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K2
發表於 2010-1-25 12:23
我想問畫花選票犯唔犯法架?
如果唔犯法我打算寫「支持2012雙普選」, 然後唔打印仔。
3ASV196
發表於 2010-1-25 16:48
原帖由 LAK2 於 2010-1-25 12:23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我想問畫花選票犯唔犯法架?
如果唔犯法我打算寫「支持2012雙普選」, 然後唔打印仔。
我唔肯定, 但應該算廢票吧, 不過其實寫左落去, 無乜意思, 都係點票員睇
LAK2
發表於 2010-1-25 18:41
原帖由 3ASV196 於 25-1-2010 04:48 PM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我唔肯定, 但應該算廢票吧, 不過其實寫左落去, 無乜意思, 都係點票員睇
因為有人同我講佢諗住o係fb搞個類似既活動, 問我會唔會犯法, 唔會先去馬
(我又答唔到佢, 於是o係度問)
Quanta
發表於 2010-1-25 20:58
原帖由 LAK2 於 2010-1-25 18:41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因為有人同我講佢諗住o係fb搞個類似既活動, 問我會唔會犯法, 唔會先去馬
(我又答唔到佢, 於是o係度問)
不過咁攪法都唔會有好大意義
除左有份點票的人會見到外,
其他人只會見到廢票的數量很高
DIH
發表於 2010-1-25 21:18
其實想用這種方法表達不滿的話,白票或隨便蓋印的廢票都可以,
你寫甚麼都只有公事公辦的公務員會睇到,睇到佢唔會亦無需要同上司講,
佢都係市民一份子,你估佢唔知你想要普選咩,可能佢自己都好想寫添,但咁做係冇實質作用架~
白票或廢票可以解讀成:
.投票率高,這是一場變相公投
.候選人得票率低,即使這是一場公投,但選民不認同參選人或其議題
.主事者應檢討自己有甚麼得罪選民的地方,為什麼選民認同變相公投卻不認同他們
如果緊跟阿爺旨意,就係唔去投票,以免因參與率高而令「公投」「變相」成真。:lol
LAK2
發表於 2010-1-25 21:38
原帖由 DIH 於 25-1-2010 09:18 PM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其實想用這種方法表達不滿的話,白票或隨便蓋印的廢票都可以,
你寫甚麼都只有公事公辦的公務員會睇到,睇到佢唔會亦無需要同上司講,
佢都係市民一份子,你估佢唔知你想要普選咩,可能佢自己都好想寫添,但咁做係冇實質作用架~
白 ...
如果「選票寫字行動」夠大規模 (講緊一萬幾千人, 不過都幾難;P),
驚動到選舉辦、傳媒都未定
就算當局唔公開選民寫上既內容, 做到史上廢票比率最高既選舉都算係有成效,
目的:落公社聯面。
3ASV196
發表於 2010-1-26 09:11
http://news.mingpao.com/20100126/mra.htm
對於今日明報社評, 深表贊同, 其更有效地表達返我
之前所講的幾個重點....
事實上, 2黨現時已經處於兩難局面, 尤其公民黨,
呢次行動無疑是與其創立時的形象太大分別, 相信
都已令部分人失望.....至於社民連, 雖然更多人對
佢地不滿, 但亦能更有效吸引到激進的人支持...
而今次事件, 亦是一次十分獨特的事, 連泛民其他
陣營, 都不支持下,建制派都相信杯葛下, 投票又
會變成點呢?
DIH
發表於 2010-1-26 12:45
原帖由 LAK2 於 2010-1-25 21:38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選票寫字行動」夠大規模 (講緊一萬幾千人, 不過都幾難;P),
驚動到選舉辦、傳媒都未定
就算當局唔公開選民寫上既內容, 做到史上廢票比率最高既選舉都算係有成效,
目的:落公社聯面。 ...
選舉辦就只會機械式地判斷一張票是有效或無效,
而且照常理傳媒不可知道、選舉辦亦不應披露個別選票,台灣稱為「亮票」,
某女藝人曾因投票時向記者展示已蓋印的選票(或角度太明顯而被記者影到)而引起小風波。
所以,為免引起造票或政府舞弊嫌疑,即使有很多選票上出現一些特定字句,選舉辦都不會「被驚動」;
傳媒呢,蘋果一定唔會提(因為反公社聯)、文匯大公唔會提(因為要求2012普選)、
東方可能會抽下水(揶揄公社聯),其他報紙提了都無人理。
我自己同有朋友的確諗住投廢票。
建制莫阻撓,請盡快補選!:lol
[ 本帖最後由 DIH 於 2010-1-26 12:51 編輯 ]
da54
發表於 2010-1-26 18:11
原帖由 LAK2 於 2010-1-25 12:23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我想問畫花選票犯唔犯法架?
如果唔犯法我打算寫「支持2012雙普選」, 然後唔打印仔。
章: 541D
標題: 選舉管理委員會(選舉程序)(立法會)規例
憲報編號: L.N. 65 of 2000
條: 55
條文標題: 如何填劃地方選區選票
版本日期: 05/05/2000
(1) 在地方選區中投票的選民,必須用根據第37(6)條為此目的而提供的印章填劃選票。 (2000年第65號法律公告)
(2) 蓋上印章的方式,須使在選票上與選民所選擇的候選人名單相對的圓圈內出現單一個“P”號。 (2000年第65號法律公告)
Source: www.legislation.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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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個人對第 1 款的理解,咁即係話,用其他野 (筆) 黎填劃選票就可能係犯法。
不過條例無寫點罰.... (事實上亦無乜可能捉,因為投票係保密)
[ 本帖最後由 da54 於 2010-1-26 18:12 編輯 ]
053h4
發表於 2010-1-26 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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