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執法 呢條例一定變惡法
當冇車行到 基本上唔會有任何危機出現
司機根本唔會上身 (佢自己怕揹飛/ 企硬 唔俾人落車反而重易上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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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克王EH 9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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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見呢D情況下,司機通常都唔會主動落客,而係有幾個乘客要求,才會因應情況答應。佢唔會一塞就即刻叫人行隧道走卦……(當然,有小火冒起就一定即刻叫你走啦!)
俾著唔係隧道,你O係觀塘道中線落客都係有事嫁……但上次都唔知幾多人落車徒步走……你又覺得是司機「主動」落客?
而且,司機不應部分乘客要求俾佢開門落車,睇黎都會有人犯法(乘客出口/出手「攻擊」司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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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PoohPoohJoe 於 2014-5-10 00:05 發表 
咁架車著火
樓主係咪都堅持到站先落車XDDD
咁佢應該會被濃煙焗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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愚問一條﹐在限制區內上落客﹐是否真係刑事罪行?
有無人可解釋一下﹐我真係弄不清楚。
平時在街邊上落客﹐違例停車/泊車﹐警方向司機/車主發出告票﹐這些又是否列事罪行?
唔好當我玩﹐我真係想求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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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D情況,個客無事就好地地,但如果個客落車之後喺隧道入面發生交通意外,巴士公司同巴士司機一定有責任,可能面臨巨額索償。除非巴士公司當時派咗人入隧道維持乘客秩序,指揮同引導乘客行番出去(好似地鐵壞車乘客要行路軌去番車站咁),但班客唔聽指揮亂咁行,咁都未必無責任但至少有得拗。
個客要求落車係一回事,但巴士司機有責任俾乘客喺一個合法、安全、合適嘅地方上落車(例如巴士站)。隧道兩旁無行人路,如果落車之後條車龍郁番,班客都幾大鑊。司機判斷只求乘客方便,無考慮安全因素,仲有你話個客主動要求,但司機無同佢講明責任問題,無簽生死狀,有事最後都係要個司機上晒身。
[ 本帖最後由 PB602 於 2014-5-10 10:41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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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ei_hk 於 2014-5-10 10:20 發表 
愚問一條﹐在限制區內上落客﹐是否真係刑事罪行?
有無人可解釋一下﹐我真係弄不清楚。
平時在街邊上落客﹐違例停車/泊車﹐警方向司機/車主發出告票﹐這些又是否列事罪行?
唔好當我玩﹐我真係想求知的。 ...
政府提出檢控 = 刑事
第三者提出索賞 = 民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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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PB602 於 2014-5-10 10:38 AM 發表 
政府提出檢控 = 刑事
第三者提出索賞 = 民事
即係在禁煙區吸煙﹐被控煙辦發定額罰款﹐都屬刑事?
引申問題﹐事發地點是隧道入面﹐由隧道公司管理﹐根據相關的條例作出管制﹐由隧道公司提出檢控﹐主動權在隧道管理公司﹐又是否屬於刑事?
除了 刑事 及 民事﹐仲有無其他類別﹐只係極少發生才令大家唔知有其他類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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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ei_hk 於 2014-5-10 10:56 發表 
即係在禁煙區吸煙﹐被控煙辦發定額罰款﹐都屬刑事?
引申問題﹐事發地點是隧道入面﹐由隧道公司管理﹐根據相關的條例作出管制﹐由隧道公司提出檢控﹐主動權在隧道管理公司﹐又是否屬於刑事?
除了 刑事 及 民事﹐仲有無其他類別﹐只係 ...
定額罰款當然係屬刑事,交通定額罰款係根據香港法例第240章《定額罰款(刑事訴訟)條例》執法。
我估你可能想清楚了解「刑事檢控」同「刑事紀錄」(案底)兩個概念。如果刑事罪行經由落案起訴,定罪後就會留有案底。如果係票控或定額罰款,就唔會有案底。
香港只有刑事同民事兩種法律訴訟,法治係香港核心價值,亦係香港同鄰近國家最大不同之處,多了暸法律概念係好嘅,可以參考一下呢個網站:
http://www.clic.org.hk/tc/topics ... lLaw/answer12.shtml
補充少少其實政府都可以提出民事訴訟,例如政府同某人簽咗合約,但對方失約所以政府告對方。但呢個時候政府係以合約人身份去告對方,而唔係以執法者身份去提訴。反觀刑事就多數係同社會治安、公眾秩序、社會公義有關,而政府係以執法者身份去提出刑事檢控。
[ 本帖最後由 PB602 於 2014-5-10 11:54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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