民選議員唔代表擁有群眾授權俾佢地去為所欲為
我認為轉變係要靠團結黎實現
唔係靠小撮attention seeker響度搞破壞就有效果
團結?以香港立法會的議席分佈,有甚麼可能可以大部分議
員團結一致爭取改善民生?
如果下下都要搞到幾十萬人「團結」上街才能爭取到改變的話,
那麼這個政府實在很有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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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3ASV196 於 2009-2-26 11:53 發表 
雖然這是正常, 但用較暴力行為去表達不滿, 係不理性的行為, 如果人人咁做,
必定天下大亂, 所以, 即使政府不接納, 可以解釋到有關行為的動機, 但不影響
有關行為的不合理性... (即人地唔理你d意見, 你就去打人)
...
政治學上,有一句名言:the end justifies the means,雖然我不完全認同,
不過下面眾板友已經提到,如果不掟蕉,分分鐘生果金無得加。
縱使暴力行為不值得鼓勵,不過一個政府要搞到議事廳掟野方才肯生性,
我會覺得這個政府的管治實在大有改進的空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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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DW8306 於 2009-2-26 23:08 發表 
老老實實,如果可以用d手段去吸引市民去關心佢地應該關心既事
我相信咁都唔會係件壞事黎
如果顛狗冇掟蕉,你地估下靠班斯文議員既話
班老人家d生果金要唔要入息審查丫?
最頂唔順係而家民X聯掛晒banner出黎話成功爭取 ...
民建聯係最有禮、義、廉既政黨
全部野都係佢地爭取返黎
冇佢地投贊成票,一定冇野可以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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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AV188.HD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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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明報社評: 縱容議會暴力升級 葬送議員香港形象
http://www.mingpaonews.com/20090227/mra.htm
我大部分同意, 引起我留意的是: "「社民三子」的搗亂,並非議事引起,都是在宣讀施政報告和財政預算案途中發難。.......他的發難顯得為搞事而搞事"
"「社民三子」在會議廳一再表演,他們對被驅逐根本不以為忤,反而認為是光榮之舉。兩者比較,這就是英美民主、議會生活成熟,與本港民主、議會生活稚嫩之別。"
另回返各版友, 見到唔少版友, 都引用生果金事件....直言, 那事件,
我真係覺得好不幸, 亦為日後香港政治留左極壞先例...
未發生的事, 我唔估計, 亦唔敢講, 如果無掟蕉, 有關生果金的資產審查,
一定都會取消.....但在"掟蕉"同"取消有關方案"呢個因果關係, 本身我有保留的.....
而即使有關係都好, 有好的結果, 就是否等於有關行為本身就正確? 是否沒有其他方法?
(現在就好似, "我打劫, 搵左好多錢, d錢我用黎養我阿媽", 養到阿媽係好結果, 但最開頭
的做法, 是否正確?)
政治上, 我一定唔覺得政府係做得好, 好多地方要改善....就以政府推遲政改
的咨詢, 我已經相當反感....但, 這些真是暴力化"抗爭"的理由?
點解我今次要咁堅持, 甚至可能有人認為我勉強人地去認同自己認為正確既事,
因為我正正想帶出, 人一個最基本最基本的價值觀及道德觀..... 好多人, 成日講
民主, 講自由.....但呢d概念, 全部都係建基於"尊重"(我好記得S3BL100版友出
文討論過), 但現在有關議員所做的, 已經唔止唔尊重, 而是已經做緊一D文明社會
不容許的破壞/暴力(不單只語言暴力)... 傷害緊其他人....
如果呢個立場, 呢個理念, 我都唔去堅守, 便講什麼民主自由都無意義
簡單D講, 依家做的事就係, "唔鍾意, 就掟野, 就搶人野lor", 呢d行為, 直言, 幼稚園都
有教是否正確la, 真係唔明白, 點解仲可以對這明顯的是非黑白, 有一個寬鬆的空間去容忍,
甚至有d人, 係容許
有人可能會話, 歷史上, 政治同暴力難於分開...推翻政權, 革命, 都係需要暴力.....我唔反對,
不過這正正係不文明, 不正確的表現, 而且, 依家是否情況去到咁嚴重, 要去到咁做先ok?
其實唔好講咁遠, 幾年前, 香港, 50萬人和平示威, 令23條無立法, 已經令我為香港的民主
自由引以為傲 (不論我是否同意所有示威人士的論點/意見/訴求)...
議員, 無錯係選民選出黎, 代表市民意見, 不過我好希望, 無論議員, 定係市民(包括選民),
都應該清楚一樣野, 就係民主自由背後的最重要概念 "尊重", 即使不同意見, 都要"尊重"
(尊重的意思, 不等於要認同/接受他人的意見)
而如果有人仍然認為用暴力去吸引人注意, 用暴力去達到好的政治結果, 係正確的話, 咁我希望,
支持這些行為的人, 唔係因為社民連那本身的政治意向, 而去支持, 如果下次有人(不論係泛民的人,
定保皇的人, 政府的人還是其他人都好), 以暴力去吸引人注意, 呢d人都去支持la
因為我會對一d 因為唔同政治意向, 而有唔同價值觀判斷的人, 更加感到失望...
[ 本帖最後由 3ASV196 於 2009-2-27 08:49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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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ASV196.KE7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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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16# 的帖子
基本上相當認同閣下的分析。現在輿論傾向反對社民連的做法,
而且動用暴力確有不當。我不知道社民連的支持者有多少會支持
他們今次的行動,作為社民連的支持者之一,我亦認為絕對有需
要檢討,到底是否行動過激、升級得太快?是否可以有其他方式
表達訴求(例如經常性地舉行示威靜坐,當然這要有巿民的支持
和配合,否則孤掌難鳴。
我個人覺得上屆立法會近尾聲的時候,氣氛是最好的。雖然長毛
都會大聲鬧人,不過,無論如何,社會上絕對需要一兩個這種人,
以稍為激烈、出位的方式表達意見。
當然,我相信所有政客,不論政治立場,都信奉馬契維尼主義;
政治學上,亦認為政治是非道德(amoral)的,所以才會有種種
奸詐和常規不接受的行為。不過,這未免缺了少human的元素。
而另一方面,我們尊重別人的同時,亦希望別人能尊重我們。至少,
我覺得政府這次並沒有真正尊重過巿民。我不是說要達成一切巿民
的訴求才算尊重,但至少,高官減薪20%,是一件絕對可以做到的
事,就算高官減薪後不派糖,我相信巿民都會心服口服。
政府不尊重巿民,自然成為政客不尊重政府的藉口,當然這不是種種
暴力行為的justifica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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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3BL100 於 2009-2-27 13:51 發表 
基本上相當認同閣下的分析。現在輿論傾向反對社民連的做法,
而且動用暴力確有不當。我不知道社民連的支持者有多少會支持
他們今次的行動,作為社民連的支持者之一,我亦認為絕對有需
要檢討,到底是否行動過激、升級得太快? ...
基本上亦認同, 而政府係面對社會種種的問題, 亦責無旁貸
包括有議員暴力行為, 政府除左所謂"譴責", 亦應該從正面角度,
消除民怨, 解決社會問題...先係治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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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ASV196.KE7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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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民三子, 上年起立法會施政報告時就己經鬧特首,又請特首食蕉! 當時我已經譫心立法會遲早會出現台灣立法院既暴力場面.
宜家情況, 只係差埋身肉搏既一刻!
真係好學唔學, 學晒台灣果一套暴力政治表態!
P.S. 本人底線: 你可以起立法會摶出位: 例如起你座位上舉牌, 大叫, 但絕不可以動粗同走到對方面前指手畫腳罵人!
[ 本帖最後由 Chi_Hang 於 2009-2-27 20:21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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