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cktse 於 2011-8-16 15:20 發表 
揸正嚟做, 就係視乎當時實際情況.
莫非你響da93兄考牌時在場睇到佢既考牌主任唔揸正嚟做?
好大既指控黎喎, 建議你向運輸署投訴.
你又唔好斷章取義
我嘅意思只係話若果佢覺得當時個考牌官冇揸正嚟做嘅
佢係歡迎向有關部門投訴
我並冇指控任何人喎
你係咪敏感咗? |
|
|
|
|
衝黃燈是否合法問題﹐大家不需再討論了。
大家看了前文提及的相關法例﹐入面已經講了黃燈都要停車﹐印象中年多前都有電視廣告出街講這件事。
不過﹐法例也有講明一些例外的情況﹐即著重紅字的幾句。事實上﹐我唔敢講100%﹐但絕大部份﹐睇怕都99%以上都是符合紅字的情況﹐強行停車反而更危險﹐所以便要有例外情況去過燈﹐這是合法的。
剩下的少數﹐會是交通本身是繁忙﹐在綠燈的時間﹐部車都要在白線前停候前面有空間才可前進。當前有去路時﹐交通燈又剛轉黃燈﹐司機便應該繼續停車﹐待下一次綠燈才前進。按法例所講﹐如果司機在黃燈才起步過燈﹐便是違規行為了。
或者大家可以講﹐絕大部份人都是在合法的情況下衝黃燈(即法例講明的情況下)﹐但衝黃燈不一定是合法的。 |
|
|
|
|
原帖由 sea1986 於 2011-8-16 15:01 發表 
咁你喺度發問係冇用,因為我唔係你考牌阿SIR
又或者你可以向有關部門投訴,點解你個考牌阿SIR唔揸正嚟做俾你攞到牌
而且我所講,只係引述立法會文件同警方發言人所講嘅
既然你覺得呢兩者所講嘅有問題
你可以不妨去信立法 ...
但立法會文件都已經列明有特別情況係容許黃燈亮起個陣過燈位,咁即係呢個情況下衝黃燈係合法
況且你引述嘅警方發言人,有關條例有法定抗辯條文
即係同樣道理,係法定抗辯條文適用既情況下,衝黃燈並非違法。
而警方發言人之後亦只係講會繼續執行有關檢控政策,亦都無提及衝黃燈係咪一定合法定一定違法...
而家唔係有人將衝黃燈合理化,而係本身條例已經列出一個合法衝黃燈既情況...  |
|
|
|
|
絕大多數都只係趕燈尾咋喎 |
|
|
|
|
原帖由 da93 於 2011-8-16 14:43 發表 
都係一個老問題,
點解唔由最基本既問題去諗,
改善交通燈對整體交通流量既影響會更好?
我唔係話司機全無責任,
但係實際上好多交通燈係冇符合過實際需求做野 ...
由其是英皇道啲燈,,越改越衰..
近呢兩次 set 啲燈完全唔符合巴士上落完客再開車嘅時間.. |
|
|
|
|
原帖由 sea1986 於 2011-8-16 15:50 發表 
你又唔好斷章取義
我嘅意思只係話若果佢覺得當時個考牌官冇揸正嚟做嘅
佢係歡迎向有關部門投訴
我並冇指控任何人喎
你係咪敏感咗?
對唔住各位板管人員,
我真係好想講一句:戇居!
你咁講不如話警察唔楂正黎做,考牌官又唔楂正黎做,
眾人皆醉你獨醒算了.. |
|
|
|
|
原帖由 AV512 於 2011-8-17 12:51 發表 
由其是英皇道啲燈,,越改越衰..
近呢兩次 set 啲燈完全唔符合巴士上落完客再開車嘅時間..
其實咁講,
唔好純粹考慮交通燈對巴士既影響,
而係交通燈符唔符合當時既交通需要,
實際上呢個係大部份繁忙地區既通病 |
|
|
|
|
請各版友注意用詞,保持克制。
如情況持續,本人或會考慮作進一步行動。
admin72 |
|
|
|
|
|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