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舉報
原帖由 kei_hk 於 2015-7-30 22:16 發表 至於一地兩檢﹐只要社會有共識國內人員的執法區域﹐是否可使用武器﹐以及有沒有權捉拿疑犯等問題﹐修改或以附件形式處理基本法的規限﹐相信唔係大問題。
全國性法律除列於本法附件三者外,不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凡列於本法附件三之法律,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在當地公布或立法實施。
任何列入附件三的法律,限於有關國防、外交和其他按本法規定不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自治範圍的法律。
原帖由 jpoon 於 2015-7-31 01:49 AM 發表 你去搵基本法睇下先講啦 基本法第十八條話 但係冇一條話可以響香港某個角落執行內地法律(例如海關緝私)而唔需要跟香港法律。 唔係只係單單國內人員響香港執法問題,就算係執法,咁係執行內地法律定香港法律?如果係執行 ...
原帖由 bjbus 於 2015-7-30 22:27 發表 不是所有車都可以用高鐵取代, 例如超長途的線路及高鐵還沒有修的地方。 我覺得,高鐵通車後,取消的上海,北京,肇慶車,可以改為到三亞,拉薩,丹霞山,井岡山,延安,韶山等地 ...
原帖由 DIH 於 2015-7-31 11:24 AM 發表 香港有幾多人會去這些地方?又遠喎,搭飛機唔好? 就算高鐵,即使沒有一地兩檢,開廣州、上海、北京直達車, 最多加埋西安都好夠,並可在武漢、鄭州(縱橫交接點)加設口岸設施方便轉車。 如果改唔到基本法搞一地兩檢,國內常設 ...
本版積分規則 發表回復 回帖後跳轉到最後一頁
站規|清理本站Cookies|hkitalk.net 香港交通資訊網
GMT+8, 2025-5-1 15:36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