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da93 於 2013/2/27 13:22 發表 
朋友,
疑點利益歸於被告,
呢度真係唔係法庭,
但如果你自己冇辦法推斷巴士司機一定有不當既行為下,
你憑乜野去判斷成單案一定判得岩,即係我講既死得有價值?
朋友, 你邊隻眼見到我邊一隻字話單案「一定」判得啱, 而家似係你認為單案「一定」判錯多啲。
我冇用過「一定」, 用「一定」嗰個係你, 請你唔好顛倒事非黑白。
話事話, 你明唔明「一定」呢兩個字點解o架?
你支持唔到你之前一直講既野,
你話法庭推斷到,當然得,
但調番轉,
我一路講緊既唔係法庭推唔推斷得到,
係而家個法律制度下對駕駛者既不公平,
而且而家個問題,
係講緊行人冇避免意外而要駕駛者去避免意外
而唔係單一地要求行人或駕駛者避免意外
我一路就係叫你講清楚你想要個法律制度改成點, 你又講唔出, 一係講啲唔可行的。
你明又好,唔明又好,
我要講既就係咁簡單,
你就算拎道路使用者守則出黎,
咁我問你啦,
呢堆野有冇法律效力先?
有就得,冇既唔該收起
道路使用者守則係冇法律效力, 難道你老兄講嘢嘅有? 你講嘢冇法律效力, 你要唔要先「收聲」? 你不如弄清楚什麼是民事和刑事再說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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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da93 於 2013-2-27 01:59 PM 發表 
咁所以我先至問一個問題
究竟係咪我地D牌太易考?
話難唔難﹐話易唔易。因為主要是考你基本技術﹐而法例問題是在筆試﹐但筆試所出的題目唔會太多。
但係﹐取得車牌後的駕駛態度/心態﹐是比技術更為重要。
司機的心態是安全小心的﹐意外自然係少。如果司機心態係差﹐不注重安全﹐幾嚴謹的考試都係無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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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yp 於 2013-2-27 14:03 發表 
朋友, 你邊隻眼見到我邊一隻字話單案「一定」判得啱, 而家似係你認為單案「一定」判錯多啲。
我冇用過「一定」, 用「一定」嗰個係你, 請你唔好顛倒事非黑白。
話事話, 你明唔明「一定」呢兩個字點解o架?
我一 ...
講左咁耐,
你仲未明白,我而家唔係同你講緊判得岩定錯,
個官判出黎,冇架,跟番而家個法例去判咋嘛,
但我講既係而家個法例出現既問題晌邊囉
而家唔係同你講岩定錯,
又何來是非黑白
你覺得唔可行?
全世界乜野古靈精怪既法例都有,
即係點解大陸話撞死會好過撞傷都有架...
但你話可唔可行呢?
係你如果用而家呢個法律框框下去諗,
好多野一定會覺得唔可行,..
你講得出有就得,
咁我又想問,
道路使用者守則所列明既大車轉灣時會佔用第二條行車線既內容,
唔知你有冇睇過?
如果有既時候,
點解今時今日條路仲有咁多呢D細車HI大車既意外?
又或者好似你咁講,
而家既法律係有效既,
我諗今日係唔需要我同你晌度爭論咁耐
都好,
你終於表到態係個官未必一定判得岩既時候,
咁我要你講既野你都講左,
我可以鬆人了
[ 本帖最後由 da93 於 2013-2-27 14:50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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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ei_hk 於 2013-2-27 14:08 發表 
話難唔難﹐話易唔易。因為主要是考你基本技術﹐而法例問題是在筆試﹐但筆試所出的題目唔會太多。
但係﹐取得車牌後的駕駛態度/心態﹐是比技術更為重要。
司機的心態是安全小心的﹐意外自然係少。如果司機心態係差﹐不注重安全﹐ ...
但同一時間,
我會同你講,
而家D車牌係太易考
尤其是你都講左,
筆試出既,關於法例問題既內容真係唔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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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da93 於 2013/2/27 14:43 發表 
講左咁耐,
你仲未明白,我而家唔係同你講緊判得岩定錯,
個官判出黎,冇架,跟番而家個法例去判咋嘛,
但我講既係而家個法例出現既問題晌邊囉
係呀, 你話而家法例出現「問題」, 但問你想改成點, 你除咗話「要在審刑事案期間判受害人的家人來賠償被告」這不切實際的建議外, 你仲有什麼建議呢?
你覺得唔可行?
全世界乜野古靈精怪既法例都有,
即係點解大陸話撞死會好過撞傷都有架...
但你話可唔可行呢?
係你如果用而家呢個法律框框下去諗,
好多野一定會覺得唔可行,..
我講第三次, 香港而家唔係完全唔可以, 索償的事係靠民事去做, 唔係你要求的刑事。
同埋呢度係香港, 唔係大陸, 唔該。
你講得出有就得,
咁我又想問,
道路使用者守則所列明既大車轉灣時會佔用第二條行車線既內容,
唔知你有冇睇過?
如果有既時候,
點解今時今日條路仲有咁多呢D細車HI大車既意外?
如果呢個世界有規則有法律, 啲人就唔會犯事, 立咗法之後, 警察、法庭、懲教都可以解散收檔。我都唔明你呢個問題咩邏輯。
都好,
你終於表到態係個官未必一定判得岩既時候,
咁我要你講既野你都講左,
我可以鬆人了
你的文章真係夠「首尾呼應」, 開頭話「我而家唔係同你講緊判得岩定錯」, 而家收尾又話「你終於表到態係個官未必一定判得岩既時候」, 你唔係想講呢樣嘢, 又要等所謂我講咗呢樣嘢「鬆人」, 你真係好可愛的。
我由頭到尾都冇話「一定判得啱」, 再問多你一次, 你邊度見到我話「一定判得啱」?
慢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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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yp 於 2013-2-27 15:09 發表 
係呀, 你話而家法例出現「問題」, 但問你想改成點, 你除咗話「要在審刑事案期間判受害人的家人來賠償被告」這不切實際的建議外, 你仲有什麼建議呢?
我講第三次, 香港而家唔係完全唔可以, 索償的事係靠民事去做, ...
請攪清楚,
係如果肯定係成個意外既起因主要由路人引起的話,
先至有你引號果句野,
而唔係好似你咁斬頭斬尾淨係抽一句出黎,就話人不切實際,
即係講緊,
佢可以係一件刑事案,
但根據判出黎既結果,
將呢一場官司既整個費用轉移出去,
而我所講既民事,
就係根據呢個官司既判決而交番司機去決定咁解(當然,而家係可以)
我完全唔知點解你會話我撈亂左囉=.=
咁你不如簡單地講,
你冇講個官判得一定岩,
咁又唔係我講既你認為個官未必判得岩,
咁即係你覺得個官判得係岩定錯?
而我打出結尾果段既意思,
係用黎配合番你本身get錯既意思打果句野姐不過你又話睇唔明,
咁可以點呢?你可睇成係呼應既,
不過就算係呼應,都係呼應緊前幾頁你講既野,
而唔係樓上樓下既post
最後,
唔係你唔明我咩邏輯,
係我唔明你咩邏輯,
你講得岩呀,
有法律的話都有人犯事,
咁又返番黎呢單野度,
你講黎講去淨係講緊個司機要負幾多責任呀,
路人果part你一直提唔到出黎,
你叫話佢負唔到個責任我提個出方法出黎你就話點點點唔可行
咁你俾人一個感覺就係人死左你唔追究,咁我俾你表態啦,咁既時候你覺得個官判得岩定唔岩,
而岩又岩晌邊?錯又錯晌邊?
唔好話我騎劫你啦...
同埋我講緊既係人死左都要追究,
你明唔明我講緊乜野呀?
[ 本帖最後由 da93 於 2013-2-27 16:11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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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053h4 於 2013-2-27 16:13 發表 
路人有無責任, 同個司機係唔係可以係合理情況下, 盡力被免意外發生無關係
即係咁講, 早前有單野咁, 架新巴入左電車路, 架電車撞過去
如果架電車真係好似一D疑似知道事發經過的人咁講, 架車因為平時比巴士阻得多
收 ...
點為之合理情況之下,
而且,都係果句,
點解最容易避免意外發生既行人就你唔追究,唔去諗辦法做好呢類型既事,
而去預計一個司機去避免,甚至成功避免呢?
呢個係咁多位一直冇正面答到我既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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