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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kitalk.net 香港交通資訊網»論壇 (A) Life 生活討論區 其他討論題目 (N) [綜合報導] 警以市民作沙包 堵非法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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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報導] 警以市民作沙包 堵非法賽車

[複製鏈接]
homanbean 發表於 2009-7-14 22:51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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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今次既做法同以往一直有用黎捉車既捷進行動原理一樣
就係用紅燈或者road block製造塞車
去stop目標車輛
只不過今次可能時間上唔夠
車龍唔夠長 又安排唔切其他警車到場支援
如果車龍夠長  d飛車黨唔會知道係road block
佢地亦都唔會夾硬撞埋去

同埋以後捉飛車黨會用布袋戰術
係road block後方都有警車再封路
亦唔會係正道路出入口附近去set road block
以前睇過電視節目
前方road block亦會有d大車
例如d較舊既警車去擋路
就係預左俾班友仔撞
今次明顯係未有足夠部署就夾硬黎
所先搞出大頭佛
-   知足者自然常樂   -
edhong 發表於 2009-7-14 23:15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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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被屏蔽
Crotone 發表於 2009-7-15 04:19 | 顯示全部樓層
我不大明白呢單野問題點解吹得咁大..
差人查案都有權"征用"市民車輛啦...
One Door Closes Another Door Opens
Quanta 發表於 2009-7-15 08:57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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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rotone 於 2009-7-15 04:19 發表
我不大明白呢單野問題點解吹得咁大..
差人查案都有權"征用"市民車輛啦...


除非法庭預先批左,
否則差人冇權在市民不同意下徵用市民財產
3ASV196 發表於 2009-7-15 09:03 | 顯示全部樓層
其實我覺得今次警方部署明顯係太過急進, 導致接近無部署地行動..
有指那2名警員, 反光衣都著唔切, 其實對警員本身都危險...是一個失誤

不過事後孔明, 去批評當然容易, 但以當時情況, 決定的確有一定難度...

至於, 點解今次警方會急於行動, 我自己另有睇法, 是英雄主義, 官場文化,
定是現在的社會總體問題?

直言, 我會覺得是後者, 講真, 如果今次唔急去處理, 萬一之後飛車黨係其他
路段, 發生意外, 傷及其他無辜市民, 倒頭來, 亦又同樣是警方的錯, "辦事不力",
到時同樣會有人批評, 點解唔係盡早截車, 點解唔拉人, 正如樓上有唔少人好輕
易咁講, 點解唔派多d車.....點解唔前後包抄, 點解俾咁多車走到...
(但其實事件上警員都有危險性, 如果派到多d車, 都一早派左)

現時社會, 好容易因為政府一d不大的問題, 引起極大的社會回響, 引至好
多問題,  各個政府部門都大大放大地緊張處理,  尤其高層, 而咁情況下,
往往導致好多時更多急的錯誤決定.... 更有問題的是,  高層又急於補鑊, 亦
增加前線同高層的分歧...

相反d咁睇, 奇怪地, 現時社會/傳媒針對的, 往往亦只是政府, 而非有問題
的市民....將問題進一步惡化, 就今次事件, 無論傳媒/其他評論, 大部分都是
嚴厲地批評警方處理得唔好, 危害市民, 辦事不力, 但對於真正危害市民安全
的飛車黨本身, 批評說話可算少之又少.... 直言是非常不對稱....

而進一步睇, 見到有d人 話, 因為今次事件覺得香港警方羞恥, 我覺得, 如果一事
件的失誤, 就放大到咁去講, 對好多盡忠職守的警員, 亦是不公平....如果對比於
其他地方, 直言, 香港警察真係算高水平...

總結而言, 我見到的係, 在政府同市民的對立面下..係投訴/批評的風氣下,
係惡性遁環, 其實今次事件只是一事例, 香港真正要面對是更深一層的問題,
而唔係點阻截非法賽車的問題...

[ 本帖最後由 3ASV196 於 2009-7-15 09:18 編輯 ]
3ASV196.KE7270
Porcelain 發表於 2009-7-15 11:32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Crotone 於 2009-7-15 04:19 發表
我不大明白呢單野問題點解吹得咁大..
差人查案都有權"征用"市民車輛啦...
關乎市民性命財產喎
hkbw 發表於 2009-7-15 11:52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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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rotone 於 2009-7-15 04:19 發表
我不大明白呢單野問題點解吹得咁大..
差人查案都有權"征用"市民車輛啦...


你估真係睇戲, 隨手拎車就用?

個五個司機, 完全唔知咩事, 就坐係部車裡面被人硬撞,
你可以話係班飛車黨癲, 但做警察都知呢班人隨時都衝ROAD BLOCK架啦..

個兩個警察自己都識自己企後D, 係車入個5位司機呢? 完全冇理佢地生死...
咁樣被車撞埋來, 實唔死既咩?!
殺雞焉用牛刀?!
hkbw 發表於 2009-7-15 11:55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edhong 於 2009-7-14 23:15 發表

整件事我感覺捉非法賽車方法係無問題
但如板友所說設置地點和處理 (塞車) 方法確實給人反感
另外警方山頭主義 (或者所稱既跟足指引辦事) 也很嚴重吧


我覺得捉唔係問題..
問題係, 其實班警察, 尤其交通部, 一向都喜歡拿市民的生命較飛....
真係唔係第一次LAW...係今次咁大鑊者...

講起飛車黨, 上個月返來都撞見幾次...
HIACE又有, 傳統跑車, 甚至千五大改車都有...
次次都幾乎攪到我炒車...

好心班警察, 唔好淨係識做數FILL QUOTA抄違泊, 捉超速..
盡快諗掂, 捉晒呢堆非法改裝乜都出齊既人啦..
呢堆車, 唔駛超速都可以飛紙仔去驗的..
殺雞焉用牛刀?!
Porcelain 發表於 2009-7-15 12:13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hkbw 於 2009-7-15 11:52 發表


你估真係睇戲, 隨手拎車就用?

個五個司機, 完全唔知咩事, 就坐係部車裡面被人硬撞,
你可以話係班飛車黨癲, 但做警察都知呢班人隨時都衝ROAD BLOCK架啦..

個兩個警察自己都識自己企後D, 係車入個5位司機呢? 完全 ...
同埋市民知道警察要徵用係可以拒絕
volvo_chan 發表於 2009-7-15 14:22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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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係是次事件的人肉沙包司機,有警察叫我在觀繞上停車我會停住先
佢當時是命令我停車,理論上市民一定都要遵從警察命令,所以其實係要停車。

不過,其實你在事前不知情(有非法賽車)情況下,如果你停車時見到一群非法賽車瘋狂地高速駛至,
我其實已經可以即時違抗警令可以開車走,因為我當時已經覺得生命快將受到威脅,在感到驚慌的環境下,
違抗警令私自開車走避開那群非法賽車絕對是合情合理的舉動,那情況警方即使日後真係要控告我違抗警令等罪名,
我反而可以反告返警方在此事件引致我駕駛時感到心神恍晃等心理問題 (想玩野就睇一次心理醫生取得醫生證明已經得),
最後警方多數很快就會同你撤銷控罪 / 庭外和解當無事發生過 (唔通真係停係度比佢任撞,分分鐘死人架喎,你仲唔驚餐飽!?)


今次警方堵截非法賽車的做法,我覺得絕對是荒唐荒謬!

[ 本帖最後由 volvo_chan 於 2009-7-15 18:22 編輯 ]
至于你信不信,我反正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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