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及特種車輛]
李明逵:對付韓農,警方做到100分
[複製鏈接]
|
well, not just China gei, remember in S'Pore, they never really did anything extreme, however, Seattle WTO was a diseaster, btw, someone did died at that WTO because of police misfire....I think the HK police alreay too kind to those protester la, I have a friend that was involved at the Seattle WTO, he said that the police used fire hose to "wash them up" at Sand point naval space. and strip them naked...and also, use brutality to treat some members (especially those foreigners)...HK, only use tear gas at the scent...
原帖由 Bristoll5g 於 2006-7-14 17:50 發表
攻陷? 你是說示威者會佔領民居搶劫商店殺人放火?
部份國家, 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地嗎? |
|
|
|
|
當日李少光的呼籲並非有法律效力的"宵禁令"或"驅散令"
(如是的話, 必須登上憲報和存檔),
而該呼籲亦沒有時限(他沒有說過要幾點前離開灣仔, 只是"從速"),
咁又何需公告何時可以返回灣仔呢?
警方架設的封鎖線和障礙物早已解除和清除,
不過清除人們心理和智力上的障礙就不是警方的法定責任與義務. |
|
|
|
|
原帖由 3ASV196 於 2006-7-15 14:58 發表
上次睇報紙話有wor, 唔通最後買唔成?
記得仲寫埋外形 ga wor
改左做買其他野
報紙...好多時都作+屈 |
|
|
|
|
原帖由 Seiko 於 2006-7-16 21:58 發表
當日李少光的呼籲並非有法律效力的"宵禁令"或"驅散令"
(如是的話, 必須登上憲報和存檔),
而該呼籲亦沒有時限(他沒有說過要幾點前離開灣仔, 只是"從速"),
咁又何需公告何時可以返 ...
問題係,當佢講o左呢句的時候,佢就必須要為有關說話所帶來的各種後果負責。[講o左野就要上身呢樣野佢冇可能唔知啦]
而事後補wok的PR行動中,身為當事人的佢又冇現身灣仔區,咁仲唔叫公關災難嗎?
要知道PR的根蒂之一,無非都係要「清除人們心理和智力上的障礙」,當中尤以講錯野果個人黎做補wok野的效用最為有力。
誠然,清除有關障礙不是police的責任,但係只要係政府講o左野就一定要上身。
所以先會有WTO後政府官員出灣仔做show,開旅遊專車的工作。
但係,咁樣的補救工夫係外地熟悉政治人的眼中係唔夠好的,原因正正係當事人並冇上身。
當事人講果句時正正係代表o左政府講ge,找其他人代為做show一定會比人話佢不負責。
[係,其他官員都係代表政府,但係其效用比不上當事人親身。]
當今做批評/傳媒,甚至政治的,就是假借當事人/目標的各種行徑加工後,轉化為攻擊的工具。
香港係遊客眼中的selling point之一係其治安超一流,李生已經做得保安局head個位,亦都幾應該代表返香港去話俾人知呢度
係安全的message給國際知;但係上年果次就做得好難睇啦。老實果句,香港形象若因wto單野受損的話,佢都冇可能走得甩呢個責任。 |
|
|
|
|
原帖由 500 於 2006-7-17 19:38 發表
問題係,當佢講o左呢句的時候,佢就必須要為有關說話所帶來的各種後果負責。
而事後補wok的PR行動中,身為當事人的佢又冇現身灣仔區,咁仲唔叫公關災難嗎?
要知道PR的根蒂之一,無非都係要「清除人們心理和 ...
講真, 我覺得你想法嚴重左, 灣仔講真又唔算重大"災區", 唔係咩美國
風災, 而且係人都知之後那日都無事, 如果因為無現身灣仔區, 就是
"公關災難". 我覺得幾誇張.....
即 wto 成個的保安, 防暴工作 係可以 影響香港治安形象, 但我覺得
重點並唔係李生之後有無現身灣仔區 |
|
3ASV196.KE7270
|
|
|
原帖由 akboy 於 2006-7-17 15:57 發表
改左做買其他野
報紙...好多時都作+屈
see, 多謝提點...唔怪得一張相都無..haha |
|
3ASV196.KE7270
|
|
|
原帖由 3ASV196 於 2006-7-17 20:01 發表
講真, 我覺得你想法嚴重左, 灣仔講真又唔算重大"災區", 唔係咩美國
風災, 而且係人都知之後那日都無事, 如果因為無現身灣仔區, 就是
"公關災難". 我覺得幾誇張.....
即 wto 成個的保 ...
每個人睇同一件事的focus都唔會相同。一個人的理所當然可以係另一個人眼中的「嚴重、誇張」。
我個stand point係用PR的角度黎睇ge…… |
|
|
|
|
原帖由 500 於 2006-7-17 19:38 發表
問題係,當佢講o左呢句的時候,佢就必須要為有關說話所帶來的各種後果負責。
而事後補wok的PR行動中,身為當事人的佢又冇現身灣仔區,咁仲唔叫公關災難嗎?
要知道PR的根蒂之一,無非都係要「清除人們心理和 ...
保安局局長同警務處處長在wto事件中的首要工作
係保障市民的安全和治安秩序, 佢地已經交足貨.
再者, 真正影響灣仔區秩序的唔係警方的行動,
而係有關遊行人士的所作所為, 要警方同保安局出來"祭旗""做show"實在是矯枉過正.
p.s. 對灣仔有陰影, 心理或智力有障礙者, 應盡快尋求適切的治療與輔導. |
|
|
|
|
原帖由 Seiko 於 2006-7-17 21:33 發表
保安局局長同警務處處長在wto事件中的首要工作
係保障市民的安全和治安秩序, 佢地已經交足貨.
再者, 真正影響灣仔區秩序的唔係警方的行動,
而係有關遊行人士的所作所為, 要警方同保安局出來"祭旗&quo ...
如果交足貨就唔會被示威者突破防線。佢地的工作就係要將示威者控制係指定地方(係示威區最可能接近之處)表達訴求。
假如不能將佢地控制係指定區就已經肥佬。
如果話示威者難以控制,倒不如話係police控制不力以至有人從示威路線中突破重圍更實際。
你個ps對於我係冇用ge,因為我去灣仔只會為公事,私事都只會係果頭盡快搞掂 + 走頭。
原因係我唔鐘意果頭的路邊空氣質素(我氣管近年差o左,仲未想提早死)。李生果句野,我都係好鐘意用佢黎搞gag串政府……
[ 本帖最後由 500 於 2006-7-17 21:57 編輯 ] |
|
|
|
|
原帖由 Seiko 於 2006-7-17 21:33 發表
保安局局長同警務處處長在wto事件中的首要工作
係保障市民的安全和治安秩序, 佢地已經交足貨.
再者, 真正影響灣仔區秩序的唔係警方的行動,
而係有關遊行人士的所作所為, 要警方同保安局出來"祭旗&quo ...
同意,警察絕對無責任要做PR,佢地只須使世貿會議能順利結束就行。
原帖由 500 於 2006-7-17 21:54 發表
如果交足貨就唔會被示威者突破防線。佢地的工作就係要將示威者控制係指定地方(係示威區最可能接近之處)表達訴求。
假如不能將佢地控制係指定區就已經肥佬。
如果話示威者難以控制,倒不如話係police控制不 ...
灣仔咁大總會有缺口,但警方已經盡哂所有努力堵塞。只係部分示威者
唔守警方既指示而已。
[ 本帖最後由 M 於 2006-7-18 06:17 編輯 ] |
|
抵制家樂福‧打倒妖僧達賴
|
|
|
|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