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巴士公司頻繁出現嚴重意外,政府可否把意外率納入是否續專營權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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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現今香港經營環境,
用專營權制度+專線小巴
好難有其他公司加入到市場
調番轉是但一間話交牌都死
倒不如慢慢轉型 (例如專線巴士, 網約巴士, 小巴轉中巴大巴)
順便培養下新的巴士經營者
依家都2025年, 無理由仲沿用1933年嘅專營權制度,
但改得太急, 運吉根本無本錢無籌碼,
但唔改又唔得, 大巴小巴非專齊齊等死, 市民齊齊買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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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吳宗錡 於 2025-11-24 21:02 編輯
個人建議:- 修改《道路交通條例》,合併「小巴」同「巴士」定義,最少14座位就係巴士
- 全面用「客運營業證」制度取代公共巴士專營權制度,簡化客運營業證類別,只設「專線公共巴士」一類,必須依固定路線及表定班次行駛,開放所有乘客於繳付指定車費後乘搭。簡單來講即係用專線小巴方式規管公共巴士,運輸署逐條路線發牌畀營辦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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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個係其中一個方案
不過社會責任線會無人投
要同金蛋線包成一個pack投
定係變成政府包車 外判營運服務
私營同公私合營條界
值得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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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責任線方面,到時可以好似村巴咁,由相關地點業主向運輸署申請自行營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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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分別,唔通專利巴士依家唔係「按固定的路線、班次和收費提供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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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即係搵其他現有香港公共交通業者進入專利巴士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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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時係唔係專利巴士市場都係問題
老實講 如果今時今日又試一次割26條線
老運承唔承受到間公司即刻成個牌交番出嚟
如果冇 基本上就係比現有幾個專營權公司食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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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招標「智慧集體綠色運輸系統」嘅時候
比少少周邊接駁路線佢做就算
可以係新線或者少量削減專利巴士公司路線
如果嗰啲巴士線補貼到條輕軌嘅營運成本更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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