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l
[ 本帖最後由 BlackBird 於 2013-8-5 22:48 編輯 ] |
|
|
|
|
原帖由 ccicoltd 於 2013-8-5 09:26 PM 發表
換一個持牌人,就可以捲土重來。
SORRY﹐今次連持牌人都唔需要換﹐都可繼續營業﹐只係經營範圍/地方細左。
事關有5間鋪﹐只係其中一間被釘牌﹐仲有4間可以繼續營業。
不過﹐檔主講了一句﹐大家都要用心去想的。(我唔係話這一句係免死金牌)
老闆陳小姐認為,擴充營業範圍,部份出於與同業競爭,部份屬愛「坐街」的顧客要求,食肆肩負旅遊點角色,對於被永久取消牌照的懲罰感到失望,但日後將「睇Å食飯」,更謹慎地處理擴充營業範圍的問題。
ref: http://news.hkheadline.com/daily ... 13/08/06/249125.asp |
|
|
|
|
既然有食客喜歡露天食肆,為何食環署不考慮將食肆露天經營規範化?如加推在指定範圍內經營,比普通食肆牌貴的露天食肆牌照,這樣可與食客的選擇,與署方規範食肆之間取得平衡。 |
|
에이핑크 대박!
|
|
|
原帖由 dongfeng 於 2013-8-6 10:52 AM 發表
既然有食客喜歡露天食肆,為何食環署不考慮將食肆露天經營規範化?如加推在指定範圍內經營,比普通食肆牌貴的露天食肆牌照,這樣可與食客的選擇,與署方規範食肆之間取得平衡。 ...
食環處係有接受食肆露天座的申請﹐而且無規定公眾地方或私家地方(但必須合法使用該位置)。
這是google 找到的申請指南 : http://www.fehd.gov.hk/tc_chi/howtoseries/forms/new/OSA_Guide.pdf
不過﹐在市區(例如廟街)﹐要露天位其實仲有其他考慮因素﹐包括衛生(食店本身﹐食客本身﹐營業過後)﹐營業期間的聲浪﹐街道的安全(包括緊急車輛的通過﹐上茶安排﹐街上的秩序)。
一大堆問題﹐唔係每一個地方都可以實行。
[ 本帖最後由 kei_hk 於 2013-8-6 12:50 編輯 ] |
|
|
|
|
|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