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8X 發表於 2010-7-26 01:21

原帖由 091320906 於 26/7/2010 01:01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人地係話你係站務人員,
唔係講緊有冇站務人員效力,
除非你敢講你238X,
同埋admin35係兩個人,
係人都知呢度板主係可以有兩個AC,
即係拎正牌分身

個人理解,站務戶口是為了出通告或者
作一些對站務有實質影響的發言之用。
以個人戶口作出的貼文,
就沒有正式的站務效力。
單是這點就使站務戶口有其實際需要。

閣下用「拎正牌分身」形容站務戶口,
是將有關安排與故意使用多重戶口搗亂混為一談。

本人希望以上的理解沒有歪曲有關措施的原意。

P.S.
經常有人用站務戶口時忘了轉回私人戶口,
本人有時亦不能免。但這不應被看作搗亂。

[ 本帖最後由 238X 於 2010-7-26 01:25 編輯 ]

3ASV196 發表於 2010-7-26 09:04

原帖由 彤 於 2010-7-26 00:43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這便是問題的重點了,站友閣下現時身處的是 Z23 板,分明就是討論站務事宜和分板事務的地方。
以個人戶口登入在 Z23 板發文,就可以悻悻然說自己的發言完全「與站務無關」?
本主題的發文者正是站務人員以個人戶口發帖質疑 ...

其實近年都有站務人員以個人戶口在z版發帖, 包括我本人, 但以我睇法, 站務人員
本身亦有其本身職責, 如果有關討論是在其職責外, 就不應視為代表站方發言, 實際
上, 有關站務人員亦沒有有關權力(咩戶口都係)

如238X, 或S3BL100, 或我, 無錯, 本身都係站務人員, 但同B0版今次事件並無直接的
站務身份衝突, 如我只是A5, A6, C2, C3, V3版主, B0事件, 我點都好難有直接關係, 即
使發表意見, 都好難理解成是站務文章...正如點解admin22今次判刑都俾人質疑一樣....


在這情況下, 我認為發表個人意見是沒有問題的...

站務人員本身都係站友一份子, 本身亦有權去在任何版面, 不違反站規下, 發表個人意見,
一直亦不見到有好重大的問題..

[ 本帖最後由 3ASV196 於 2010-7-26 09:07 編輯 ]

Snoopy@FB8617 發表於 2010-7-26 09:58

原帖由 091320906 於 2010-7-26 00:58 發表 http://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記得ATE24早些日子先響樓下講R1板主篇文,
回覆講話呢度板主鐘意就出下黎,
唔鐘意就話無理指控,
轉個頭樓下都未解決,
呢頭佢就俾人ban左,
又重提類似既野,
亦由admin35做擋戰牌,
其他相關人等全無出現,
呢篇文同下面 ... 都係同樣事
經過上次admin39既事件後
更加可以決信有關既板務人員可以係三四日後先講一句之後又落水
即使其他冇關既板務人員用平時既AC都有份質疑都好

admin22 發表於 2010-7-26 14:05

本人收到站長通知,admin23 (CPY) 因執行站務時有衝突
而根據站規3E條, admin39 (68A)並無權力於B0板執行站規
所以根據站規3A(d)條,由代理板主處理
本人並沒有交代清楚,引致誤會,十分抱歉

之於有關判決的問題,站友必須親身以電郵方式向站長提出,清楚說明文章位置(必須附連結),對判決不服之理由
上訴期限為判決後七日內,逾期之上訴要求不會受理
符合以上條件的上訴,站長將授權「處理上訴及投訴版務人員委員會」處理。

091320906 發表於 2010-7-26 17:57

Snoopy@FB8617 發表於 2010-7-26 23:18

原帖由 admin22 於 2010-7-26 14:05 發表 http://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本人收到站長通知,admin23 (CPY) 因執行站務時有衝突
而根據站規3E條, admin39 (68A)並無權力於B0板執行站規
所以根據站規3A(d)條,由代理板主處理
本人並沒有交代清楚,引致誤會,十分抱歉

之於有關判決的問題,站友必須親 ... 咁即係admin 23要求站長幫手就搵閣下代處分板友?
定還是站長自己覺得有問題就落order叫你行動?

~誰@359~ 發表於 2010-7-27 00:23

原帖由 Snoopy@FB8617 於 2010-7-26 23:18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咁即係admin 23要求站長幫手就搵閣下代處分板友?
定還是站長自己覺得有問題就落order叫你行動?
同埋究竟admin23自己係咪已經有一個心水既停板理由同日數
之後只係經站長搵過第二個人貼停板公告?

Snoopy@FB8617 發表於 2010-7-27 00:46

原帖由 ~誰@359~ 於 2010-7-27 00:23 發表 http://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同埋究竟admin23自己係咪已經有一個心水既停板理由同日數
之後只係經站長搵過第二個人貼停板公告? 但相信咁問都係冇用
就算係真既admin23/站方亦唔會認

S3BL100 發表於 2010-7-27 00:47

原帖由 Snoopy@FB8617 於 2010-7-26 23:18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咁即係admin 23要求站長幫手就搵閣下代處分板友?
定還是站長自己覺得有問題就落order叫你行動?

根據第一行的回應,好明顯係前者。總算解答左大家對判決的合法性的疑問。

只是大家對判決本身有一更大的疑問:站規15條的使用。當然,事到如今,恐怕一切都係靠上訴。

~誰@359~ 發表於 2010-7-27 01:44

原帖由 S3BL100 於 2010-7-27 00:47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根據第一行的回應,好明顯係前者。總算解答左大家對判決的合法性的疑問。

只是大家對判決本身有一更大的疑問:站規15條的使用。當然,事到如今,恐怕一切都係靠上訴。 ...
但講真,有幾可真係上訴成立
不過呢個又涉及到上訴制度既不足之處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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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問:有關admin22將站友id = ATE24停版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