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re 23 條立法: 田北俊﹕不排除有人曾提求助解放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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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大部分時間香港警察都可以控制暴亂場面,但唔排除去到某個位出現香港警察集體抗命(例如政府要求警察向暴徒開槍鎮壓,但基於某些原因一眾警察抗命),咁就要出動解放軍。
駐港解放軍係受過維穩訓練,例如防暴,反恐,封鎖某區域執行宵禁等,呢啲嘢以前啲紀錄片都播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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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PB602 於 2012-3-22 12:55 PM 發表 
其實大部分時間香港警察都可以控制暴亂場面,但唔排除去到某個位出現香港警察集體抗命(例如政府要求警察向暴徒開槍鎮壓,但基於某些原因一眾警察抗命),咁就要出動解放軍。
駐港解放軍係受過維穩訓練,例如防暴,反恐,封鎖某區 ...
事實上﹐除了重大意外或重大天災外﹐香港(甚至澳門)要出動解放軍駐特區部隊出動﹐根本係微乎其微。
只有整個政府可用的人手都處理唔到﹐通過種種措施都無法去維持治安﹐行政長官才可以按基本法﹐呈請中央政府出動解放軍出動支援。
真係去到這些情況﹐衰d講句﹐行政長官唔作呈請﹐北大人都會倒轉問番行政長官要唔要支援。
全世界不同國家的軍隊的指揮層﹐全部都會有知識去做一般治安的管理。
同時﹐也會與當地原本的部隊(即警察/公安.....)作出協調﹐互相配合去維持治安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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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22# 的帖子
我只有一條問題:中共是按牌理出牌的政權嗎?
如果不是,那你所講的全是沒有保障的空頭支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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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238X 於 2012-3-22 02:50 PM 發表 
我只有一條問題:中共是按牌理出牌的政權嗎?
如果不是,那你所講的全是沒有保障的空頭支票。
其實﹐港澳2個特區同中央的關係﹐是一件好複雜的事。
基本法是列出一些重點細節﹐是一個大原則方向。當中包括內部管治獨立﹐財政獨立﹐派駐軍﹐外交由中央負責等等
但係﹐2個特區現時係中國的一部份﹐又係事實。中央政府管治自己地方﹐又係理所當然的事﹐事實上基本法都講明中央政府會處理特區一部份的事務。
所以﹐你話中央唔會干預2個特區的運作﹐根本係無可能。正如以前英國唔會特別參與香港事務﹐但港督都要聽英國的指示。
2個特區同中央的關係﹐我會用一間屋入面「亞媽 同 仔」的關係形容﹐亞仔同亞媽約法三章(即基本法)﹐講明大家的權利義務﹐有需要時大家點去合作。
平時﹐亞仔在自己間房﹐亞媽唔會作出管制﹐你上網又好﹐訓覺又好﹐打機又好﹐出街又好﹐乜都唔理你。但係亞媽會留意你的舉動﹐不過唔會出聲﹐總之你的行為符合約法三章(基本法)便可。
某一天﹐你間房部電腦出問題﹐你會自己處理。但係處理得很慢﹐亞媽便會關心一句問下你要不要幫手﹐你話唔需要幫手﹐亞媽便繼續隔岸觀察。
如果你部電腦仲係好長時間整唔好﹐你班friend開始上門搵你﹐你可以拒絕他們上門。但係你間房可能已經有另一個friend﹐話唔比其他friend入房幫手而起哄。
你便要自己去處理﹐同一時間亞媽都會留意這件事﹐又會給予一些意見給你。
你控制到便ok﹐控制唔到的可以叫亞媽幫手﹐但亞媽同一時間又可以話係你個人問題而唔出手。當然﹐亞媽都唔會睇住個仔比人打底都唔幫手的﹐便派出手幫助。
而極端情況﹐個仔都比人打低﹐已經求救唔到﹐亞媽又會唔會在此情況下唔出手? 當然唔會啦﹐會即時出手幫手處理﹐直至情況受控﹐以及亞仔可以接手為止。
如果﹐房內班friend 一開始起哄﹐亞媽便衝入房處理﹐便違反(基本法)。其他親朋威友(其他國家)便會作出監察同埋遺責﹐亞媽也不會因少失大而被人拍責。
去到極端情況﹐亞仔都被打低﹐無法求救。如果這樣都唔出手﹐係唔係想間房被外人攻佔?此時不依程序出手﹐挽救亞仔﹐無錯係違反基本法﹐但唔會被親友(其他國家)作出指責﹐自己係唔會輸的。
講到此處﹐你覺的中央會唔會貿貿然作出干預香港的事?
** 干擾的意思﹐是直接管治香港﹐而不是給予意見給特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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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ei_hk 於 2012-3-22 15:37 發表 
其實﹐港澳2個特區同中央的關係﹐是一件好複雜的事。
基本法是列出一些重點細節﹐是一個大原則方向。當中包括內部管治獨立﹐財政獨立﹐派駐軍﹐外交由中央負責等等
但係﹐2個特區現時係中國的一部份﹐又係事實。中央政府管治自己 ...
將中港關係比喻為「亞媽同仔」,相信就係某部分人同另一部分人思想不合之處。
我心目中,呢個阿媽只係後底乸假太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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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DIH 於 2012-3-22 16:09 發表 
將中港關係比喻為「亞媽同仔」,相信就係某部分人同另一部分人思想不合之處。
我心目中,呢個阿媽只係後底乸假太后。
後底乸假太后呢個起邏輯上有點錯,
始終香港由頭到尾都係中國地方 ~
反而似係一個阿媽無啦啦因為自己搞唔掂而放棄自己個仔比人地照顧, 到阿仔大個左有財有勢個陣就死都要返個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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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J7006 = MF5119 = AV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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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ei_hk 於 22/3/2012 15:37 發表 
講到此處﹐你覺的中央會唔會貿貿然作出干預香港的事?
** 干擾的意思﹐是直接管治香港﹐而不是給予意見給特首。
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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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DIH 於 2012-3-22 16:09 發表 
將中港關係比喻為「亞媽同仔」,相信就係某部分人同另一部分人思想不合之處。
我心目中,呢個阿媽只係後底乸假太后。 有邊個呀媽比個仔細差唔多成百歲?
呀仔生於1841
呀媽生於1949
[ 本帖最後由 LV1012 於 2012-3-22 23:14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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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ei_hk 於 2012-3-22 15:37 發表 
講到此處﹐你覺的中央會唔會貿貿然作出干預香港的事?
** 干擾的意思﹐是直接管治香港﹐而不是給予意見給特首。
絕對會, 以共產黨過往的事跡, 你會在2047年前見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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