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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理的,應用適當途徑(ie法律)去尋回公道,只是一天到晚在示威不是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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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wyeung 於 2008-12-26 00:21 發表   
 
 
請留意我的焦點是那群沒有足夠mental capacity去作正確決定的人。 
如果一個中年師奶, 識字又有途徑問人, 
明知有風險都去買, 我會話唔抵可憐。 
 
但一個70歲阿婆, 無人無物, 目不識丁, 
咁除左銀行職員仲有咩可以做到 ...   
 
誰也不知道佢究竟識吾識投資, 
阿婆分分鐘數口精過你.... 
 
而且一旦簽左字就當佢知道和同意晒所有既條款... 
只能怪佢自己冇睇清楚...當買過教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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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wyeung 於 2008-12-26 00:28 發表   
請問我幾時係度老調重提呢?你可以quote番出來嗎? 
我又何時講過全部買迷債的人都是受害者? 
要有理性討論, 最起碼你也要看清楚原文的觀點。   
我只係話有人老調重彈,從來無講過個人係你 
你要對號入座,唔關我事    
心水清既板友,應該記得有人不斷幫班苦主講說話,話銀行唔啱 
仲有,你既語氣令我覺得你係講緊全部買迷債的人都是受害者 
成篇文係度講什麼專業,信任,講到銀行唔啱,苦主有幾"苦" 
唔通你係講緊銀行有幾苦,苦主有唔啱咩???  
 
[ 本帖最後由 EU5472 於 2008-12-26 13:16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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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df9321 於 2008-12-26 01:51 發表   
銀行講乜就信乜,也許太天真吧... 
 
舉個例,咁政府當初夠話強積金實唔會蝕啦,但係我買晒低風險,呢個金融海嘯都令到我強積金蝕成千銀喎,咁我係咪要去告政府講大話? 
我仲要係被迫架喎! ...   
 
設身處地想一想,如果閣下是七十歲,不識字的 
老人家,銀行職員某天找你,拿一張合約叫你簽, 
說是延續閣下的定期儲蓄戶口,不簽的話戶口自 
動失效,閣下會怎樣做? 
 
這已經不是最差劣的手段,更荒謬的,例如冒客 
戶簽名買Lehman Brothers,我都聽聞過,記憶 
中電視新聞亦有提及。 
 
本板一眾巴士迷,一見70取消,配套未夠完善, 
就說九巴「講大話」;老人家被騙資產的問題, 
當然不是「少了幾班巴士」般小事,而是一生 
積蓄化為雲煙,為甚麼又不說銀行講大話? 
 
當然,我和板友kwyeung的立場一致,那些明知 
道是投資的「苦主」,現在嚷著賠償,並不如此 
值得可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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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3BL100 於 2008-12-26 22:26 發表   
 
這已經不是最差劣的手段,更荒謬的,例如冒客 
戶簽名買Lehman Broth ...   
 
講真,我吾太信有冒客戶簽名 
 
第一: 
係嚴重罪行 
 
第二: 
比人冒簽果個點解吾立即舉報... 
買左之後一定會有好多文件往來,或者金錢上既交易. 
佢係一定會知道有依回事的. 
為何吾舉報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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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ruisesnet 於 2008-12-25 19:01 發表   
人地講得冇錯0..... 
 
d人一路有錢賺既時候又吾見有人話銷售手法有問題.... 
 
計我話, 而家d人要銀行賠錢既同時, 
銀行最多賠本金+相關既利息 
但係佢地要把之前賺既所有錢還番比銀行, 
 
當個交易完全冇做過 ...   
 
宜家個重點係: 
銀行有無呃人? 
賺蝕係另一件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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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求安信兄弟拯救雷曼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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