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寫字樓工作, 一口氣囉8日假期, 算唔算多?
[複製鏈接]
|
原帖由 pac423 於 2006-5-13 07:47 發表
我覺得好睇公司policy
通常公司都係o個年既年假就o個年放哂, 無得帶落下年
如果發覺o的假年底都放唔到or放唔哂, 就早o的同公司講
睇下點安排
我阿叔間公司就有得儲假,我阿叔又唔多放
積左十幾年,而家要隔一排又放下假,有d就換番錢算......... |
|
|
|
|
無話多唔多,有咪放lor,沒有所謂,最重要攪掂替假/運作,況且勞工法例都有要求"連續放7天"(不過有沒有人跟就...) |
|
L. Chan - 我們堅持才有希望!
|
|
|
d人話吾好放長假.
因為高層會覺得原來冇你係度都冇影響,.
到時要抄人就第一個唸到你.
同一原因,d野要放得亂中有序,序中有亂
人地找吾到你d野,但係要既時候你要第一時間拿到出來.... |
|
|
|
|
原帖由 2ac 於 2006-5-12 20:43 發表
假設:
A君要離開香港(有重要事情)
而計埋星期六日, 囉8日(8日半)假然後連放12日
算唔算過份呢? 因為應該唔多公司容許顧員一口氣囉8日
大家點睇?
歡迎討論
我覺得響香港地,如果有人真係想連放8日既話,老板唔炒佢r
就奇啦。香港法例好似容許僱主以怠工為由辭退員工,有錯
請指正。
[ 本帖最後由 M 於 2006-5-13 14:41 編輯 ] |
|
抵制家樂福‧打倒妖僧達賴
|
|
|
我覺得睇時間同埋你同公司既關係....
如果咁岩你明知道果排比較多野做仍然去請假,
唔俾人炒你都會俾人講閒話啦...
如果你同同事關係好,你都唔忍心啦....
相反地如果果排真係比較少野做,
或者你同上司有共識的話,再長 d 都唔係問題,
甚至佢可能希望你咁做添.... |
|
至於你們信不信?反正我信了
|
|
|
原帖由 leslie 於 2006-5-13 11:24 發表
無話多唔多,有咪放lor,沒有所謂,最重要攪掂替假/運作,況且勞工法例都有要求"連續放7天"(不過有沒有人跟就...)
僱傭條例規定所放取的年假不超過10天,只能分開放取3天(即放取7-9天的
年假如果分開發放,則不在此限)。
如果所放取的年假超過10天,則必需連續放取7天,才能分開發放。 |
|
|
|
|
我放親都一星期至兩星期啦。係放就一次放多o的,
員工久不久放幾日對部門運作更不便。 |
|
祺人祺事 是神奇技倆
|
|
|
原帖由 barking 於 2006-5-13 00:30 發表
中國人的公司, 最好不要放長假了.
歐洲人的公司就沒有問題.
閣下言之有理
本人工作的百貨公司, 就有一位同事於下個月連續請了6星期假,
4星期為有薪假期, 2星期為no paid leave. 不過由他跟經理講至正式批假,
就等了1個半月.
PS: 本人公司的員工一年有4-5星期有薪假期, 幾時放假由員工自己決定,
通常同事會連續放一或兩個星期
[ 本帖最後由 winston 於 2006-5-14 15:43 編輯 ] |
|
|
|
|
原帖由 pac423 於 2006-5-13 07:47 發表
我覺得好睇公司policy
通常公司都係o個年既年假就o個年放哂, 無得帶落下年
如果發覺o的假年底都放唔到or放唔哂, 就早o的同公司講
睇下點安排
我公司的policy 雖然如此, 但有少部份員工(包括自己), 可以
破例把2005/06 財政年度的剩餘假期, 納入下一個年度.
原因係我個部門人手不足, 每星期又有人放假, 所以經理
hold 住少部份同事的假期. |
|
|
|
|
|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