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力的使用應該精準、猛烈
(譬如導致那些「香港民主的敵人」死亡,
但不應傷及任何不主動保護那些敵人的人)
這是需要跟佔中平行,但不應互相干涉的事。
和平、武力,兩者目的是不同的。
[ 本帖最後由 238X 於 2014-9-27 01:48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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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或跟推文者帖,一律舉報,不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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睇緊有線新聞......
好多時作反係出奇不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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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護狗疤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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淨係阻礙某些公共交通工具服務都已經違反了非暴力抗爭原則。
緊記暴力不只包括肉體上的傷害,如果唔係唔駛例如需要關注精神上的虐待等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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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講,我只係見到班特區公安使用暴力,
人地佔中班人起度行車線到就係咁多,又冇走去打差佬,
反而班差佬走去出催淚彈,
仲要拎埋槍,又舉橙旗警告話會開槍,
冇野下話。
佔中班人個目的就係要佔領中環,
但係起冇殺傷力武器之下,差佬需唔需要玩到咁大?
定係梁振英認為尋晚冇對下令起中環及金鐘人士格殺勿論,當班佔中人士係人肉槍靶已經係克制 o既表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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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J7006 = MF5119 = AV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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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AVD1 於 2014-9-29 10:56 AM 發表 
老實講,我只係見到班特區公安使用暴力,
人地佔中班人起度行車線到就係咁多,又冇走去打差佬,
反而班差佬走去出催淚彈,
仲要拎埋槍,又舉橙旗警告話會開槍,
冇野下話。
佔中班人個目的就係要佔領中環,
但係起冇殺傷力武器之下, ...
根本一開始提出佔中﹐已經係在踩線邊緣。
當正式開始佔中﹐便已經嚴重挑戰政府及警方的底線。
4點幾開始佔據交通要道﹐便是跨越了政府及警方的底線。
警方絕對有責任去防止罪案發生﹐在罪案發生前加以制止﹐亦唔會容許一些令社會秩序大亂的事情發生。
所以﹐驅散係必然的事﹐而且會在情況完全失控前進行驅散。
如何驅散馬路上的人?
除了催淚彈外﹐我真係唔知有什麼方法。不妨大家提供一下可行而實際的方法。
講真﹐如果唔係交通要道被阻塞﹐令到交易癱瘓﹐警方都可以容忍﹐不作驅散聚集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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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ei_hk 於 2014-9-29 11:32 發表 
根本一開始提出佔中﹐已經係在踩線邊緣。
當正式開始佔中﹐便已經嚴重挑戰政府及警方的底線。
4點幾開始佔據交通要道﹐便是跨越了政府及警方的底線。
警方絕對有責任去防止罪案發生﹐在罪案發生前加以制止﹐亦唔會容許一 ...
我唔想比你陰到,
呢件事搞成咁,你唔好好以為差佬真係咩事都冇,
如果唔係個隻禿鷹同佢個老闆自視過高,根本佔中就唔會發生。
仲有,你上面咁講係唔係認為用催淚彈係正確選擇?
你知唔知尋晚旺角無啦啦比人佔領埋,有幾多人就係正正見到班差佬用催淚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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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J7006 = MF5119 = AV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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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AVD1 於 2014-9-29 11:49 AM 發表 
我唔想比你陰到,
呢件事搞成咁,你唔好好以為差佬真係咩事都冇,
如果唔係個隻禿鷹同佢個老闆自視過高,根本佔中就唔會發生。
仲有,你上面咁講係唔係認為用催淚彈係正確選擇?
你知唔知尋晚旺角無啦啦比人佔領埋,有幾多人就係 ...
我只會講催淚彈係預期之內的事。
我唔知有無其他可行方法去驅散非法聚集的人﹐我唔係警察﹐我唔知他們有什麼工具/方法﹐所以我唔會講是否正確選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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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ei_hk 於 2014-9-29 11:32 發表 
根本一開始提出佔中﹐已經係在踩線邊緣。
當正式開始佔中﹐便已經嚴重挑戰政府及警方的底線。
4點幾開始佔據交通要道﹐便是跨越了政府及警方的底線。
警方絕對有責任去防止罪案發生﹐在罪案發生前加以制止﹐亦唔會容許一 ...
相比外國,警察同示威者已經好和平
人哋外國警察用警棍,示威者掟擲物放火燒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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