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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kitalk.net 香港交通資訊網»論壇 (C) Transport 交通討論區 海上交通及船隻(C3) [突發] 南丫島 港九小輪與港燈船隻相撞 百人墮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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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發] 南丫島 港九小輪與港燈船隻相撞 百人墮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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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kbw 發表於 2012-10-3 22:20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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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3ASV196 於 2012-10-3 22:06 發表


斷章取義, 不是良好討論的根基...

無人話過煙花照放, 就係個邊死就個邊事, 而是時間與安排問題,
其實香港試過唔少次煙花延期, 多數係天氣問題, 從來都無話煙花
一定照放

問題重要係意外與煙花開始時間, 及如果停止煙花安排的問題, 閣下
講到現今資訊發達, 但好多野根本無咁理想, 要30分鐘通知晒全部觀賞
煙花的市民, 是有難度的, 亦有風險...突然腰斬, 其實亦同時增加緊政府及
各部門的處理工作及壓力...

簡單D講, 如果一次過散場, 當然無問題, 但如有資訊傳遞出現問題, 有D
人知有D人唔知, 情況就相對亂, 因為會有D人走, 亦有D人唔走

如果意外發生係1-2小時前, 煙花絕對唔應該放, 但當時間太近, 考慮
就差好遠.

依家大家講煙花照放, 都係從事實及安全考慮, 唔係話唔好攪到自己,
如果閣下只是在搶佔道德高地, 將其他意見者打成"你死你事"的心態,
而妄顧事實及客觀考慮, 咁對大家都唔公平, 咁再講意思都唔大..


如果只係將一些大家打出來的回文中IMPLY既意思打出來, 就叫斷章取義, 咁亦都唔需要再傾落去~
將本人客觀既考慮分析塑造成妄顧事實及客觀考慮及斷章取義, 閣下亦何嘗不是搶佔道德高地?

還有一點, 本來並非在高地的, 係呢D事發生之後先提昇, 咁先叫搶, 一路都係那個位置, 何來搶之有?!
你可以話我道德水平要求高, 呢點我認, 但我唔認同人既道德要求應該係咁寬鬆~

個死者名單公佈方式又係有點奇怪~~過往的海難及空難, 原來都要徵詢家屬同意才公佈死者身份的麼?
上次AP69又是這樣處理的麼?

[ 本帖最後由 hkbw 於 2012-10-3 22:58 編輯 ]
殺雞焉用牛刀?!
Alvin2002 發表於 2012-10-3 23:11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hkbw 於 2012-10-2 22:33 發表


閣下側重了困在船入面的那一些人~ 在海面上被救者的存活/死亡情況又如何呢?
要留意一點, 就是高永文的一句說話, 其實某程度上在日後的調查中成為不能完全證明應該要腰斬煙花匯演~~

高永文提過, 撞船後, 沉船之前, ...


可能閣下沒留意我在#169的回文, 以致錯誤imply我只側重被困在船艙內的乘客, 而忽略了漂浮在海上的乘客.
我曾經說過, 直至現在為止, 沒有傷者控訴第一時間到場搶救的救援人員數目不足, 而在今日的記者會(http://rthk.hk/rthk/news/expressnews/20121003/news_20121003_55_873850.htm), 亦已指出當時有抽調原本在維港內執勤的水警到場協助. 那會否顯示到, 就算沒有取消煙花匯演, 當局當時也能調派足夠的人手去現場拯救兼維持維港內的秩序?
hkbw 發表於 2012-10-3 23:26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Alvin2002 於 2012-10-3 23:11 發表


可能閣下沒留意我在#169的回文, 以致錯誤imply我只側重被困在船艙內的乘客, 而忽略了漂浮在海上的乘客.
我曾經說過, 直至現在為止, 沒有傷者控訴第一時間到場搶救的救援人員數目不足, 而在今日的記者會(http://rthk.hk/rthk/news/expressnews/20121003/news_20121003_55_873850.htm), 亦已指出當時有抽調原本在維港內執勤的水警到場協助. 那會否顯示到, 就算沒有取消煙花匯演, 當局當時也能調派足夠的人手去現場拯救兼維持維港內的秩序?


你拎 水警到場協助, 跟 "沒有傷者控訴第一時間到場搶救的救援人員數目不足" 拉上來說就已經是一個邏輯上的問題~

首先, 落水救人的並不止是水警, 還有消防
第二, 水警及其他船隻主要是擔當運送, 照明, 及以眼目觀察是否有生還者/遇難者在海中~

所以, 只要消防出足夠既人, 理論上 就已經會 "沒有傷者控訴第一時間到場搶救的救援人員數目不足",
但救援中需要的角色, 豈止前線拯救者? 還有很多BACK OFFICE的人員~ 而海事處船隻到場, 相當程度上都是擔當後勤支援的角色~
因此, 即使真是不足, 以閣下提出的理據, 還是證明不到的~
殺雞焉用牛刀?!
Alvin2002 發表於 2012-10-3 23:34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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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kbw 於 2012-10-3 21:50 發表


咁又係呀, 又唔係撞死班官, 又唔係撞死維港兩岸的人,  所以唔算非常緊急和迫切LAW~~

竟然咁多人認為煙花照放, 個邊死就個邊事, 最緊要唔好攪到自己, 這是甚麼的世界~

一個管治質素高的團隊, 資訊的通報及應變是 ...

我想澄清一點, 是我雖然不認同取消煙花匯演會對意外結果改寫, 但並不代表我覺得"個邊死就個邊事, 最緊要唔好攪到自己", 你的imply並不代表我的想法.
一個高質素的團隊, 就算資訊通報高速無誤, 但同時也要看接受方(即是市民)對資訊接收的能力是否足夠.
閣下說過有很多方法, 例如揚聲器, 智能手機等去發放資訊, 你以為每個到場觀看煙花的市民都會有智能手機? 都會有whatsapp? 好, 就算我退而求其次, 用sms, 我不知你有否曾經去過維園集會或者遊行的經驗, 或者參加除夕倒數, 遇著有大量群眾聚集時, 基本上你的智能手機是會廢了, 因為電訊網絡擠塞, 莫說是上網whatsapp, 連打出或接收電話也不能. 那你怎去接收政府臨時發放的緊急資訊呢?
既然手機廢了, 剩下揚聲器的方法吧? 我曾經在#164的回文中提出觀點, 不再累贅重覆.
一個決策者, 在作出重大決策前, 要考慮這個決策在執行上是否有困難. 若有困難, 怎去解決. 不如我請教閣下, 換著你是特首, 你臨時需要發放一個信息給廿幾萬群眾, 但你面前是有一個電訊網絡容量限制的問題, 你會怎辦?
Alvin2002 發表於 2012-10-3 23:45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hkbw 於 2012-10-3 23:26 發表


你拎 水警到場協助, 跟 "沒有傷者控訴第一時間到場搶救的救援人員數目不足" 拉上來說就已經是一個邏輯上的問題~

首先, 落水救人的並不止是水警, 還有消防
第二, 水警及其他船隻主要是擔當運送, 照明, 及以眼目觀 ...

之前其中一個爭論點, 是有版友認為為何不取消煙花匯演, 抽調原本在維港內的人員到南丫島現場拯救, 我就指出到現在為止, 看不到有拯救人員不足的問題.
現在閣下忽然又加入一個新論點, 就是後勤支援. 我不在南丫島現場, 答不到閣下當時海事處的船隻有否到場, 是否不足. 那或者閣下能向我解答, 當時海事處或者水警等後勤支援船隻, 是否存在不足問題.
syp 發表於 2012-10-4 00:01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hkbw 於 2012/10/3 21:50 發表

咁又係呀, 又唔係撞死班官, 又唔係撞死維港兩岸的人,  所以唔算非常緊急和迫切LAW~~

竟然咁多人認為煙花照放, 個邊死就個邊事, 最緊要唔好攪到自己, 這是甚麼的世界~

一個管治質素高的團隊, 資訊的通報及應變是十分高效的 ~


咁你講下緊急在邊度? 迫切在邊度? 臨急停煙花又有什麼好處, 有什麼壞處? 只諗好處, 不諗壞處, 並唔係穩妥的處事手法。

臨急停煙花會帶來咁多問題, 不如你先告訴大家如何解決。一句「一個管治質素高的團隊, 資訊的通報及應變是十分高效的」就算, 唔似你一向咁「質素高」的言論。

如果咁都叫合格, 這個世界還有不合格的麼?! 前面已經講左OM及CG的問題, 這裡不作重覆, 唔明可以自己再睇下相關文章~


請問你係邊位? 斷估你不會覺得自己是上帝吧, 雖然你曾經發表言論 "Imply" 自己是警察, 其他跟你意見不合的站友都是賊。

你有你覺得不合格的自由, 別人也有別人覺得合格的自由, 大家各自表述就夠, 你沒有資格定義一件事是否合格不合格, 然後把定義強加於人。

同樣, 我覺得是否「非緊急和迫切」亦有我的自由, 我也有提供我的理據, 你可以就我提供的理據逐一反駁, 例如我反駁你關於「智能手機」問題上, 你一點回應都沒有, 卻胡亂 Imply 說什麼死的不是高官維港人群之類, 你這些「高質素」言論, 套用你的用字, 都屬於「唔需要再傾落去」的一種。

再者, 如果咁叫高估「聚集人群」的理智性, 即係話你認為香港人的質素, 高極有限, 對不?!


人群質素幾高都會有出問題嘅可能是嗎? 點為之高, 點為之低呢? 你真的認為一宣怖取消煙花, 就可以把支援人員撤走去救援, 然後人群乖乖散去, 交通機構自動配合應變疏渡, 而一啲問題都不會發生?

如果突發情況下都可以一啲問題都不會發生, 咁正正常常的情況下, 更加不需要這些支援人員了, 不如你建議以後大時大節, 人多擠迫, 都不用駐警察消防救護隊好不好?

如果只係將一些大家打出來的回文中IMPLY既意思打出來, 就叫斷章取義, 咁亦都唔需要再傾落去~


你當然有自由去 Imply 我和其他人的意思, 不過我可以同你講, 你 Imply 我的文章的完全不是我的意思, 而我不知道我的言論如何 Imply 「又唔係撞死班官, 又唔係撞死維港兩岸的人」就不是「非常緊急和迫切」, 我現在鄭重澄清, 那你就不要再錯誤 Imply 落去, OK ?

「記著」, 我的回應主要是按閣下「... 記著, 本來的人潮管制時已經有如何讓廿萬人離開的部份, 只是提早出現了~ ...」 意見提出的, 我是來質疑你為何覺得突發情況會等同預定的正常情況的, 如你想說服我和大家, 請就此反駁, 不要胡亂 Imply,  不要沒情沒理把自己一套強加於人, 請發表高質素的意見。謝謝。

你可以話我道德水平要求高, 呢點我認, 但我唔認同人既道德要求應該係咁寬鬆~


- 此部份文章刪除 -

[ 本帖最後由 syp 於 2012-10-4 07:4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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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kbw 發表於 2012-10-4 07:03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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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yp 於 2012-10-4 00:01 發表

真係面皮有返咁上下厚度嘅人先至說得出以上的說話, 本站實在很難找到第二個敢這樣自吹自擂的人。不過正所謂面就人哋俾 (下刪 5 個字), 真正好嘢係由人哋講, 甚至係不言而喻, 係唔會由當事人把口說出來的。而且, 做人嘅嘢, 待人以嚴好, 待人以寬也好, 如果律己以嚴就受人尊重; 但假如有人是相反, 即係「待人以嚴, 律己以寬」, 就難免犯眾憎。(OK, 我又在提自己不要再拿閣下 5 月 7 日貼相的那件「好事」出來「抽水」了, 只是, 當想到那事的當事人和說以上言論的人是同一人, 感到有點恐怖而已。)


有D人講唔過人就翻以前既野來講, 仲要係有人SUBJECTIVELY認為有問題, 但OBJECTIVE上跟本上冇問題的事來說, 人既質素, 高下立見~

當然, 如果有人連SUBJECTIVE跟OBJECTIVE都分不到既, 又是另一問題~

[ 本帖最後由 hkbw 於 2012-10-4 07:07 編輯 ]
殺雞焉用牛刀?!
syp 發表於 2012-10-4 07:30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hkbw 於 2012/10/4 07:03 發表

[quote]原帖由 syp 於 2012/10/4 00:01 發表

原帖由 hkbw 發表:「你可以話我道德水平要求高, 呢點我認, 但我唔認同人既道德要求應該係咁寬鬆~」

真係面皮有返咁上下厚度嘅人先至說得出以上的說話, 本站實在很難找到第二個敢這樣自吹自擂的人。不過正所謂面就人哋俾 (下刪 5 個字), 真正好嘢係由人哋講, 甚至係不言而喻, 係唔會由當事人把口說出來的。而且, 做人嘅嘢, 待人以嚴好, 待人以寬也好, 如果律己以嚴就受人尊重; 但假如有人是相反, 即係「待人以嚴, 律己以寬」, 就難免犯眾憎。(OK, 我又在提自己不要再拿閣下 5 月 7 日貼相的那件「好事」出來「抽水」了, 只是, 當想到那事的當事人和說以上言論的人是同一人, 感到有點恐怖而已。)


有D人講唔過人就翻以前既野來講, 仲要係有人SUBJECTIVELY認為有問題, 但OBJECTIVE上跟本上冇問題的事來說, 人既質素, 高下立見~

當然, 如果有人連SUBJECTIVE跟OBJECTIVE都分不到既, 又是另一問題~ ... [/quote]
最識分 "Subjective" 和 "Objective" 的人就是你啦, 我的回文一大段, 專揀所謂 "Subjective" 的一小段來回應, 最醒都係你喇。

不過我又真係唔識分, 認為一些人一些事合格定係唔合格, 認為什麼是「迫切緊急」與否, 是 "Subjective" 還是 "Objective" 呢? 呢啲事可唔可以不同人有不同標準, 還是全世界的標準只准符合 iso:hkbw2012 標準呢?

而我嘅質素唔需要你評論, 我點夠你質素高呢, 我質素直情係低賤啦, 又如何。得鬼閒同你分高下嗎, 呢個站你質素最高嘛。

不過我建議你不如都係回歸返去問題本身吧, 我離題抽水係唔啱o架, 你唔好陪我癲至得o架, 我都係將此部份刪去喇, 我寫啲 "Subjective" 嘢係我錯晒, 好冇。嗱我本來成段文就只一小部份離題抽水咋, 你專揀呢部份來回文, 就是你的文章首先把離題抽水變成話題主要部份o架喇。

我成段文本來大部份都冇離題o架, 不過冇離題的, 關於事件本身你又唔回應, 例如你認為很多人用「智能手機」又如何呢? 嗱我不如一次過再寫一次我文章最 "Objective" 的部份方便你回應喇:

-「咁你講下緊急在邊度? 迫切在邊度? 臨急停煙花又有什麼好處, 有什麼壞處?」

-「臨急停煙花會帶來咁多問題, 不如你先告訴大家如何解決。」

-「人群質素幾高都會有出問題嘅可能是嗎? 點為之高, 點為之低呢? 你真的認為一宣怖取消煙花, 就可以把支援人員撤走去救援, 然後人群乖乖散去, 交通機構自動配合應變疏渡, 而一啲問題都不會發生?」

當然都係嗰句, 你的確可以選擇唔回應嘅。你唔回應, 絕對唔係因為你唔識回應, 只係因為我文章質素低賤, 明白嘅。

[ 本帖最後由 syp 於 2012-10-4 09:43 編輯 ]
下一站係西營盤
fstephen 發表於 2012-10-4 07:37 | 顯示全部樓層
各位認為是否真的在所有離島渡輪(尤其是快船)上規定加上著救生衣示範給乘客了解?
(雖然大部份人都不理會了)
KG1428 發表於 2012-10-4 10:53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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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搭親中國D船就通常無理到在危難情況下,如何安全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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