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笑
發表於 2006-1-19 17:43
marklam
發表於 2006-1-19 18:00
原帖由 HY671 於 2006-1-19 09:47 發表
上次佢地抗議玩到過晒火位,人地禮尚往來有乜問題?上次班人示
威搞到想返工既都入唔到寫字樓,咁既抗議方式真係咁值得鼓勵?
你可以話長毛有人權去抗議,但李生都係用法律容許既範圍保護一
下自己,我睇 ...
我們千萬....千萬不要批評長毛,以免被批評為
「舐共」、「擁曾」、「親商」
我知道他以及學聯成員十分憎恨我們這群從事
商業/會計;以及於政府部門任職的人(不論
公務員及非公務員)。因為在他們心目中,我們
是「舐共」、「擁曾」、「親商」,我們被認為
是出賣民主自由,剝削貧苦大眾的人。但是他們
又知不知道我們從事商業/會計,以及於政府部門任職的人
是被迫的。
坦白說,我們是極之尊敬李柱銘、梁家傑及張健利
等人。因為他們能利用法律知識捍衛法治,推動
民主;又十分欣賞郭家祺、李國麟等人,能救死
扶危。但是憎恨我們的人,又知不知道不是人人
都有本事入讀法律系及醫學系這些要求良好的英語
能力的學系。誠然,我們資質有限,不能好像
其他狀元般在公開試中取得很多很多A級,
所以我們只能選擇商業/會計這些語文及數學能力
不高的學系(還不包括家人的強迫)。同時,我們
又不懂得在聽古典音樂會中,待全首作品完畢後才
「適當的鼓掌」。(畢竟我們沒有學過)因為同行的
金錢,都已花於報考專業試中(還不能保證一定考得
合格)。很多同行為了考取專業資格,不惜犧牲玩樂
、結交朋友、健康以及生命......
算吧,我們說什麼都不會有人同情及支持,或許
我們的過錯,比任何事件更嚴重!當香港邁進普選時,
便是會計及工商人士的末路。但希望他衝擊長江中心的同時,
不要衝擊及破壞香港會計師公會會址了。
多言了。
3ASV196
發表於 2006-1-19 18:15
原帖由 鄭笑 於 2006-1-19 17:43 發表
長毛係議員呀!!如果佢正前往立法會開會,警察都唔可以拉佢的!可況進入一棟普通大廈…
即私人地方, 無啦啦日日入你屋企都ok?
佢係立法會議員, 但是否代表大晒? 依家人地只是申請禁制令, 是否成功都未知,
不過同佢前往立法會開會, 似乎無關係.....
3ASV196
發表於 2006-1-19 18:19
原帖由 Cantona 於 2006-1-19 12:47 發表
從公關角度來說,這個是比較「寸」的做法,當然沒有人會質疑申請禁制令的合法性
如果既要保障自己員工出入安全及確保長江中心的保安,李家可以只用警衛阻止長毛,或向警方求助,這樣會是一個比較溫和而令人接 ...
其實如果用警衛/叫警察阻止長毛, 好易有推撞下, 佢r
又話李生打人, 警察打人等, 到時仲煩, 我覺得申請禁制令,
係一個文明而不暴力的方法, 當然, 都可能係唔成功....
Cantona
發表於 2006-1-19 18:59
原帖由 3ASV196 於 2006-1-19 18:19 發表
其實如果用警衛/叫警察阻止長毛, 好易有推撞下, 佢r
又話李生打人, 警察打人等, 到時仲煩, 我覺得申請禁制令,
係一個文明而不暴力的方法, 當然, 都可能係唔成功....
禁制令固然是一和平的手段,可是帶來的效果可能是給予公眾一個比較「寸」的感覺,對李家的形象、名聲絕對會構成負面影響
我看到此篇報導後,與及近月李家的負面新聞,確令人感到李家態度囂張。因此有感而發,留言開文與大家討論
長毛會否指責「李生打人, 警察打人」,是長毛的問題; 李家用比較「寸」的手法去處理此事,而放棄使用相對較溫和的做法,則是李家自己的事。我所批評的,是指李家應用較溫和手段,例如用保安阻止他內進,而非禁制令。
guia
發表於 2006-1-19 20:17
原帖由 Cantona 於 2006-1-19 18:59 發表
禁制令固然是一和平的手段,可是帶來的效果可能是給予公眾一個比較「寸」的感覺,對李家的形象、名聲絕對會構成負面影響
我看到此篇報導後,與及近月李家的負面新聞,確令人感到李家態度囂張。因此有感而發,留言開文與大家討論
長毛會否指責「李生打人, 警察打人」,是長毛的問題; 李家用比較「寸」的手法去處理此事,而放棄使用相對較溫和的做法,則是李家自己的事。我所批評的,是指李家應用較溫和手段,例如用保安阻止他內進,而非禁制令。
請問李家態度有幾囂張? 人地係有權申請禁制令架.. (P.S. 如果申請人唔係李嘉誠, 唔知閣下立場如何?)
我睇唔出申請禁制有幾唔溫和喇..用保安阻止長毛內進, 盞發人衝突, 呢個類似情況過去已發生多次
guia
發表於 2006-1-19 20:19
原帖由 HY671 於 2006-1-19 09:47 發表
上次佢地抗議玩到過晒火位,人地禮尚往來有乜問題?上次班人示
威搞到想返工既都入唔到寫字樓,咁既抗議方式真係咁值得鼓勵?
你可以話長毛有人權去抗議,但李生都係用法律容許既範圍保護一
下自己,我睇 ...
乜你唔知香港有班人專反李嘉誠集團架咩?
包括李嘉誠、李澤鉅、李澤楷、霍建寧
guia
發表於 2006-1-19 20:21
原帖由 HY671 於 2006-1-19 15:20 發表
而且長毛已聲明會係年初一至三再去搞事,報紙話佢講行動會
升級。
明黎踩場都仲唔申禁制令,真係要等佢插我一刀才可以叫白
車嗎?
如果人地成功申請禁制令, 佢仲去踩場,聽等人同佢開年都得喇 #:-X
3ASV196
發表於 2006-1-19 20:39
其實最近見到好多野好似好奇怪, 警察依法告D韓農, 俾有D人講到政府好衰,
不近人情, 而有人只是用佢的權利向法庭申請禁制令, 就俾人話寸同態度差....
其實我地係唔係要時光倒流, 乜都私下解決, 唔用法律呢, 定大家唔再相信我
地的司法制度呢...唔通再遲D, 同保安打大交, 先叫溫和?(雖然就算有禁制令都
不代表無衝突)
講真, 我地成日講, 要尊重人地的權利, 咁市民係有向法庭申請的權利, 我地亦應該
尊重吧....而且人地跟手續做都叫寸, 咁我唔知咩叫正確了..法律面前, 不是人人平等嗎?
[ 本帖最後由 3ASV196 於 2006-1-19 20:44 編輯 ]
HY671
發表於 2006-1-19 21:33
原帖由 Cantona 於 2006-1-19 18:59 發表
長毛會否指責「李生打人, 警察打人」,是長毛的問題; 李家用比較
「寸」的手法去處理此事,而放棄使用相對較溫和的做法,則是李
家自己的事。我所批評的,是指李家應用較溫和手段,例如用保安
阻止他內進,而非禁制令。
既然是長毛的事和李家的事,咁我想問關你乜事?點解李氏要用較溫和的
方法(不過你所謂的溫和其實是暴力的一種),而長毛不可以用較溫和的抗
議方法?
你既回文俾我既感覺仍然係「你講晒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