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39 發表於 2010-7-25 13:17

由於本人在B0版只屬文章專員,
按站規3E條並無權力執行站規。

所以按站規3A(d)條,由代理板主admin22處理。

asvho 發表於 2010-7-25 14:14

咁到底 ATE24 點樣未有尊重站務人員?
質疑你假公濟私、質疑你公器私用
你咪去解話囉,使乜咁樣等篇文沉左
再去插人一刀?

「至於是否「公器私用」,則歡迎閣下對號入座。」
你到底知唔知咩叫對號入座?
講到 1999,後面梗係有人繼續質你
你有責任去回應人地既質疑架喎板主大人

italk 幾時開始變左一言堂?
板主又幾時開始變到咁神聖不可侵犯?
質疑下你姐,唔岩聽就打壓你 bam 你
討論下車務都可以變到打壓言論自由
仲話評個分贊同下都要受處分
索性 bam 晒咁多個人自己玩單機把喇





係咪應該

KV149 發表於 2010-7-25 15:56

板主大人於回文 #34 回應站友 ATE24 質詢時「歡迎站友有這個想法」。言下
之意,即板主大人根本不介意站友們有如此想法(我相信我沒有斷章取義),但
到回文 #42 回應站友 ben2004 卻突然轉舵,並指「如果有人以陰謀論既態度
去諗問題既話,呢D係佢地既意識形態問題。」。事隔兩日便有一位多年來備受爭
議,平日甚少現身工作的板主把站友 ATE24 停板,但有趣的是當天板主大人根
本不介意 ATE24 所提的質詢,並對站友有如此想法表示歡迎。如此的話,請問
相關站友有何「不尊重站務人員」?我相信若果板主大人有感相關言論對自己構
成不公,必定不會歡迎站友有如此想法。然而,板主大人於稍後回文卻表示有這
些想法的人「意識形態有問題」,實在難免令人聯想到有人惱羞成怒,遂要求另
一名往績甚劣的板主代為出頭。

這是一個完全沒有政治智慧的判決,亦不合情、合理、合邏輯。不論如何,站方
必須嚴肅處理事件。

238X 發表於 2010-7-25 19:48

回復 20#, 21#, 22# 的帖子

可能因為思想比較保守,
我並不認同 ATE24 兄的批評手法,
而且 ATE24 兄的質疑始終是很嚴重的,
他有需要提供證據去支持自己的質疑。
現在他沒有,就不應被容許。

我不認為板務人員是神聖不可侵犯,
文章的問題也不在於不尊重板務人員
(個人認為 admin22 是引錯例,前文已述,不贅)
但我認為 ATE24 兄的做法是在走另一個極端。

事實上,我們確實可以很大聲地說板務人員是公僕,
可是「僕」就等於要被所有站友真當奴僕般,
被百般辱罵都要默默承受嗎?難道就沒有中庸之道?

個人認為,ATE24 兄當時最好的做法,
就是循正式途徑向站長申訴(假公濟私不是小事),
並且在文中有條理地說明。另外,也可以
私下動員站友不要在那條主題回文。
若站長不聽他的,就用腳投票(譬如不在那個分板
回文),簡單得很。

這裏始終是一個私人網站,不是公共空間;
而且像這種事件,最多有礙一下觀瞻而已,
眼不見為乾淨,不賣文章專員的賬便是了。
學現在「維園阿哥」那樣搞公開抗爭,
我覺得沒有必要,也行不通。

kay 發表於 2010-7-25 19:52

原帖由 238X 於 2010-7-25 19:48 發表 http://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可能因為思想比較保守,
我並不認同 ATE24 兄的批評手法,
而且 ATE24 兄的質疑始終是很嚴重的,
他有需要提供證據去支持自己的質疑。
現在他沒有,就不應被容許。

我不認為板務人員是神聖不可侵犯,
文章的問題也不在於不尊 ...
如果咁講,交比上訴委員會再睇多次仲化算

個人覺得,版務人員執法可能有問題,應在此討論,
但是關於ate24出文動機等其他因素,似乎上訴委員會較適合。

Snoopy@FB8617 發表於 2010-7-25 20:18

原帖由 238X 於 2010-7-25 19:48 發表 http://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可能因為思想比較保守,
我並不認同 ATE24 兄的批評手法,
而且 ATE24 兄的質疑始終是很嚴重的,
他有需要提供證據去支持自己的質疑。
現在他沒有,就不應被容許。

我不認為板務人員是神聖不可侵犯,
文章的問題也不在於不尊 ... 都係果句la
覺得佢講既野過唔過火位既係一個好主觀既想法
你覺得過左既時候,我又唔覺得係
咁既然係咁既
其實又是否應該唔只由一個板務人員認為如此就是如此
之後就出劍殺人...?
又或者,admin22可唔可以公開下成個判決既過程?
是否自己一個人完成整個判決
若果係既
咁身為板友既小弟都有點兒擔心會唔會得罪左板務人員後就無端端遭人幹掉

asvho 發表於 2010-7-25 20:24

今次點解會出現呢件事?歸根究底係
「唔適當既身份做唔適當既事」

點解會有咁多人贊同 ATE24?
因為佢就帶出左一個好重要既問題
「查實係咪只係版大你想要字軌時間,
又驚用普通 a/c 問完無獎無人睬你,
所以先假公濟私來個公器私用而已?」

點解 CPY 想人提供沙田廠路線空調字軌
開出時間,佢唔用自己 CPY 既身份去問?
而要透過 admin23 既身份去開 post?
點解有人覺得佢假公濟私同公器私用?
正正就係因為佢用唔適當既身份去處理成件事
如果佢一開初就用 CPY 既身份開 post
無緣無故點會有人話佢假公濟私?

呢個亦係我好唔明白既地方,開一個咁既 post
CPY 同 admin23 到底有咩分別?
唔通真係有人會為左你賞賜既 ipower 既比 d 資料你?
「熱狗開車時間研究主任」喎,個朵幾響呀
用呢個朵開 post 好有問題咩?

如果 CPY 一開始就用岩身份去做呢件事
根本唔會出現有人口中比人當奴僕既情況
更加唔會比人話假公濟私,再衍生到而家
版主濫用權力去打壓言論自由

petcity 發表於 2010-7-25 21:04

admin35 發表於 2010-7-25 22:18

回復 28# 的帖子

已收到並取消,謝謝合作,特此通知。

評分管理專員示

KC3555 發表於 2010-7-25 23:14

原帖由 238X 於 2010-7-25 19:48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可能因為思想比較保守,
我並不認同 ATE24 兄的批評手法,
而且 ATE24 兄的質疑始終是很嚴重的,
他有需要提供證據去支持自己的質疑。
現在他沒有,就不應被容許。........

個人認為,ATE24 兄當時最好的做法,
就是循正式途徑向站長申訴(假公濟私不是小事),
並且在文中有條理地說明。另外,也可以i/ |: F& k- ]% F8 Z8 k0 C
私下動員站友不要在那條主題回文。巴士,鐵路,生活; y: x1 l8 c8 s: x( t, z3 S6 [
若站長不聽他的,就用腳投票(譬如不在那個分板
回文),簡單得很。

如果照獨裁兄的意思:我諗現時最大的問題係ATE24兄如果遇上任何質疑,
不應在文章中正面回應,應該立即交去Z23板進行討論。
既然係質疑,即是沒有證據的懷疑,既然沒有證據,
收集疑幻疑真的思想交俾站長,咪一樣係唔受理。
可是,一班貪小小i-power的站友會為小利而幹這些傻事吧。

假公濟私,道理事實上簡單:如果行為上,開左這個題目,
如果有人發現該板主於板友提供的班次時間,他給予i-power後,跟住個時間表去影車,
已經合理地證明他是假公濟私。我實在唔認識他,但他報稱自己是熱狗開車時間研究主任,
付出板友利益而滿足自己的利益的話,絕對係假公濟私,講得更嚴重甚至係行賄的行為。

身為板主,處理這種問題真係好小心,可能板主出自一番好心,送幾個i-power俾板友而已必無其他。
但一個有智慧的人唔會咁樣處事,開題目唔謹慎,及後又來一個停板。行為十分愚蠢。

獨裁兄覺得事態嚴重應該係基於字面上的指控(通常在商業社會打滾的人對這些字眼係敏感D)
但我覺得看故事背後,為左小小獎勵方便人地影車,目的是為自己影車係質疑的重點,
做法惹人懷疑才是ATE24兄出文的動機,措辭強烈才可以帶出別人的反思,無奈挑中板主神經。
我應為這種是朱元璋年代的文字獄,板主根本不應草率,細心理解說話內容才是,
不然就應當細心調查,才是否作出起訴。

我只能作結是這件事太過草率魯莽,管理人員缺乏管理經驗,但也勢必成為坊間笑柄。

[ 本帖最後由 KC3555 於 2010-7-25 23:1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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