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admin35 於 2010-5-28 11:27 發表 
站友 eric278 在評分時,亦有投訴 Gary_B 文章。
本人徵詢另一位聯席板主 admin39 之後,
一致決定不受理。(板主 admin07 至今未有答覆)
本人亦不排除有關站友是以評分作報復手段。
由於案情明顯而嚴重,現根據站規 56 條,
...
這是本板板務人員近期的最佳德政,希望兩位涉案人士能夠得到公平公正的判決.
由於案件的確十分嚴重,也可能涉及多於一條板規,為促進本板穩定和諧,板務人員應審慎處理事件.
說回41改特快被否決事件,原因是九龍城區議會因為41改道而18,45沒有同時加班,加上45本身班次疏,故對建議有保留,而之後九巴也沒有堅持要求41改道,最終流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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屎巴特色: 亂PLAN線,燒銀紙,趕乘客,保冗員,乞政府,屈特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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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九龍走廊噪音問題一直都係講緊傾N362, N368同N369三線問題,
因為西九龍走廊無隔音設備,深宵影響居民而已。
如果真係因為噪音問題,以前30X,現時的230X, 242X, 252B, 257B, 259B, 259C, 260B, 261B, 267S,
當佢地全部死麼?以前未有西九龍公路時,仲成日塞下塞下落太子道西。
真係荒天下之大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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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擒孟獲尚知廉恥,但某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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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C3555 於 2010-5-28 15:10 發表 
西九龍走廊噪音問題一直都係講緊傾N362, N368同N369三線問題,
因為西九龍走廊無隔音設備,深宵影響居民而已。
如果真係因為噪音問題,以前30X,現時的230X, 242X, 252B, 257B, 259B, 259C, 260B, 261B, 267S,
當佢地全部死麼 ...
N362和N369?? RDP都冇講過,只係有N968轉N368.由於N962,N969最後都冇改行紅隧,所以不存在N362,N369呢2個NUMBER.
不過,西廊晚晚都有大量紅小飛車,十幾二十年時所說的噪音問題己不適用於今天.
十幾年都有人同我講,41因為何文田路斜,所以唔行得11米車,焗住行兩軸巴士,而家連12米都有,唔通又話何文田路斜然後寫一大篇文話行唔到大車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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屎巴特色: 亂PLAN線,燒銀紙,趕乘客,保冗員,乞政府,屈特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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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FBI2 於 2010-5-28 15:18 發表 
N362和N369?? RDP都冇講過,只係有N968轉N368.由於N962,N969最後都冇改行紅隧,所以不存在N362,N369呢2個NUMBER.
不過,西廊晚晚都有大量紅小飛車,十幾二十年時所說的噪音問題己不適用於今天.
十幾年都有人同我講,41 ...
號碼係無話改幾多號,無疑2006-2007RDP係提過3線轉紅隧。
而當時的確係噪音問題否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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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擒孟獲尚知廉恥,但某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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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Gary_B 於 2010-5-26 23:00 發表 
唔知邊個抄邊個喇
好在我今日放假,得以看到咁精彩的辯論:
求證前可以看一看呢篇文章:
http://www.how.hk/york/index2.html
然後再看:
首相網頁41號頁庫存檔(連結編碼曾由 admin35 修改)
相信大家可以引證到孰是孰非。
容我離題去講:
我身為基督徒,為此我感到極度遺憾。古人云:丞相腹內可撐船。現時所謂首相,無謀無胸襟,
不檢視自己的生命素質,掛著基督徒的名去羞辱基督的名。令人感到噁心。
首引子真誠文筆,義憤墳胸,活生生網主親身經歷闡述假冒為善的人,我為此感到難過,幸好網主沒有因此而跌倒。
根據首相自己本身的網頁紀錄,引述別人的說話卻不打鳴謝,與第一引址闡述的不謀而合,
之前Z23板討論偷野,首相卻在本討論行文不經意中暴露自己偷野咁傷風敗俗。
我住過北區,我真係好難想像北區有個如斯的首相。
真係禮義廉恥,四大皆空。
一:無禮:問人攞野唔引出處及鳴謝;
二:無義:朋友感到被出賣,有事搵已過去的朋友做擋箭牌;
三:無廉:廉本義為清白,大家一睇就心照;
四:無恥:以上三點總括。
耶穌經常叫人要謙卑,不要作假見證;但首相卻經常倒行逆施,我今次真係睇唔過眼。
[ 本帖最後由 KC3555 於 2010-5-28 16:47 編輯 ]
[ 本帖最後由 admin35 於 2010-5-28 21:14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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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擒孟獲尚知廉恥,但某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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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Gary_B 於 2010-5-26 22:33 發表 
你位朋友又係 QUOTE 你個網喎
全篇最尾個句﹕
由「681巴士總站」提供
我細心睇完,人地係省略左:「路線資料係」由......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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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擒孟獲尚知廉恥,但某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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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75# 的帖子
本人曾修改文章 75# 連結編碼,特此通知。
另外,本人將於今晚審核評分,再作出詳細判決。
評分管理專員暨 B2 聯席板主 admin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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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係話有人因為某板友既不當行為而將整個網站關閉?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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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大只顯得人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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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係首相大人的網頁免責聲明係咁講喎:
http://www.681busterminal.com/version2/index.php?fi=a2
3
本網站所有內容均受版權條例保護,網主歡迎將內容或相片用作私人收藏,但嚴禁抄襲到其他網站,而本網站「路線介紹」的內容及相片,除yyyyy旗下網站「yyyyyyyy」(即今次事件的網站)、「xxxx」旗下網站「xxxxxx」獲授權轉載及使用外,其他網站欲轉載本網站內容,必須得到本網站網主同意,否則保留一切追究權利。
而另一邊箱, #75 KC3555 站友引用的文章, 其中一句係咁寫:
"筆者的網站,是以自己心血建成,本身是歡迎任何人引用本網資料,
留意一下,
第一段的意思, 係指第二網站獲第一網站 "獲授權轉載及使用" 其內容
但如果文章內容係屬於第二網站人士所撰寫
第一網站又何來有資格授權原作者合法使用自己的資料?
原來只要看看再第一網站上面的網主自我介紹, 就明白當中原因了:
其後「yyyyy」(現稱「yyyy」)的網主yyyyy於yyyy年y月宣佈婚訊,因而決定縮減內容後,
網主便向他提出接手所有的新界區巴士路線,並得到他同意,#####的角色,便正式繼承原「YYYY」的角色,
當時卻未完全完成所有巴士路線資料的修改。
所以問題在於:
1. 即是第一網站所用的內容, 其實根本就是源自第二網站。又因紫色的最後一句, 所以兩者內容有很大部份的類同
2. 第二網站網主須澄清, 自己有沒有如第一網站所講, 同意把內容轉交第一網站 (包括埋內容擁有權)
3. 又如果 2 成立, 那首相大人所講的 "引述朋友的講法" 便不成立了, 咁即係等同引用自己網頁的資料, 亦即是間接宣傳自己網站
咁就唔好將責任推落人地度
當然第一段內容, 其實亦可以返回之前 z 板查詢 i2 板的問題
不過既然呢度唔係 z 板, 就不在討論之列了
想不到一條小小的 44S 取消, 再一次令眾板友睇到好多野
[ 本帖最後由 cky 於 2010-5-29 20:19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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