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H7685 發表於 2019-11-5 19:51
犯法的確係犯法
不過好多法律訂立原意都唔知係為啲咩
港鐵範圍不得飲水都係一條法例
閣下嘅意思係冇人捉就可以視法例為冇物?唔俾貼街招嘅原意好明顯就係想維持市容啦
難道你想香港周街都係樓盤紙仔?
下面個例子根本同貼街招無關,依家執法者有自己貼街招咩?
HN745 發表於 2019-11-5 09:25
咁多街招 有冇一個人比人捉到先?
佢係犯法呀 點解都仲冇事?
佢犯咗法冇俾人捉就代表行為正確?7.21 如果有人犯法,但未俾人拉,仲係冇事,就代表唔犯法?
同樣,街上面都好多人衝紅燈,都冇俾人捉,就即係代表呢個行為正確?
多人做同樣嘅行為就代表唔犯法?
刑事毁壞往往建基於有冇合理辯解,過往都好似冇乜因為撕街招而被控刑事毁壞嘅案例,所以其實係存在灰色地帶
同樣貼文宣/噴漆亦有機會構成刑事毁壞
ATENU364TC196 發表於 2019-11-5 21:19
佢犯咗法冇俾人捉就代表行為正確?7.21 如果有人犯法,但未俾人拉,仲係冇事,就代表唔犯法?
同樣,街 ...
繼續.JPG
本帖最後由 HN745 於 2019-11-5 23:43 編輯
其實大家罵黎都冇用
你可以話黃絲點解唔聽藍絲肺腑之言 但唔好曲解點解黃絲對藍絲咁怒火
你剩係識活在自己世界,以我睇唔到,冇辦法,唔關我事 繼續自欺欺人囉
you still alive but without dignity. 請勿對號入座。thanks.
HN745 發表於 2019-11-5 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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駁你又駁唔到,駁唔到你又話對牛彈琴
咁你咪講下我邊句係泯㓕人性囉
RH7685 發表於 2019-11-5 21:23
//市民在公眾地方講粗口,有機會觸犯《公安條例》的《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條例,最高刑罰為罰款五千 ...
又話自己讀過通識,實際係通通都唔識?
衝紅燈同貼街招呢兩樣嘅共通點咪係
1)好多人犯
2)冇人捉
但冇人捉係唔係你去犯法嘅藉口?
連Group similarities 都唔識,仲話自己有讀通識?
你會話撕紙嘅罰則比貼紙重。
咁我又會話如果兩個人偷嘢,一個偷電話,一個偷銀包,偷電話嗰個罰則明顯大啲,咁係咪代表偷銀包唔係罪行?
何況撕紙係要法庭判決係冇合理辯解之下,何謂合理辯解?都冇一個清晰嘅案例,冇得講㗎喎
利申:從來冇話過撕紙行為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