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京報:港限帶奶粉過激 指如「聯合國禁運」......
[複製鏈接]
|
原帖由 HF3204@243M 於 2013-3-24 12:48 發表
誇張啲講
只要一粒原子彈就已經可以搞掂香港
不過殺雞取卵就係蠢人先會做
而家就爭在覆製多一個香港出嚟,順便抽盡香港水先做嘢
講真,作為全亞洲第三有錢國家,又可以幫啲錢漂白,香港真係好吸引
http://i.imgur.com/sAQ0 ...
講清楚小小好, 係全亞洲第三有錢地區,
否則又會有五毛會話你反中亂港, 或者搞港觸的了 ~ |
|
LJ7006 = MF5119 = AVD1
|
|
|
原帖由 kei_hk 於 2013-3-7 10:10 發表
中國情況我唔知
但係﹐香港有邊條法例是限制奶粉(或其他物品) 銷售?
除了一些藥物﹐一些需要許可證才可使用的物品﹐會有相關條例限制﹐日常用品係無限制的。
即係﹐任何人都可以去買奶粉。理得我買奶粉係供BB食﹐用來贈送﹐用來轉售﹐定係用來倒。
顧客有需要﹐商店肯賣便沒有問題。
而過住只有生產商/批發商去要求零售商盡量照顧市民需求﹐但這只是協議﹐生產商/批發商只可拒絕供貨。
既然沒有限制銷售﹐又何來"假扮" 或 "騙取"
但這樣的態度亦有問題。
「交易」的本質是「提供把不同類型的貨品或者服務恰當地配對給不同類型需要的顧客之途經」,而不是「只利用該貨品或者該服務的存在令老闆賺取利益」就算。
很可悲的是人類存在咗咁耐,有不少人類已經早已忘記了「交易」應有的本質,變成了在市場內只不斷賺取私利的「怪物」,對該貨品或者該服務有否落在恰當的顧客手上懶理,甚至縱容某些不恰當的交易。
對於嬰兒奶粉這種貨品,最恰當的交易途經當然是要盡量最順暢地落在有餵養指定嬰兒擁有者責任的人的手上令他們藉以能夠餵養給指定的嬰兒,而在整系列交易的途中亦需要確保那些嬰兒奶粉不會受到各層交易者的污染,這類型的交易絕對是要放在最優先;至於其他例如「落在未有相關許可的零售商或者經銷商手上藉以轉售圖利」、「賣給某人藉以進行打爆嬰兒奶粉罐的武術表演」的交易途經,絕對是很有問題,尤其是最前者最應該要最優先做到的那種交易類型出現問題時,後者那些有問題的交易類型絕對需要限制甚至禁止。
事實上「未經許可的零售商或者經銷商」是市場上的「黑社會」,他們的存在會嚴重擾亂市場應有的秩序。 |
|
|
|
|
看過所有回覆,其實還有一個原因沒有提及:有不法商人透過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的漏洞,大量將奶粉以貨櫃運入越南,然後再轉運內地。
Ref: Yahoo News - 明報
港版奶粉大量走私廣西 經越南輸內地 發散全國
據2013年2月21日明報報導,基於「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協定,大部分東盟產品進入中國可享「零關稅」待遇,而越南是東盟成員國,故走私客可把港版奶粉假扮成免稅品直接運入內地,或者索性偷運入內地,因為防城港東興市和越南芒街市僅一河之隔,走私集團即使選擇偷運也很便捷。
另外,港九藥房總商會曾披露,以本港每年4萬嬰兒出生,36個月以下大嬰兒的奶粉需求量計算,港嬰每年需求約980萬公斤奶粉(逾1080萬罐),但本港每年出售的奶粉卻為3800萬公斤(4200萬罐);換言之,每年有超過3000多萬罐港版奶粉去向未明,部分大有可能由香港轉口去外地。
假如3000多萬罐港版奶粉都被運入內地,就需要3300多個標準貨櫃,平均每日要由香港運出大約10個標準貨櫃(9萬罐),單憑「螞蟻搬家」的水貨輸入方式似乎不大可能,令人懷疑大量的港版奶粉是經由水路大量走私出境。
[ 本帖最後由 eric278 於 2013-4-3 13:29 編輯 ] |
|
還看香港公交
|
|
|
|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