梳士巴利道與廣東道交界建造迴轉處工程 - 反對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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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leslie 於 2011/12/5 21:01 發表 
一D都唔危險,那類是不可能加上蓋的,是消防通道
"緊急車輛通道" 是否只要淨空有 4.5 米便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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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站係西營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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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yp 於 2011-12-5 22:01 發表 
"緊急車輛通道" 是否只要淨空有 4.5 米便可?
問題是如果咁起跟本過高不能擋風播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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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Chan - 我們堅持才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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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leslie 於 2011/12/6 01:08 發表 
問題是如果咁起跟本過高不能擋風播雨
起大個啲咪得囉, 而家尖碼巴士總站月台尾和碼頭間個上蓋都係呢種高度啦。至少唔係你話 "一D都唔危險,那類是不可能加上蓋的" 先啦。
[ 本帖最後由 syp 於 2011-12-6 07:51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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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站係西營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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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yp 於 2011-12-5 19:13 發表 
PS: 我已收到政府的回覆, 有部份是標準答案, 有部份是按我的反對理由來回覆的。我將回覆保留反對意見, 不加補充。
其實補充意見處大可以加一句:「貴署的回覆完全沒有回應我的訴求,請撤回露天廣場計劃,善用公帑。」就可以了,
否則不排除出現 kwyeung 兄提及的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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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你們信不信?反正我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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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未須等到官方回覆已經發現邏輯又有錯:
的士站設在右邊路旁並非罕見,本港一些繁忙地區
亦有類似安排,情況就如一般車輛司機上落車一樣。再者,新公共運輸交匯
處的士站旁的行車路面寬闊,在該種安排下,乘客上落車的風險不高。
一、我見過的右邊上落的士站多數設在單程路,右邊直接就是行人路,而不是如方案中的在路中心安全島。
二、行車路面寬闊,不代表失魂司機不會在的士左邊近距離掃過,
也不代表不會因交通阻塞而令抵埗的士上坐在頭座的乘客被車龍困住落唔到車。
唔郁就沒有甚麼問題,一郁就要處理一大堆問題,值得嗎?
完全漠視民意,偷換概念、掩耳盜鈴就最叻,this government is dyi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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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早幾日終於收到回應了,又是行貨copy & paste,
本來我自己的再回應只打了一版,但見到尖碼之聲的內容,又諗到更多問題,
最令我發火的,是欠缺數據、極度主觀、敷衍了事,
我將會參考尖碼之聲的意見再寫,不知會否又揮筆疾書出三千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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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yp 於 5/12/2011 22:01 發表 
"緊急車輛通道" 是否只要淨空有 4.5 米便可?
係
(a)The width of an EVA in the form of a carriageway should be not less than 7.3m.
An EVA that is not in the form of a carriageway should be hard-paved, not less
than 6 m wide and well demarcated on site.
(b) If there is any overhead structure over any part of the EVA, a clear headroom of
not less than 4.5 m should be maintain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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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唔會封封都係Cop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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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打了三千字,驚佢賴收唔到,尋日已經放郵筒,應該聽日寄出。
計埋已經係第三份反對書,我自己用詞都越來越強硬,
不斷思辯之下對不搬巴總我是越來越堅決。
我有在保育團體工作的朋友說,雖然佢地官方對此無出聲,但佢自己都唔想搬巴總,
最主要的原因同我一樣,就係交通便利將會大受影響,
換來的只是虛無縹緲的「旅遊匯點」,理據根本站不住腳;
再者以我一己之力,查不到運輸署對巴總使用狀況的統計,
搬巴總咁大件事竟然係旅遊事務署決定及主導,我真係氣難下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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