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subways 發表於 2007-2-22 00:34

053h4 發表於 2007-2-22 00:52

virus 發表於 2007-2-22 01:02

053h4 發表於 2007-2-22 01:12

咖喱 發表於 2007-2-22 13:01

原帖由 053h4 於 2007-2-22 01:12 發表


其實, 大公司, 點做都會比人話......
傷者家人激動可以理解
九巴找些"中間人", 如心理學家\社工\地區人仕做中間人, 緩和下家屬情緒
了解什麼是最急需要地忙, 事情發展可能會簡單一點...

所以咪就係話囉, 做o左又話你唔夠好, 唔做就實比人插........, 唉.......:L
香港人就係咁家啦~

epsilon 發表於 2007-2-24 00:34

原帖由 053h4 於 2007-2-22 01:12 發表


其實, 大公司, 點做都會比人話......
傷者家人激動可以理解
九巴找些"中間人", 如心理學家\社工\地區人仕做中間人, 緩和下家屬情緒
了解什麼是最急需要地忙, 事情發展可能會簡單一點...

找心理學家又是死穴,那些怎也不領情的家屬會認為你覺得他們有心理問題。

ArnoldC 發表於 2007-2-24 01:18

原帖由 hksubways 於 2007-2-21 17:17 發表
http://appledaily.atnext.com/template/apple/art_main.cfm?iss_id=20070221&sec_id=4104&subsec_id=11867&art_id=6834729

九 巴頂 車 禍
死 者 遺 孀 帶 淚 向 九 巴 請 願


【本 報 訊 ...


賠償?
人地單case未查完點賠比你?

仲有,
第二日大年初一走去探你都唔得?
查清楚先唔得?
人地過年放假又唔得?
援助金人地有義務幫你搞?
一定同維修有關?

ArnoldC 發表於 2007-2-24 01:20

其為對巴士公司來說,
做成數人傷亡既意外十分常見。
實在無必要在網頁頭版發放信息。

admin07 發表於 2007-2-24 10:06

警告:ID=S3N92

站友違規通告 (ID=S3N92)


網  址:大 欖 隧 道 車 禍 一 名 男 乘 客 不 治 13人 受 傷
分  板:B2
回文編號:#19
涉案站友:ID=S3N92
違犯站規:站規第34(b)條
理  由:稱板友「無人性」
判  決:警告
備  註:本板是巴士討論區而不是祝福區,站友只關註巴士的事也沒問題


B2板板主

a396 發表於 2007-2-24 22:56

我覺得o係呢件事裡面, 死者家屬有o的囂張
喇! 既然九記已經道過歉, 我諗佢地無謂攪
到咁o卦? 佢地咁做已經好自私! 當然, 錢
o既九記要賠.

不過九記都有唔著喎! 如果呢間咁大間o既
公營機構遇到呢o的事盡快善後, 我諗或者
會減低死傷者家屬o既痛苦.

總之, 大家都唔著啦!

[ 本帖最後由 a396 於 2007-2-24 23:1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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