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8X 發表於 2008-10-2 22:21

原帖由 da54 於 2/10/2008 21:57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我睇呢篇文的時候都幾驚,因為我見到有部份人對「法治」的意識都幾薄弱,
甚至有支持「人治」的現象。難道香港真係被大陸同化?



可以舉例說明嗎?

其實我相信好多人法治觀念一向都唔強,
係呢二、三十年過渡期先至多人講。
唔好下下都賴大陸同化。

3ASV196 發表於 2008-10-2 22:39

原帖由 acctlkk 於 2008-10-2 22:07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香港法律向來睇o既係字面上解釋, 所以一字一句都咬文嚼字得非常仔細,
因為字詞用得不好, 字面解釋違背立法原意, 但法官最終仍以字面判案亦有所聞.
"立法原意" 在香港絕大部份法律都唔適用.
點解我講 "絕大部份",...

無錯, "普通法制"下, 字面解釋好重要, 相反, "羅馬法制"著重原意d....

但留意的係, 基本上只有法院先可以解釋法律...(唔好計人大la),
即使專業人士, 都只可以俾意見/觀點, 而唔係實際去釋法...
(唔係邊有咁多官司打)

而普通法制下, 案例好重要, 所以除非之前有案例解釋過有關"film"
的附例, 否則我地咁討論下去都好難有結果....唔真係上庭都無肯定
結果...

但只可以講, 好多時法律無絕對, 警察可以執錯法, 律政處都可以告錯人,
上訴亦有可能推翻之前判決....

鐵路影相, 暫時黎講, 都係執生la ....

(我讀過一d基本法律的課程, 但以上可能有錯, 絕對不是專業意見)

blueblue 發表於 2008-10-2 22:45

原帖由 sea1986 於 2008-10-2 12:27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老實講
人地話不准錄影
就自然包括係以任何方法拍攝架啦
咁樣去捉人字蚤
樓主未免有d過份啦嘛?

而且
你拍攝混亂情況做咩鬼呢?
一張半張就話姐
企定定係度影被人話盞自己冇面
真係唔想一陣睇報紙話有人因拍攝而多次勸 ...

什麼叫捉字蚤? 法律就係法律
為興趣而影又有什麼不妥? 等如各板友影巴士一樣
如果沒有違法, 為什麼怕比人話?! 難道職員不懂法律而自行"釋法", 你也要跟隨?

hksf 發表於 2008-10-2 22:54

或者係當時車站內有野"唔見得光",
所以有職員阻止樓主影相:lol

manlok 發表於 2008-10-2 22:55

港鐵附例我印象中係同地鐵附例有分別
地鐵附例係講明唔影得相
咁而家港鐵附例你地話搵唔到有,咁有可能係一個故意既改動
有興趣既朋友可以去搵番立法會會議紀錄去睇番立法會立法當時點睇呢個問題
不過而家既情況睇黎唔使用Pepper v Hart 單case, 因為呢條條文如果你地無引用錯的話係無ambiguity...

3ASV196 發表於 2008-10-2 22:59

原帖由 manlok 於 2008-10-2 22:55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港鐵附例我印象中係同地鐵附例有分別
地鐵附例係講明唔影得相
咁而家港鐵附例你地話搵唔到有,咁有可能係一個故意既改動
有興趣既朋友可以去搵番立法會會議紀錄去睇番立法會立法當時點睇呢個問題
不過而家既情況睇黎 ...

我印象係, 港鐵有關film/video 的附例, 同地鐵係一樣, 因為地鐵年代, 我都嘗試研究過....
係唔係真係唔俾影...

manlok 發表於 2008-10-2 23:12

原帖由 3ASV196 於 2008-10-2 22:59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我印象係, 港鐵有關film/video 的附例, 同地鐵係一樣, 因為地鐵年代, 我都嘗試研究過....
係唔係真係唔俾影...
係wor,係一樣架wor...
好簡單,照字面解
只係禁VIdeo and films,其它你影咩都無犯到呢個28H

3ASV196 發表於 2008-10-2 23:24

原帖由 manlok 於 2008-10-2 23:12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係wor,係一樣架wor...
好簡單,照字面解
只係禁VIdeo and films,其它你影咩都無犯到呢個28H

其實講開又講, 似乎無人知港鐵職員係用邊一條附例去禁止
人影相, 的確有可能唔係28H, 一係下次如果有人俾職員阻止
影相, 可以問下佢根據邊一條附例去處理......如果佢答28h,
先用文字上理解去理論吧....

好過現在只針對一條附例, 口同鼻拗.....無結果得黎, 萬一港鐵
根本都唔係用28h, 就真係徒心機....

mmlcs36 發表於 2008-10-2 23:36

krausssammy 發表於 2008-10-3 00:33

既然樓主以及部份版友都同意樓主沒有做錯的...

有以下方法

1) 去香港鐵路公司投案, 表示受到有關職員曲解港鐵附例
2) 請律師以民事控告港鐵, 要求因有關職員的行為對樓主產生心理損害而索償

但我想話, 人地警告左你(樓主), 你都去影? 你覺得冇觸犯港鐵附例的, 做咩唔堅持拍照直到警察出現??

1) 你想搞大件事的, 蝕底果個係樓主你.... 你重咁大聲同人講自己係冇問題....
2) 你有冇精力, 金錢同香港鐵路公司的律師一齊玩下法律遊戲??

分分鐘你畀人告返你轉頭, 話你阻礙車站運作, 未經同意在車站拍攝....

多言了.....: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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