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rline mogul]商討有關hkitalk聯盟協定專帖
[複製鏈接]
|
我睇而家以後每開一個新world就有一個帖
既然可以做到 base information 放響第一版參考
可唔可以做到 alliance members 既開放資料咁呢?
例如:
FV集團主攻細雞市場既
我JOIN之前就話明OFFER
「好喇, 我有HK, 上海同台北既BASE可以俾大家用
不過我唔想大家經我既BASE開50000 GATE RATE既 航線」
咁JOIN既時候
大家投贊成即係ACCEPT佢既OFFER,
唔贊成既佢想再JOIN既就要修改OFFER
又如果FV JOIN左之後
有MEMBER想響某個細機場開線
咁就可以就航權展開磋商
但必要大前提(唔駛開OFFER)既係
原BASE持有人開左既線, MEMBER唔可以開
我認為再加埋大家既自律, 就已經夠晒 |
|
駐屯門記者FV682報導
|
|
|
原帖由 fv682 於 2009-4-17 11:11 發表 
我睇而家以後每開一個新world就有一個帖
既然可以做到 base information 放響第一版參考
可唔可以做到 alliance members 既開放資料咁呢?
例如:
FV集團主攻細雞市場既
我JOIN之前就話明OFFER
「好喇, 我有HK, 上海 ...
另一個建議就係,
假若新 World 已經有板友選擇該地點作公司總部
如再有航空公司於該地設總部,
即如 HKE 為第一間於香港作為總部之航空公司
假若後來再有第二間航空公司於香港作總部者,
所有規定將不適用於該公司 (即 1500nm 以內外等等專線), 甚至 HKiTalk Alliance 可否決該公司入盟 ~
只乃保障第一間航空公司於該地設航點
及板友如果想 Join Alliance 係有義務去 Check 清楚
以免將來與航空公司重疊 ~ |
|
LJ7006 = MF5119 = AVD1
|
|
|
原帖由 ATE24 於 2009-4-16 14:36 發表 
我覺得大家除o左要自律唔好亂o係人o地 focus city / base 開線之外,最重要係下一次仲有 full world game o既話,大家一定要分得再散o的,宜家 #506 中亞同中南美真係無人o係o個度做,立眼一望落去真係東亞最多,相反o係歐洲北 ...
所以我早前咪退盟兼Reset Acc
等我可以在歐洲開Base+Focus City |
|
有人話AD309就快換走.
|
|
|
其實大家仲對協定達成共識未?
又有d乜野另外既意見想發表? |
|
|
|
|
原帖由 DW8306 於 2009-4-22 23:44 發表 
其實大家仲對協定達成共識未?
又有d乜野另外既意見想發表?
不如你暫時總結一下先 ~
講真, 其實我覺得唔好再出 HKiTALK Alliance 會唔會仲好,
大家正面競爭, 大家都唔需要咁多爭執 ~ |
|
LJ7006 = MF5119 = AVD1
|
|
|
原帖由 AVD1 於 2009-4-23 06:14 發表 
不如你暫時總結一下先 ~
講真, 其實我覺得唔好再出 HKiTALK Alliance 會唔會仲好,
大家正面競爭, 大家都唔需要咁多爭執 ~
我反而唔想自已人打自己人...
正面競爭我怕自已友打得仲狠,聯盟原意係協調大家
避免圍內無謂競爭,將資源投放係航機同航線上
而唔係擺係自已友鬥平鬥大之上
#461盟友爭崩頭大家有眼睇啦,#506經各位協調後咪大有改善囉
何必走回頭路呢? |
|
|
|
|
提案1:1.盟友入盟前應避免同己有盟友使用同一home base
建議1:唔好俾hkitalk外嘅人入盟 (CTB3B)
建議2:規定新world出街一段時間後強烈勸諭自己人唔好入… ( ~誰@359~)
建議3:拒絕第二位相同home base既玩家入盟 (AVD1)
提案2:以同ー起飛的機場起計,航線短程路線(1500nm内)為地區專利.
盟友不得營運,唯經主場home base營運者同意則不在此限
2a.若同ー機場有多於一個盟友,短程路線(1500nm内)為路線專利
以先到先得形式營運,唯經原有營運者同意則不在此限
2b.以同ー起飛的機場起計,中/長程路線(1500nm外),為路線專利.以先到先得形式營運,
唯強烈建議首先在現有自己的home base發展到ー定規模後才開辦聯盟航班
建議1:航線配額一換一 (AVD1)
建議2:先到先得,不設航線專利(N38)
建議3:2000nm範圍內地區專利,2000nm外要向場主+聯盟同意,每場上限5條(PoohPoohJoe)
未有例出板友對協定無意見之提案
如有錯漏,煩請補充
[ 本帖最後由 DW8306 於 2009-4-23 16:36 編輯 ] |
|
|
|
|
本人建議聯盟航線應以先到先得方式營運,但:
1. 場主有權於任何時間開設同樣航線。
2. 開設聯盟航線後,應盡快知會相關場主,場主可提出合理理由反對或再磋商。
3. 如相關聯盟航線乃一較長途航線的其中一部分(例如SFO - NRT - HKG),則不在此限。
4. 如聯盟航線開辦者於航線另一終點設有基地,則不在此限。(例如,我有起碼十數條線同GTA、CPA、TKO及VX分別有直接競爭,但除其中三條外,其餘均以本人基地作起點或終點。如果不允許開辦重複航線,可能會對雙方生存空間均構成負面影響。) |
|
|
|
|
原帖由 S3BL100 於 2009-4-24 00:45 發表 
...
咁閣下對協定第3條
"如因同區競爭過於激烈,可要求盟友停止在你的home base開設聯盟航班"
有何意見?
或者我該修定為
"場主可按區内經營情況,可要求盟友停止或限制於所屬的home base開設聯盟航班"
----------------------------------------
再或者咁,如果係full world既就行普通法(聯盟航點先到先得,聯盟協定不設限制)
大陸world就行大陸法(聯盟航點非先到先得,聯盟協定限制生效)
[ 本帖最後由 DW8306 於 2009-4-24 16:34 編輯 ] |
|
|
|
|
原帖由 DW8306 於 2009-4-24 09:26 發表 
咁閣下對協定第3條
"如因同區競爭過於激烈,可要求盟友停止在你的home base開設聯盟航班"
有何意見?
或者我該修定為
"場主可按區内經營情況,可要求盟友停止或限制於所屬的home base開設聯盟航班"
我覺得「限制」會比較好一點。 |
|
|
|
|
|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