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ahbong 於 2009-12-9 11:15 PM 發表 
如果閘內有食物賣等於誘人犯罪,咁全香港嘅便利店同超市於室内賣煙又點理解?
另外有部分閘内店舖,例如美孚站内的鴻福堂,係設有堂食區。
又視乎你的觀點與角度﹐睇下你點睇。
有個別車站﹐在收費區內是有便利店的﹐而這些店也不是因為合併而由非收費區變成收費區的。
我又唔講食物﹐我講飲品。
相信9成人去便利店買飲品﹐都會即時飲用﹐甚少一段時間後才會飲用。你可以話港鐵有叫商店提醒乘客在收費區內不可飲食﹐但實情又有沒有這樣做?
便利店除飲品食品外﹐還有其他物品賣﹐所以港鐵租鋪位出去都算合理。
不過﹐你見過收費區內有飲品自動售賣機未 ?
在南昌站﹐去東涌方向月台的一邊﹐在大堂層的自動樓梯位附近﹐真係有一部自動售賣機
不論合併前定合併後﹐都是收費區內嚴禁飲食﹐這一部機又是否真係引人犯罪?
如果港鐵 (甚至前地鐵/九鐵)真係方便乘客買飲品後出閘才享用﹐為何不放部機在非收費區的範圍?
** 申報﹐我唔知部機幾時開始放在此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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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n2661_2d32 於 2009-12-10 02:10 發表 
以前東鐵九龍塘羅湖方向月台果間小賣部有香腸同熱狗賣添.
細個黃頭年代,小學年代我都食唔少.不論月台同車箱入面
當然,我冇話我咁係正確.年少唔識性,當年又捉得唔嚴,教育唔廣.
*ps果間小賣部仲係唔係度?搬左出九龍 ...
月台上的小賣部冇營業好耐喇,至少我知道佢存在時(兩年前)已經沒有營業。
但係個結構仍然在月台上。
同埋,黃頭年代,尤其是初期,係咪可以食野架?
我只知柴頭年代車廂內有雞髀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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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DIH 於 2009-12-10 11:12 AM 發表 
月台上的小賣部冇營業好耐喇,至少我知道佢存在時(兩年前)已經沒有營業。
但係個結構仍然在月台上。
同埋,黃頭年代,尤其是初期,係咪可以食野架?
我只知柴頭年代車廂內有雞髀賣...... ...
聽說90年代已經無再營業﹐如我記錯﹐旺角站月台都有小售店的﹐不過好似已經拆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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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heungtszfung 於 2009-12-10 01:08 發表 
九龍塘站南面大堂間鴻福堂(定健康工房?)都有,因為兩鐵合併前佢係位於非收費區
鴻福堂黎
健康工房本來係隧道另一邊都有的
不過宜家好似變左做萬寧...
原帖由 kei_hk 於 2009-12-10 11:15 發表 
聽說90年代已經無再營業﹐如我記錯﹐旺角站月台都有小售店的﹐不過好似已經拆了。
旺角站個鋪位好似仲係度
而九龍塘站的則變左做找換店
[ 本帖最後由 OTIS401 於 2009-12-10 18:32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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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樣野響大陸自從北京4號線俾左MTR做之後一樣引起好大ge爭議
我會總結呢樣野為"合法而不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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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粵急行 rail.kychu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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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内吾畀微波爐出現係安全理由。
站内有野食賣原意放便想出站的人買完出站. 不用由一邊unpaid到另一邊unpaid.
其實呢條附例好小用、大部分人都聽人喩、但你話取消咩?又吾太好、個個拿住盒鶏飯食又悪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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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OTIS401 於 2009-12-10 18:30 發表 
鴻福堂黎
健康工房本來係隧道另一邊都有的
不過宜家好似變左做萬寧...
萬寧旁正是健康工房,不過該健康工房不設燒賣出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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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意回復是不道德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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誘人犯罪?
明明閘內既有售賣食品商鋪, 例如美心
都有叫人係閘內唔好飲食
要食就出閘食, 況且無人叫你一買o左食物就即刻係閘內進食
如果因為咁比人捉, 只可以講閣下既自制能力有問題, 而且明知唔應該食都照食
咁我只諗到兩個字形容:「抵死」
*以下係較為偏激既講法(如有不滿請見諒)。。
銀行一樣有大把錢,係咪即係叫你無錢果時去打劫先?
明知打劫係犯法,你就話銀行好多錢引你去打劫犯罪
咁你比人捉既話,都係送兩個字比你。。「抵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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