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K9636 發表於 2010-7-27 02:22

原帖由 ~誰@359~ 於 2010-7-27 01:44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但講真,有幾可真係上訴成立
不過呢個又涉及到上訴制度既不足之處啦

最大問題係之前用左一個唔知咩理由停左版先, 跟住上訴就要搵理由辨解一個唔知咩理由, 真係律師都唔知點打:funk:

sea1986 發表於 2010-7-27 03:25

原帖由 GK9636 於 2010-7-27 02:22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最大問題係之前用左一個唔知咩理由停左版先, 跟住上訴就要搵理由辨解一個唔知咩理由, 真係律師都唔知點打:funk:

可能等得上訴嚟,都已經復板,所以呢件事只會有板友一昧既討論,唔會有結果
呢個係ITALK有咩重大事件發生時既最終結果:L

81c 發表於 2010-7-27 10:17

這件事已經發生了好幾天,為何仍未見站長和admin23(CPY)出來交代?

CPY這幾天仍有在其他板面貼文,但不肯回應此文,實在有點兒那個。

Snoopy@FB8617 發表於 2010-7-27 11:27

原帖由 S3BL100 於 2010-7-27 00:47 發表 http://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根據第一行的回應,好明顯係前者。總算解答左大家對判決的合法性的疑問。

只是大家對判決本身有一更大的疑問:站規15條的使用。當然,事到如今,恐怕一切都係靠上訴。 ... 若是前者既
反而問題更大
就會變左成個判決都係admin23一個人自己解決
只不過搵一隻手幫佢o禁停板果個制
但實際上都係佢因俾人串完/質疑完後唔喜歡
就費時自己出手免得俾人嘈
結論都係可以濫用私權,排除異己
當然唔希望係咁
若是者,真係唔好得罪佢lo...

[ 本帖最後由 Snoopy@FB8617 於 2010-7-27 11:28 編輯 ]

admin 發表於 2010-7-27 12:08

1. 站長收到CPY的iMsg, 並於2010-7-22 15:48回覆如下:

To: CPY
Cc: 68A, nwfb23
ID=68A在B0板只是文章專員, 按站規3E
條, 他並無權力去代你執行站規。
你應該按站規3A(d)條, 去找代理板主
admin22處理


2. 之後站長收到代理admin22板主的MSN訊息,並回覆如下:

其實你只要判定, 該文章有沒有違規


站長在這件事中,並沒有要求或引導板務人員如何判決。

KV149 發表於 2010-7-27 12:53

回復 55# 的帖子

我希望自己未有斷章取義:站長先生言下之意,是指整件事 admin23 乃始作俑者?
即是這裡絕大部份站友的推斷正確:有人一方面回應質疑時「歡迎站友有此想法」,
一方面就惱羞成怒,欲透過行政手段作出打壓,指控站友對其不尊重,重罰停版三十
天。個人認為這些人意識形態很有問題,連少少質疑或意見也容不下,還借他人之手
打壓異己,絕對不適合擔任版務人員。

另:事隔多天有關人士 (admin23) 未有就事件作出任何解釋,同時卻在其他分版長篇
大論回應;考慮到有關人士應該不致無暇處理版務,應從速回應並停止迴避。

nwfb23 發表於 2010-7-27 13:32

站長給本人的信息是希望本人用站規給予的權力,以第三者身份判定該文章有沒有違規
再決定應否作出任何處罰

事件當然是由admin23開始,因為admin23於執行其職務時涉及利益衝突
按程序需向站長匯報,站長亦已透過iMsg解釋68A 無權力去代admin23執行職務代
所以站長及CPY通知本人以代理板主的身份處理有關文章

這次事件一直都是按程序處理,以內部通訊作傳遞資料,站友不清楚當中流程是十分理解

asvho 發表於 2010-7-27 14:36

點解回覆九巴 AL 開出時間討論就一個 ipower 都收唔到?
相反貼個熱代冷字軌既開車時間就有 i Power 獎賞?

正正就反映到自封「熱狗開車時間研究主任」既 CPY
完全係比 ATE24 一語道破佢既假公濟私同公器私用

身為一個版主再帶住「熱狗開車時間研究主任」呢個名
根本就唔應該令人覺得佢借方便大眾為名方便自己為實
係用 CPY 同 admin23 呢兩個身份都無分別既情況之下
佢唔識避嫌再用官方既身份去開個咁既 post,唔合情又
唔合理,存在既處事手法問題亦係引發成件事既源頭

唔合理既處事手法,有咁多人質疑絕對係無可厚非
但佢就一直迴避問題,始終無回應到一眾版友質疑
佢借官方身份方便自己令佢成為呢個 post 最大得益
者,諗住等件事不了了之,係無智慧到極既表現

之後既濫用權力打壓異己打壓言論自由已經唔使多講

今次既事,除左要處理好呢個不當既停板決定之外
站方更應該嚴懲用不當手法打壓言論自由既版主
一個假公濟私同濫權既版主,只會減低討論區既公信力


原帖由 nwfb23 於 2010-7-27 13:32 發表 images/common/back.gif
站長給本人的信息是希望本人用站規給予的權力,以第三者身份判定該文章有沒有違規
再決定應否作出任何處罰

事件當然是由admin23開始,因為admin23於執行其職務時涉及利益衝突
按程序需向站長匯報,站長亦已透過iMsg解釋68A 無權力去代admin23執行職務
所以站長及CPY通知本人以代理板主的身份處理有關文章
你係「以第三者身份判定該文章有沒有違規再決定應否作出任何處罰」
定係「代admin23執行職務」,我相信一眾版友既眼睛係雪亮既

[ 本帖最後由 asvho 於 2010-7-27 14:56 編輯 ]

~誰@359~ 發表於 2010-7-27 15:50

我覺得個重點已經落左o係「admin23搵站長」果一度
如果好似B3呢D有幾個板主一齊做野既板,都仲可以話係另一個板主見義勇為自行出手丫
但落到B0呢D得一個板主既板,代理板主呢個post又o係正常而言唔叫唔會郁
admin23搵得站長,即係佢自己已經覺得某篇回文係應該要執行板規
只係因為利益衝突同身份問題,要搵第二個人出手
admin23做得野,都代表佢心入面已經覺得篇回文有問題啦
但仲要人前講到好大方咁樣喎…

而且,大家留意下站長回覆既pm
我硬係覺得「他並無權力去代你執行站規」呢句好有意思
如果站長收到果封係冇涉及「執行站規」,而只係「代為處理」,站長拋「執行站規」出泥做乜?
當然呢個可能只係站長用字問題啦,但呢個moment冇人可以否定admin23曾經o係溝通期間表達任何關於停板詳情既主觀意願
個人依然希望,admin23自己出泥交代,點解人前好大方人後就要搵站長
同埋,站方應該考慮admin23仲適唔適合做一個可以執行板規既板主

另,個人暫時對站長o係今次事件既處理上保持絕對信任同認同

[ 本帖最後由 ~誰@359~ 於 2010-7-27 15:57 編輯 ]

091320906 發表於 2010-7-27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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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問:有關admin22將站友id = ATE24停版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