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殺動物應該要禁止同嚴懲, 但點都唔可以同"謀殺罪"(指殺人)相提並論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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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ASV196.KE7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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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3ASV196 於 2012-11-26 19:42 發表 
虐殺動物應該要禁止同嚴懲, 但點都唔可以同"謀殺罪"(指殺人)相提並論吧....
但性質為「謀殺死物」既縱火罪既最高刑罰係set至終身監禁,即是與謀殺罪看齊,咁又點理解?
總覺得法律這樣東西有些位可以很寬鬆,但有些位可以很嚴厲。
既然有「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這條法例,我都想有條最高刑罰與誤殺罪看齊既「危險建築導致他人死亡」法例嚴懲那些興建導致倒塌建築物既相關人士。現時雖然那些導致多人死傷既嚴重建築物倒塌災難本質上其實已經符合了誤殺罪既邏輯,可是告得入刑事甚至告得入誤殺罪既真係少之又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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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paul2357paul 於 2012-11-27 07:47 發表 
但性質為「謀殺死物」既縱火罪既最高刑罰係set至終身監禁,即是與謀殺罪看齊,咁又點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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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如自己諗清楚先講吧....咩叫「謀殺死物」? ..邊個講縱火性質為「謀殺死物」? 縱火又點止只是破壞死物咁簡單?
我自己整爛自己部手機, 本身並唔犯法, 而死物本身就是死, 何來可以被"謀殺"?
簡單D問返你, 你怕唔怕被火燒? 人係唔係防火? 你答到, 自然就理解到點解刑罰與謀殺罪看齊
[ 本帖最後由 3ASV196 於 2012-11-27 08:17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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