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問畫花選票犯唔犯法架?
如果唔犯法我打算寫「支持2012雙普選」, 然後唔打印仔。 |
|
|
|
|
原帖由 LAK2 於 2010-1-25 12:23 發表
我想問畫花選票犯唔犯法架?
如果唔犯法我打算寫「支持2012雙普選」, 然後唔打印仔。
我唔肯定, 但應該算廢票吧, 不過其實寫左落去, 無乜意思, 都係點票員睇 |
|
3ASV196.KE7270
|
|
|
原帖由 3ASV196 於 25-1-2010 04:48 PM 發表
我唔肯定, 但應該算廢票吧, 不過其實寫左落去, 無乜意思, 都係點票員睇
因為有人同我講佢諗住o係fb搞個類似既活動, 問我會唔會犯法, 唔會先去馬
(我又答唔到佢, 於是o係度問) |
|
|
|
|
原帖由 LAK2 於 2010-1-25 18:41 發表
因為有人同我講佢諗住o係fb搞個類似既活動, 問我會唔會犯法, 唔會先去馬
(我又答唔到佢, 於是o係度問)
不過咁攪法都唔會有好大意義
除左有份點票的人會見到外,
其他人只會見到廢票的數量很高 |
|
|
|
|
其實想用這種方法表達不滿的話,白票或隨便蓋印的廢票都可以,
你寫甚麼都只有公事公辦的公務員會睇到,睇到佢唔會亦無需要同上司講,
佢都係市民一份子,你估佢唔知你想要普選咩,可能佢自己都好想寫添,但咁做係冇實質作用架~
白票或廢票可以解讀成:
.投票率高,這是一場變相公投
.候選人得票率低,即使這是一場公投,但選民不認同參選人或其議題
.主事者應檢討自己有甚麼得罪選民的地方,為什麼選民認同變相公投卻不認同他們
如果緊跟阿爺旨意,就係唔去投票,以免因參與率高而令「公投」「變相」成真。 |
|
|
|
|
原帖由 DIH 於 25-1-2010 09:18 PM 發表
其實想用這種方法表達不滿的話,白票或隨便蓋印的廢票都可以,
你寫甚麼都只有公事公辦的公務員會睇到,睇到佢唔會亦無需要同上司講,
佢都係市民一份子,你估佢唔知你想要普選咩,可能佢自己都好想寫添,但咁做係冇實質作用架~
白 ...
如果「選票寫字行動」夠大規模 (講緊一萬幾千人, 不過都幾難),
驚動到選舉辦、傳媒都未定
就算當局唔公開選民寫上既內容, 做到史上廢票比率最高既選舉都算係有成效,
目的:落公社聯面。 |
|
|
|
|
http://news.mingpao.com/20100126/mra.htm
對於今日明報社評, 深表贊同, 其更有效地表達返我
之前所講的幾個重點....
事實上, 2黨現時已經處於兩難局面, 尤其公民黨,
呢次行動無疑是與其創立時的形象太大分別, 相信
都已令部分人失望.....至於社民連, 雖然更多人對
佢地不滿, 但亦能更有效吸引到激進的人支持...
而今次事件, 亦是一次十分獨特的事, 連泛民其他
陣營, 都不支持下, 建制派都相信杯葛下, 投票又
會變成點呢? |
|
3ASV196.KE7270
|
|
|
原帖由 LAK2 於 2010-1-25 12:23 發表
我想問畫花選票犯唔犯法架?
如果唔犯法我打算寫「支持2012雙普選」, 然後唔打印仔。
章: 541D
標題: 選舉管理委員會(選舉程序)(立法會)規例
憲報編號: L.N. 65 of 2000
條: 55
條文標題: 如何填劃地方選區選票
版本日期: 05/05/2000
(1) 在地方選區中投票的選民,必須用根據第37(6)條為此目的而提供的印章填劃選票。 (2000年第65號法律公告)
(2) 蓋上印章的方式,須使在選票上與選民所選擇的候選人名單相對的圓圈內出現單一個“P”號。 (2000年第65號法律公告)
Source: www.legislation.gov.hk
---
根據我個人對第 1 款的理解,咁即係話,用其他野 (筆) 黎填劃選票就可能係犯法。
不過條例無寫點罰.... (事實上亦無乜可能捉,因為投票係保密)
[ 本帖最後由 da54 於 2010-1-26 18:12 編輯 ] |
|
|
|
|
|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