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gsrc0525 發表於 2015-10-5 08:08 唔好忘記港鐵職員的角色係一位「服務業人員」多過一位「執法者」,有啲職員態度比較強硬嘅話,又會俾客有位入,鬧咩咩今時今日咁嘅服務態度係唔夠。 港鐵職員的執法權力只係限於港鐵附例,俾水貨客問候,都可以用附例28H告佢。再激少少,職員俾水貨客打,就要勞煩警察處理,因為已經超越職員的執法權力。而事實上我不時會經過上水,都未見過軍裝警察駐守,我唔知有冇派咗便衣警守,但如果冇警察守的話,水貨客打完個職員之後係好易乘機走甩。 就好似而家香港人的其中一樣通病--只問結果,不問過程,見到車廂有好多水貨客,就咬定職員完全冇捉過,而唔係睇捉得係咪唔成功。要睇職員係咪完全冇落力捉過水貨客,我認為要去上水站企半日先下結論都未遲。
舉報
本版積分規則 發表回復 回帖後跳轉到最後一頁
站規|清理本站Cookies|hkitalk.net 香港交通資訊網
GMT+8, 2025-5-1 10:10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