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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MP] 林鄭月娥建議2029年出生的新界原居民最後一批獲丁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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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noldC 發表於 2012-6-15 10:25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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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7# 的帖子

港九/新界原居民不同的待遇,源於─
1) 新界是租借地;和
2) 英軍接收新界時,新界鄉民群起反抗,英國需安撫鄉民。

丁屋政策其實源於七十年代。當年政府發展新市鎮,要求鄉民「屈就屈就」,就以丁屋補償。嚴格來說,「丁權」是否「傳統合法權益」,值得商榷。

香港島現存數條原居民村落,但政府只視之為寮屋。
kwyeung 發表於 2012-6-15 10:51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ArnoldC 於 2012-6-15 10:25 發表
港九/新界原居民不同的待遇,源於─
1) 新界是租借地;和
2) 英軍接收新界時,新界鄉民群起反抗,英國需安撫鄉民。

丁屋政策其實源於七十年代。當年政府發展新市鎮,要求鄉民「屈就屈就」,就以丁屋補償。嚴格來說,「丁權」是否 ...


老實說, 丁權是否新界原居民權益, 最簡單就是放上法庭,
叫法庭審理完畢後出個declaration, 咁就一天光哂。

問題係, 新界班土豪財力、人力、物力可以咁做時,
點解嘈咁多年都唔做呢?
原因都好明顯, 呢舖都係玩大細, 嬴輸機會一半半,
一輸左政府就可以郁你, 輸到剝光豬。
kei_hk 發表於 2012-6-15 14:46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kwyeung 於 2012-6-15 10:51 AM 發表


老實說, 丁權是否新界原居民權益, 最簡單就是放上法庭,
叫法庭審理完畢後出個declaration, 咁就一天光哂。

問題係, 新界班土豪財力、人力、物力可以咁做時,
點解嘈咁多年都唔做呢?
原因都好明顯, 呢舖都係玩大細,  ...


其實﹐昨晚新聞已經有電視台找出法律學者﹐講出「50年不變」是包什麼﹐唔包什麼。

基本法的條文﹐是分成2類的﹐1是中英聯合聲明的內容﹐1是非中英聯合聲明的內容。
基本法所講50年不變﹐只是包第1類﹐即中英聯合聲明提及的內容﹐所引伸出來的條文。

而丁屋權問題........ Sorry﹐中英聯合聲明係完全無提過的。
換句話說﹐香港政府係可以隨時根據程式而作出「釋法」或「修改」。「修改」方面﹐係可以即時生效(即時無丁屋)﹐又可以在指定年期才生效(例如2029年起不再有丁權)。


今天報章的資料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20615/00176_015.html
不過,港大法律學院助理教授張達明認為,基本法第四十條有關保障原居民合法傳統權益的內容,不在中英聯合聲明之內,政府要改變新界丁屋政策,根本毋須以二○四七年為界限。但他亦補充,若要為丁權設下期限,宜先修改基本法第四十條,否則將會遭到司法覆核。



講到現在﹐既然這一條基本法不在「50年不變」的保障之內﹐林鄭月娥(政府)又唔算係曲解條文。50年似係用這一個大家心目中的期限﹐作為大家的綬衝。
 
kwyeung 發表於 2012-6-15 16:03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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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ei_hk 於 2012-6-15 14:46 發表


換句話說﹐香港政府係可以隨時根據程式而作出「釋法」或「修改」。「修改」方面﹐係可以即時生效(即時無丁屋)﹐又可以在指定年期才生效(例如2029年起不再有丁權)。


用字要小心一點。
自英國統治香港以來, 只有法院有權「釋法」, 另加回歸後數次強姦式人大釋法。
政府如何解讀法例, 是政府的事。
修改法例, 權在立法局, 政府做的是提出修訂, 或是改變政策

至於張達明對基本法第四十條如何理解, 我不知他的全段發言為何, 不作評論。
但我自己的理解, 政府、原居民兩方的解讀, 都有合理依據。
本人不認同張教授經常說要修改基本法, 講到好似去超市退貨咁易。
根本這些非關中港兩地之事, 法院絕對有權釋法。

至於點解雙方都唔司法覆核, 尋求法庭解讀,
上文已述, 因為任何一方都輸唔起, all-or-nothing,
所以而家先要出口術。

[ 本帖最後由 kwyeung 於 2012-6-15 16:04 編輯 ]
AVD1 發表於 2012-6-16 14:36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DIH 於 2012-6-14 11:31 發表
有點弔詭的。

鄧小平所講係中央對港政策五十年不變,
而林鄭以至好多香港人可能都歪曲了鄧老意思。

一般香港人以為五十年不變=甚麼都不會變,錯!
林鄭以為中央只承諾五十年不變=2047是一個死線,錯!

無論係政府向北京盲目靠 ...

當年鄧小平話五十年係一代人,
五十年過後就下一代人管, 佢地個代 o既人已經管唔到...
咁又究竟係咩意思 ?

不過, 到左 2047 年, 先唔好講香港,
大陸變成點又係一個問題,
分分鐘中共已經解體滅亡都唔定 ~

香港成日以五十年不變做免死金牌,
2003 年一講廿三條就知道發生咩事, 當年只係過左 1997 六年咁大把 ~
LJ7006 = MF5119 = AVD1
kwyeung 發表於 2012-6-16 17:10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AVD1 於 2012-6-16 14:36 發表

當年鄧小平話五十年係一代人,
五十年過後就下一代人管, 佢地個代 o既人已經管唔到...
咁又究竟係咩意思 ?

不過, 到左 2047 年, 先唔好講香港,
大陸變成點又係一個問題,
分分鐘中共已經解體滅亡都唔定 ~

香 ...


你問研究中國法的學者, 十個有十個會答你,
五十年不變, 只係鄧老隨口講既數字,
邊估到回歸後香港人真係咁認真看待呢個數字。
DIH 發表於 2012-6-16 22:25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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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wyeung 於 2012-6-16 17:10 發表


你問研究中國法的學者, 十個有十個會答你,
五十年不變, 只係鄧老隨口講既數字,
邊估到回歸後香港人真係咁認真看待呢個數字。

岔開少少,早幾日睇到明報專題,
原來大陸在1952年做過教育改革,
導致現今法學人才極少,也就因此難談甚麼法治了。
簡單講,除了極少數年老的法學專家外,
大陸可能已經冇人可以同香港求其一個大律師來個高質素的辯論。

即係話,大陸法學教育已經貧乏60年,
事事白紙黑字的香港要同耍盲拳的大陸打交道,真係雞同鴨講。
h2o 發表於 2012-6-17 00:06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kwyeung 於 2012-6-16 17:10 發表


你問研究中國法的學者, 十個有十個會答你,
五十年不變, 只係鄧老隨口講既數字,
邊估到回歸後香港人真係咁認真看待呢個數字。


近年香港傳媒都興起逐字解讀領導人一言一語, 這些都是從大陸來的. 如果有人當小平同志隨口講的話, 那人根本當不成學者 ......
kwyeung 發表於 2012-6-17 00:30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h2o 於 2012-6-17 00:06 發表


近年香港傳媒都興起逐字解讀領導人一言一語, 這些都是從大陸來的. 如果有人當小平同志隨口講的話, 那人根本當不成學者 ......


研究中國法的權威, 不是長居海外, 就是長居監牢。
孔榮德不是華人, 孔慶東不太像人。

熱愛在媒體粉墨登台的「學者」, 恕我不屑認為他們是學者。
kwyeung 發表於 2012-6-17 00:43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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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DIH 於 2012-6-16 22:25 發表

岔開少少,早幾日睇到明報專題,
原來大陸在1952年做過教育改革,
導致現今法學人才極少,也就因此難談甚麼法治了。
簡單講,除了極少數年老的法學專家外,
大陸可能已經冇人可以同香港求其一個大律師來個高質素的辯論。

即係 ...


老實說, 法治精神一定要從小培養, 重法治的地方才能教出懂法律的律師。

猶記得大學時最討厭跟內地的同學上課,
大家好地地討論公司法, 總有人拉去講tax avoidance,
人家學法, 他們就想犯法, 意見不合就一句「國內是這樣」。
國內咁巴閉, 又要落黎霸香港學生的學位?
整個社會, 從制度到人心已經腐化。

到後期我選擇閉嘴, 慳番啖氣暖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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