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唔夠彩雲尾日旺場,當晚多人到無位坐,放到餐盤的墻都用企滿人食嘢!
收舖之後就用極速拆招牌,再過多日裡面已經清晒場!
而家彩雲麥麥送由邊間分店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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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解無人搞留守麥當勞/佔領山林道, 以抗議業主加租/地產霸權肆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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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下一手係邊個租左? 好似要好急清場俾佢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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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JZ3968 於 2012-10-25 22:57 發表 
請問下一手係邊個租左? 好似要好急清場俾佢咁...
能再在彌敦道插旗仔,
不外乎珠寶, 鐘錶, 藥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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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y+263M=HG6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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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JZ3968 於 2012-10-25 10:57 PM 發表 
請問下一手係邊個租左? 好似要好急清場俾佢咁...
不如用另一個思維去想﹐點解要急急清場。只是用盡租約﹐用盡做生意的時間而已。
假如租約係去到某月的25日﹐意思在25日之前你可以合法使用。
去到26日﹐你便沒有使用權﹐便要「交回鎖匙」給業主。
一間店舖﹐會盡量去用最多時間去做生意﹐所以會預計自己清場所需時間﹐務求搬走自己值錢的物品﹐以免交場後取唔番。
例如預計要用2天﹐便會營業到最後一刻﹐即係23日。24 & 25 便是自己清場時間﹐你要在此段時間搬走你想帶走的物品。
去到26日﹐你便要交出鎖匙﹐即代表你唔會再用店舖﹐原則上你唔可以再取回入面的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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