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布港鐵檢討票價調整機制結果(港鐵會在6月加價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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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leochill 於 2013-4-18 04:17 PM 發表   
 
我嘅問題係, 點解唔可以將盈利直接加入方程式入面?  
例如話盈利超過xx億就無需啟動方程式, 或者車費利潤佔總收入少於xx %就唔啟動方程式等等 
 
2. 有關優惠嘅方式 
 
直接打折都犯法? 法例有冇嚴成咁? 我想知邊個會告佢? 巴士/ 小巴公司?  
又或者係要優惠的話, 可否做得更寬鬆? 如每第二程都有優惠(而不限於同一日)?   
 
點解唔把盈利加入方程式﹐你問下當年審批通過的議員吧。 
 
不過今次檢討﹐已經加入盈利因素﹐雖不會直接影響加/減幅度﹐但會有錢撥入優惠基金﹐都係回贈給乘客﹐減低加幅的。 
 
 
至於優惠方式﹐人地一定有心計算過的。 
既然一定要加價﹐仲要加足(真係加少D都唔得)﹐又點可以無「藉口」下第一程已經收平給你折扣。 
要第2程才有折扣﹐某程度係一個市場推廣﹐想你坐多一程。但我覺得亦是避免第一程已經減價﹐有人挑戰是否違反法律。 
 
第2程係唔係不限同一天﹐有時都要做到簡單易明﹐沒有太大理由要放寬到多天內坐第2程都有優惠。(至少無議員反映過要放寬) 
PS. 現時真係每第2程都有9折﹐次數不限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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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50# 的帖子
我建議龜鐵應該要快d請你,如果有咁識諗既員工真係難得 
比小小甜頭你就好似皇恩浩蕩咁 
 
之前果d counter人工好似先五十幾蚊一粒鐘,你估佔佢營運成本幾多%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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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CRC . Keep Mov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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