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053h4 於 2009-7-6 00:04 發表 
你認為有什麼制度能兼容所有意見的?
少數的極端意見進入議會後, 不見得所謂代表"少數"的意見有重要影響
除了部份人以出位的手段, 為表現出與罛不同, 滿足支持者多了些動作外 ...
在單議席單票制下,很多投票予極端政黨的選民根本不支持有關政黨,但鑑於單議席單票制度,極端政黨候選人根本不會當選,便投票予極端政黨以示對主流政黨的不滿,這與本身意見無關。若改用比例代表制,每一票均會對選情構成大影響,鐵席減少,之前投"抗議票"的選民亦不會投票予極端政黨而改投予本身支持的主流政黨/其他溫和政黨,使極端政黨得票率下降。同時由於鐵席減少,主流政黨須投放資源服務每一地區的選民,感到受主流政黨冷落的選民亦會減少,因而更少票數流向極端政黨。
當然,沒有制度能千分之千反映民意,但最扭曲民意的所謂民主制度,就是單議席單票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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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053h4 於 2009-7-6 19:38 發表 
以閣下的例子, 30% 只得2席, 10%的選民就能找到民議代表
"少數"成為最大得益者, 主流的意見就不能完全反映, 真不知為什麼會公平
如果單議席單選區細, 票是較能反映地區民議, 不是"公平"
大選區的最大餘額法下多議 ...
請看英國2005年大選的統計數字:
http://en.wikipedia.org/wiki/UK_general_election_2005
一個少數變多數的制度,如何"反映民意"?談何公平?
至於你所說有關選票vs議席比例不相等的問題,是一個死症,除非各名單的得票數目均為黑爾數額的倍數,否則必須"超額"分配部分議席。如果拿同一投票結果再以各種分配議席方式比較,最大餘額法所得的結果會最接近數學上的比數。雖然"最高平均法"能使各有當選人的選票vs議席比例相同,但增加了民意未被代表的比率,亦使最終議席百分比與得票總數差距增大,失了比例代表制的原意。其實你介不介意把你所舉例字的得票數字與選舉結果放上來供大家一同研究討論?
本人重申,本人認為黑爾數額的比例代表制最大餘額法,是最接近數學上的公平、民意蒸發得最少的選舉辦法,所以是本人最不反對的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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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053h4 於 2009-7-6 19:31 發表 
無論香港, 台灣, 極端政黨的支持度, 一般為10~15%
閣下依然沒有解釋, 單議度單票如何"扭曲民意"
在絕大多數情況下, 選民是選立場接近, 即大部份議題的候選人
即使單議席單票, 並不會因此而對反映民意有重大的影響 ...
個人認為香港沒有真正的極端政黨,社X連等政黨雖然手法偏激,但骨子裡都不是極端主義政黨,非懷有極端抱負及政網,與英國國民黨等等不能相提並論。
我在樓上已經post過英國大選數字的連結,可看看得票百分比與議席百分比的差異,如果民意不算被扭曲,那麼曾蔭權必定千分之一千代表你。別忘記英國是對抗式政治的表表者,政治立場傾向二元化(下議院執政黨與反對黨議員座位是面對面的,長椅前地上各有一條紅線,之間的距離剛好是兩把劍的距離,原因自己想想),故得票vs議席比例差異對反映民意的影響是十分顯著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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