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28
發表於 2010-5-1 17:06
原帖由 edhong 於 2010-5-1 09:24 發表 http://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報告已經被閱讀
才兩天未夠, 就要這樣針著, 是否連處理時間也不能有?
對於這些算不緊急, 非嚴重之違規, 是否就要限定閱讀報告後N小時內一定要處理?
admin28
hkbw
091320906
發表於 2010-5-1 23:03
ATE24
發表於 2010-5-2 13:27
原帖由 admin28 於 2010-5-1 17:06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才兩天未夠, 就要這樣針著, 是否連處理時間也不能有?
對於這些算不緊急, 非嚴重之違規, 是否就要限定閱讀報告後N小時內一定要處理?
admin28
hkbw
Le o的係你轄下分版郁o下都 30 日起跳o既違規,又怎能說「不緊急,不嚴重」呢?
怎麼換到簽名檔出現「____」就變成「不緊急,不嚴重」?
況且,le o的基本上一睇倒已經無彎轉,幾成事實停硬版o既違規,你一係唔好睇,一係就即刻做。
不要跟我講你口裡說我沒時間我不會處理版務,身體卻很誠實很身不由己的指揮著電腦開啟 iTalk 的 PM box。
出一封停版通知書唔會太o徒你時間o者話呀班竹大大,求其搵 Z4 一篇文改幾句就出倒。
That's all.
[ 本帖最後由 ATE24 於 2010-5-2 20:11 編輯 ]
edhong
發表於 2010-5-2 18:30
cky
發表於 2010-5-2 19:03
8小時未回覆就話一日24小時梗有時間睇唔到
兩日唔回覆, 就覺得又被站友針對, 又話 "站規是否就要限定閱讀報告後N小時內一定要處理"?
我點知幾日唔覆, 會唔會又話壞電腦上唔到網考試定係有個人事務先?
錯就錯在呢班人又想搵我痛腳黎捉... :L
admin28
發表於 2010-5-2 23:35
原帖由 edhong 於 2010-5-2 18:30 發表 http://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可以停板 30 天還可以說非嚴重之違規 ?!
我都係按照閣下標準作投訴
難道 R1 板不可以講粗口簽名檔可以
34 條何時變了 italk 控煙條例 ??
大家看好了, 特別係板友 GK2671
簽名檔咒罵人十八代都沒什麼問題 - 不緊急, ...
1. 本人根據閣下之連結去到有關板友的個人資料看的時候, 只看到其頭像過大, 看不到其簽名檔的問題, 因而決定稍後才作處理.
閣下的PNG FILE, 本人今日才看到整個檔案, 方知道其簽名檔也出了問題, 當天回文時本人是不能LOAD出整張圖片的.
2. 本人會對此事再作出跟進, 不便之處, 見諒.
不過不得不提一點, 對於一些無限上綱的無理批評, 本人會視而不見; 對於一些莫須有的罪名, 本人也不會浪費時間去回覆.
但如上列之問題, 本人會盡快作出處理.
R1板板主
admin28
hkbw
epsilon
發表於 2010-5-4 01:29
原帖由 admin28 於 2010-5-2 23:35 發表 http://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1. 本人根據閣下之連結去到有關板友的個人資料看的時候, 只看到其頭像過大, 看不到其簽名檔的問題, 因而決定稍後才作處理.
閣下的PNG FILE, 本人今日才看到整個檔案, 方知道其簽名檔也出了問題, 當天回文時本人 ...
如果有公投制度,搞個最應落台板主嘅公投,你應該會係第一名。
對唔住,我又無理批評咗你啦。
AL_71
發表於 2010-5-4 14:31
似乎有版友要「消除異己」,投訴某版友簽名檔違反版規
結果那位人兄已被停版30天....
咁做係咪等於趕盡殺絕某d人認為既「異見人士」
我諗大家都心裡有數la
[ 本帖最後由 AL_71 於 2010-5-4 14:34 編輯 ]
kay
發表於 2010-5-4 14:34
原帖由 AL_71 於 2010-5-4 14:31 發表 http://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似乎有版友要「消除異己」,投訴某版友簽名檔違反版規
結果那位人兄已被停版....
我又唔係咁睇,如果你搵到有人犯規,都有權報告版主,
只係你有無實行應有的權利而已。
呢度都唔係第一次有人公開投訴某人簽名檔有問題。
3ASV196
發表於 2010-5-4 19:13
原帖由 AL_71 於 2010-5-4 14:31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似乎有版友要「消除異己」,投訴某版友簽名檔違反版規
結果那位人兄已被停版30天....
咁做係咪等於趕盡殺絕某d人認為既「異見人士」
我諗大家都心裡有數la ...
如果真係有違規, 咁又有何問題?
投訴又是否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