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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玉歡發現安全帶法例疑似寫錯 只適用於20260125後出牌巴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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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難制訂所有情況,例如見到有啲人提出
1. 坐兩個站唔使扣
點解係兩個站?而唔係三、四、五、六個站?
兩個站又點定義(分唔分市區同公路?)
2. 公路要扣,非公路唔使扣
首先要定義「公路」
其次有啲線一個方向穿梭多過一條公路
咁又點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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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X9097 發表於 2026-1-30 10:28
好難制訂所有情況,例如見到有啲人提出
1. 坐兩個站唔使扣
剩係上層扣,反正短途已經少啲傾向上上層,配合日常搭車習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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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JX9097 於 2026-1-30 10:48 編輯
睇番運輸署網頁
似乎前議員無理解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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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kei_hk 於 2026-1-30 10:54 編輯
所以﹐短期內只會修正 "新登記" 的問題。
至於其他額外條件﹐短時間內不會去做修訂。
你問﹐有什麼條件可以唔用安全帶。
最簡單就在快速公路行駛期間就必須使用安全帶﹐非快速公路的路段就乘客自己選擇。
最多﹐加埋呈翔道龍翔道這一類長距離車速高﹐但又唔屬於快速公路的道路。
這樣﹐已經可以在實際環境下﹐取得一個平衡點。
*快速公路 : 受快速公路條例下的指定道路/路段
ref: link
兩個站之內唔駛扣﹐這個就唔夠客觀標準。
淨係屯門區行屯門公路出市區的路線﹐2個站..... 即係成條屯門公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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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一般市民真係未必知「高速公路」、「快速道路」呢啲分別/ 識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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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DIH 於 2026-1-30 11:05 編輯
而家係立法同宣傳不對稱,立法寫只適用於新登記車輛唔代表寫錯,係宣傳講錯。
條文與立法原意不符好大鑊,上立法會前應該有經律政司檢視及行政會議通過,比起運輸署新聞稿講錯,邊隻鑊易補?
至於加唔加其他限制,咪搞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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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運輸署咁寫都有問題, 因為 "如有關座位已裝設安全帶", "有關座位" 可以有兩個理解, 一係如江小姐所指只包 20260125 之後出牌設有安全帶既巴士, 一係所有裝有安全帶既巴士 (不論是否 20260125 之後才出牌既巴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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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樣野﹐都係講教育同宣傳﹐綠色路牌就係快速公路。
同時﹐巴士公司在報站系統加入相關提示﹐在進入快速公路前作出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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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kei_hk 於 2026-1-30 11:09 編輯
以政府的方向性去講﹐佢係想一律要用安全帶﹐以安全為首﹐當然係修正條文啦。
最重要﹐政府只需刊憲就已經解決問題﹐成本都係最輕。
只需出來認衰﹐話條文有 "唔清晰" 的地方﹐現在加以優化/修正﹐即可解決爭議。
反正﹐由頭到尾﹐都係 "先定立﹐後審議"﹐當日政府刊憲話修例﹐相關條文就已經即時生效。
而家﹐都係走番相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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