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mon12 發表於 2005-7-28 09:05

M在 2005-7-28 05:54 AM 發表:



極之同意你的講法,但香港係一個講求法治的地方,
法律都冇一份人情。因此我覺得就算樓主朋友點樣同
法官講都好都冇用。

想問問用紫仔搭地鐵,入閘後被便衣外判查票員查票時同時出示個人八仔,便衣員會否用票機查閱是否有學生身份?因為筆者經常在柴灣,坑口出閘時見有兩名便衣員在閘機查沒有帶票機。

JN6854 發表於 2005-7-28 10:40

simon12在 2005-7-28 09:05 發表:

想問問用紫仔搭地鐵,入閘後被便衣外判查票員查票時同時出示個人八仔,便衣員會否用票機查閱是否有學生身份?因為筆者經常在柴灣,坑口出閘時見有兩名便衣員在閘機查沒有帶票機。

以小弟愚知,如果無帶查票機
一般想法就會認定「乘客」係用個人學生8仔入閘
似乎會有0的麻煩...

我記得對上一次被check已經用查票機

5074 發表於 2005-7-28 11:47

ivan129在 2005-7-27 03:44 PM 發表:
即時出示日校學生證,並表示自己家住新界西,很少乘地鐵,不知有關附例,但沒有用.並被質問她為何不在乘車時查看張貼在客務中心旁的附例

多餘。
邊有人咁得閒次次搭地鐵都去睇條字密麻麻既附例架..

angie 發表於 2005-7-28 12:19

ahbong在 2005-7-28 01:13 AM 發表:



當然成立,因為法例係死,但執法的人係生。

正如西鐵職員在車廂內捉人食野,我見過不下六七次,全部都只係口頭警告,未見過正式檢控。

當然,乘客的態度會直接影響執法人員的處理方法,我相信如果乘客合 ...

食野就一件事.

但係 even 九鐵(泛指其下所有鐵路)都係會嚴格執行同票務相關的附例.

angie 發表於 2005-7-28 12:23

5074在 2005-7-28 11:47 AM 發表:

多餘。
邊有人咁得閒次次搭地鐵都去睇條字密麻麻既附例架..

基本上你使用佢的服務, 就代表你係理解及同意遵守有關附例.
香港的法例亦都好長好多好煩, 但唔代表因為你冇睇過, 而可以犯法.

dennis28a 發表於 2005-7-28 12:24

M在 2005-7-28 05:46 AM 發表:



巴黎紐約倫敦東京地鐵都設有學生優惠,呢d城市一定
有海外留學生。點解香港地鐵硬係要學生使用個人八仔先
至有優惠?莫非香港人聰明d,比其他地方d人更識
逃票?果d地方既地鐵使用學生票逃票既數字唔見得比
香港多囉!

仲有,要證明係香港學生,只要出示香港既學生證就得,
地鐵咁做分明就係隱惡揚善,話就話唔俾人逃票,實則
係向學生徵收附加費。

再一次證明地鐵私訂附例之弊,政府應褫奪地鐵私訂附例的
權力,日後當地鐵修訂附例時應必需獲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
會過半數議員通過方可實行。

小弟麻煩閣下再看看前文,學生證是可以虛構的,地鐵職員是否需要手持一大疊文件查閱學生證的真偽,相信最後這個建議造成的結果是:浪費學生的時間。

而且,因為製作地鐵學生乘車證是一個極為浪費資源及全不環保的政策,故由學生個人八達通代替。

如果閣下認為是徵收附加費,我想請問一個海外留學生支付成人票價與支付特惠票價的相差是?數萬個的後果亦會?嘗試在經濟學角度上想大企業的經濟原則及海外留學生回港對地鐵的需求,再藉此推算 $500 的罰款如可造成?

小弟只是認為地鐵吝嗇而已,為何認為是地鐵全錯呢?閣下不遵守地鐵附例,究不去嘗試了解,為何又說我們沒有責任了解?現在又不是地鐵不准大家使用學生優惠,工夫做足了,那麼根本沒有問題。

angie 發表於 2005-7-28 12:25

M在 2005-7-28 05:46 AM 發表:



巴黎紐約倫敦東京地鐵都設有學生優惠,呢d城市一定
有海外留學生。點解香港地鐵硬係要學生使用個人八仔先
至有優惠?莫非香港人聰明d,比其他地方d人更識
逃票?果d地方既地鐵使用學生票逃票既數字 ...
如果你係海外來港的交流生, 又o係本港的院校就讀全日制課制的話, 你亦可以申請個人八達通卡同確認學生身份.

ahbong 發表於 2005-7-28 13:12

angie在 2005-7-28 12:19 PM 發表:



食野就一件事.

但係 even 九鐵(泛指其下所有鐵路)都係會嚴格執行同票務相關的附例.

如果你不認同「不知者不罪」的觀點
我就不太明白為何你會認為「食野就係另一件事」

好明顯
知道車廂內不准飲食的乘客
遠比知道地鐵學生優惠附例的乘客多
乘客在車廂內飲食
明顯屬「知法犯法」行為
對知法犯法者可以配情處理
為何對不熟悉附例的乘客卻不可?

況且
九鐵在單程售票機上張貼大大張通告
提醒學生要買成人車票
若果學生仍用優惠票乘車
我讚成職員嚴勵檢控

但地鐵又有否向乘客教育學生優惠的附例?
(看這板討論的擁躍情度,似乎不認識附例的人多的是)
我認同乘客要遵守法例或附例
但立法後亦應有足夠宣傳
以免乘客誤墮法網

ATR1 發表於 2005-7-28 13:45

asv2在 2005-7-27 23:59 發表:

輕鐵應該仲有 "搭夠$12,下程回贈$3.4" 既學生優惠........#;)#;)
當然仲有...不過記得係三日內...#:P

但係其實而家用得著o既時間係更少...因為好多都比「輕鐵替代服務」取代
晒,真係慢慢碌輕鐵o既又有幾多丫...

所以如果真係好似九鐵之前講果套,根本係同cut discount無分別...

[ Last edited by ATR1 on 2005-7-28 at 13:49 ]

simon12 發表於 2005-7-28 13:56

回覆樓主問題:
遇上這種情況,如果不同意簽下同意書繳交$500附加費,便衣員又不給你走,你可以報警,叫警察來,看便衣員點.....

畢竟便衣職員全部都是外判員工,不是地鐵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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