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位朋友,表示不肯工作,
本身拿綜援的.....
本人問他為什麼不工作而自力更生?
他說:「工作好辛苦的、有時受氣的,我喜歡懶惰,我的目標成為社會寄生蟲,
而且現時工的人工太低,工作時間長,不如一世拿綜援好過了!」
這些是拿綜援的負面後果。#]
各位板友,點看綜援呢#;)????????
[ Last edited by daiteioh on 2005-10-23 at 18: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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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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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人真是社會的蛀米蟲。:mad::mad:
綜援的目的﹐大家都知﹐是幫助一些沒有謀生能力﹐提供一些金錢援助。
從樓主講出﹐此人根本不願工作﹐不去找工作﹐在我角度是不應為此等人提供任何援助。
相信有關人仕是取「失業援助」﹐其實政府應對此援助設定限定﹐如一個人只可接受援助一年﹐期間援助金額逐漸減少﹐必須去勞工處登記找工作﹐當找到工作後1-1.5個月後停止援助﹐另外一段時期內不可再申請援助。這樣才可以迫此類人工作。
另外一類申請綜援人仕﹐小弟認為都是不應該提供援助的﹐此類人便是新移民。在此類人來港(或世界其他地方)前﹐都清楚當地的生活情況﹐知道自己有沒有能力在新地方生活。(世界上有部分地方是不會為此類人仕提供援助﹐直至一定年期後)
當然﹐香港仍有一定家庭是真的有需要援助﹐有些是學歷低而低收入﹐不足家庭(特別是家中兒童)的生活﹐此類可以為他們提供最基本的授助。
另外﹐申請援助的家庭﹐應該是以家庭總支出來計算援助額﹐不是按項目計程算﹐小弟聽說有家庭﹐內有成員申請低收入援肋, 老人生果金 等等﹐6人家庭有過萬元授助﹐試問又點會出去打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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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401113]kei_hk[/ref] 在 2005-10-23 17:21 發表:
另外一類申請綜援人仕﹐小弟認為都是不應該提供援助的﹐此類人便是新移民。在此類人來港(或世界其他地方)前﹐都清楚當地的生活情況﹐知道自己有沒有能力在新地方生活。(世界上有部分地方是不會為此類人仕提供援助﹐直至一定年期後)
自兩年前(左右)開始
申領綜援的資格已加入「必須在港居住滿七年」的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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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膽做,無膽認 - Down Down NW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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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理不幫親
我自己都有一個親戚晌大陸來左香
港10左多,佢之前唔係無做野,但
佢分工因為算係散工所以唔報稅同
強積金都唔會有人知。所以佢一直
都申領綜援。而佢雖然不至生活奢
侈,但佢個女都買唔少幾貴既野。
我認為政府必定要諗下辦法去減少
人去呃綜援,對於有能力做野既我
覺得申請成功後必須幫社會做番d
野例如掃街、庶務等工作,以俾佢r
地消除唔駛做都有人養既諗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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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tube.com/c/dennislokaw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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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聽過一則可恥的對話:(100%真人真事)
話說一名「自由行」人士來港旅遊探親
當家父帶他去到住在秀茂坪來港定居的同鄉
同鄉好熱情招呼他
他就問:生活好嗎
同鄉答:我生活很好,飲多o的汽水啦,都唔駛錢買,是政府請的
他就話:咁好,香港政府會請飲汽水
同鄉答:係啊,今晚餐火煱都係政府請的,你食完先走啦!
他就話:唔啦,今晚要返上去
他再問:你有無返工?
同鄉答:無啊
他就話:咁你何來有錢交租?
同鄉便沒有講
最後與我家父耳語,我攞綜援
對於這些一到香港就攞綜援的人
我覺得他們是真正的「蛀米大蟲」
以為香港必定會養他們一世
結果一傳十,十傳八,這些來香港的新移民就不去工作,攞綜援
幸好申領綜援的資格已加入「必須在港居住滿七年」的規定
減少這類以為香港政府會養他們一世的想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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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緩制度本身沒有問題
而且本人亦覺得要是市民真的失去去了工作的能力時
取綜緩是一件合理不過的事
問題只是如何杜絕如樓主所講的那類濫用人士
最終能把資源放給真正需要的人士
而非一直數有甚麼人濫用綜緩, 於是乎不如取消綜緩制度云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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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迫呢個人去工作, 做同事就不好受了#:-X
爛泥扶唔上壁, 迫呢個人去搵工, 盞增加其他社會成本.
聽聞有些拎綜緩的人要去做一些受社工監督的義務清潔工作,
咁樣都係好啦.
最好就每區設立一些人民飯堂, 難民集中營等等,
向綜緩人士提供物質資助以及住宿, 代替金錢.
不過, 相信在資本主義社會難以實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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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401532]cky[/ref] 在 2005-10-23 23:51 發表:
綜緩制度本身沒有問題
而且本人亦覺得要是市民真的失去去了工作的能力時
取綜緩是一件合理不過的事
問題只是如何杜絕如樓主所講的那類濫用人士
最終能把資源放給真正需要的人士
而非一直數有甚麼人濫用綜緩, 於是乎不如取消綜緩制度云云
其實理應研究將『綜緩』和『失業援助』分開﹐似照大多西方
國家例子﹐失業援助是有上限﹐以免失業者依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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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雖安 忘戰必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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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401796]chai[/ref] 在 2005-10-24 09:54 AM 發表:
其實理應研究將『綜緩』和『失業援助』分開﹐似照大多西方
國家例子﹐失業援助是有上限﹐以免失業者依賴。
加州拎失業援助要因為前顧主以不合理原因解僱先可以拎
因為前顧主都有扮夾一半錢俾
我以前有個同事同個老細就係因為咁打官司
同事話係因為人事關係所以逼走佢r
僱主就指佢達唔到工作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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