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長途線以人人有位為目標,那不如用村巴,不需使用專利巴士吧。
|
|
|
|
|
但跟法律所定, 車頭, 樓梯係唔應該企人.....
如果要咁先企足46人已經好有問題!!!!
|
|
The Designer
|
|
|
咁同一時間亦都唔會有人捉車頭企人
之前日日搭隧巴過海所見
其實唔使企樓梯過40人其實唔係難度
|
|
某巴士公司疑似謊稱區議會重組方案經區議會通過
|
|
|
JZ3968 發表於 2018-5-16 22:00
實際情況多數都係乘客唔肯企入車尾, 令到企位量更加無辦法達標,
長遠或者要諗下縮窄中尾軸部件設計, 增加車 ...
如果要改機件,起碼要等幾年,咁宜家點算? |
|
|
|
|
根本就應該修例,將企位計算方法由每平方米6人改為4人。
有乘客揹着背囊,或者肥少少都冇可能做到一平方米企6個人
|
|
|
|
|
如設計不是為肥仔胎去做,通度唔會賺D,理論上會慳油D,但車胎貴好多同落雨會spin多左
其實企位玩法跟本係總負載減去座位的標準人均重量後再除既數字得出人頭數
載唔足係好正常,但咁做有個好處,超載基本不存在,出事保險基本包曬所有人
當然,如果有公司用黎種數定黎當成100%載率,這是不能接受的低級錯誤
|
|
|
|
|
|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