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n370 發表於 2024-4-28 23:34

本帖最後由 s3n370 於 2024-4-28 15:55 編輯

castanopsis 發表於 2024-4-28 14:43
咁入錯線迴旋處打燈修正,其實都違反咗箭咀指示
但呢個大家都覺得合法


TLDR簡答:
過紅綠燈跟住箭咀方向前進,係揸車嘅最最最基本知識。
唔通你可以响其他路口,過佐條線後cut過隔離線再亂轉彎?
不知幾多意外係你所謂嘅灰色地帶出現;P

建議改畫線改到啱你心水唔係問題,
但係連最基本嘅規則都違反,仲要用灰色地帶死拗話得。
甚至指出基本資訊嘅鑽牛角尖,難睇到呢. ;P

又難怪嘅之前你見mini roundabout只係avoid u turn都講到話唔得,難怪難怪;P


詳答:
正正係條例寫死佐,過紅綠燈後唔跟箭咀方向行就係違規,
所以任何燈口後不需加雙白線多此一舉。
有D路口會加線,原因係要指引車輛居多。

根據道路使用者守則第76頁 路口
//接近路口時,你應依循交通標誌或路面上的行車線箭嘴指示,預先選定及駛入適當的行車線。在駛過「停車」線或「讓路」線後,你必須依照行車線上箭嘴的方向行駛。//


根據香港法例Cap 374G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

59.沒有遵從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
(1)除第60條另有規定外,在道路上的車輛的司機,不得違反以下交通標誌或道路標記所顯示的規定 ——
(a) (從略)
(b)附表2第505、507、508、509、510、511、512、513、513A、515、516、517、517A、518、519、523、524及525號圖形,或附表4第801、802及803號圖形所示類型的道路標記; (2005年第66號法律公告;2017年第63號法律公告)

第509號圖形就係箭咀,相關法例附表2如是說:


道路標記
方向箭嘴

此等箭嘴向交通車輛顯示適當的行車線。在它們用於通往髹有第506、507、508號圖形所示橫線的路口交匯處的道路上時,各條行車線上的車輛在駛過此等橫線後,須按箭嘴所指的方向行駛。

而第506號圖形就係停車線。

天空之神 發表於 2024-4-28 23:49

castanopsis 發表於 2024-4-28 07:54
謝補充
研究咗一陣,呢個位好詭異
入迴旋處之前係雙白同有road marking,但迴旋處內理論上係容許切線


櫻桃街隧道唔可以直切,因為無虛線

改劃線唔係唔得,安全距離唔夠切又唔夠slight line 比奧運過黎既車

除非奧運轉入去改 單線,比一條線隧道上黎既車

呢個case 完全唔係roundabout 既 design


Citcalag 發表於 2024-4-28 23:54

本帖最後由 Citcalag 於 2024-4-28 23:57 編輯

櫻桃街隧道係只准直去,上荔橋叫做左轉,直去線係無得左轉。要上荔橋唯一合法方法係迴旋處兜個圈,右邊個路牌寫得好清楚,不准直接左轉,冇任何灰色地帶

天空之神 發表於 2024-4-28 23:57

s3n370 發表於 2024-4-28 23:34
TLDR簡答:
過紅綠燈跟住箭咀方向前進,係揸車嘅最最最基本知識。
唔通你可以响其他路口,過佐條線後cut ...

我以為你會講 TPDM

https://maps.app.goo.gl/qd7jgGuWrmQCX8Jz7?g_st=ic
呢個位早幾個月 HKPF 講可以過左燈轉線插隊

個個揸車既都呆哂

s3n370 發表於 2024-4-29 00:29

本帖最後由 s3n370 於 2024-4-28 16:39 編輯

天空之神 發表於 2024-4-28 15:57
我以為你會講 TPDM

https://maps.app.goo.gl/qd7jgGuWrmQCX8Jz7?g_st=ic

咁以呢個路口而言,上橋同地面都係直去,跟例又真係無違規。
畫線果個已經盡哂力,皆因畫埋出去又就就唔到皇后大道東出嚟嘅車。
話雖如此,法例只係最低標準。正如打尖大多數唔犯法架,
係咪滿足最低標準就算呢?

如果真係要杜絕路口cut線,個路口就可能要改到有條直路直接穿過嘅迴旋處咁,
上堅拿道天橋直去,去摩利臣山道要轉一轉左入“迴旋處”先至直去。

呢度夠唔夠位咁改係一回事,但係我希望係大家唔會剩係滿足最低標準,乖乖排隊啦。


castanopsis 發表於 2024-4-29 00:52

本帖最後由 castanopsis 於 2024-4-29 08:48 編輯

s3n370 發表於 2024-4-28 23:34
TLDR簡答:
過紅綠燈跟住箭咀方向前進,係揸車嘅最最最基本知識。
唔通你可以响其他路口,過佐條線後cut過 ...
知你串嘴啦
一直都好聲好氣同你討論
使唔使上升到人身攻擊既level....

跟你quote既條文,即係個重點係因為有燈位
無燈位既迴旋處,入咗迴旋處發現行錯線,打燈轉線,就唔犯法

Anyway
一直都覺得要左轉就要重新劃線
其實都無乜嘢必要繼續討論落去

btw,犯法示範:

天空之神 發表於 2024-4-29 08:33

s3n370 發表於 2024-4-29 00:29
咁以呢個路口而言,上橋同地面都係直去,跟例又真係無違規。
畫線果個已經盡哂力,皆因畫埋出去又就就唔到 ...

https://maps.app.goo.gl/A3D7czSoPYm3NmfY8?g_st=ic

一係就要咁樣劃足哂線咪得

不過好亂

selfcloser 發表於 2024-4-29 09:03

deal5354 發表於 2024-4-26 09:34
聽聞城巴係中九龍幹線通車後無意改東九龍A線, 除左係人手及車輛安排, 中九龍幹線好易飛走哂多客位, 一大 ...

到時先算啦😂

s3n370 發表於 2024-4-29 19:48

castanopsis 發表於 2024-4-28 16:52
知你串嘴啦
一直都好聲好氣同你討論
使唔使上升到人身攻擊既level....


Quote哂條文都仲可以亂up一通...
重點唔係迴旋處,亦唔係有無燈位,而係停/讓線前有無箭咀呀。

P.S. 人身攻擊係指基於個人任何特質,而作出對討論不相干嘅指控。
而我上段頂多係翻你對mini roundabout亂演譯,馮京作馬涼嘅舊帳。
錯佐死撐仲要亂扣帽子,態度真係一流

castanopsis 發表於 2024-4-29 20:03

本帖最後由 castanopsis 於 2024-4-30 07:13 編輯

s3n370 發表於 2024-4-29 19:48
Quote哂條文都仲可以亂up一通...
重點唔係迴旋處,亦唔係有無燈位,而係停/讓線前有無箭咀呀。


我錯有乜所謂,係人都會錯,無死撐
純粹係想講,版友提醒話有雙白線之後,我一直都唔認為巴士可以咁行,所以先話要改劃線
你講到好似我覺得巴士cut線無問題,但呢個從來都唔係我既論點,有少少打稻草人feel
我錯既點,係灰色地帶原來唔係咁灰色,只係好多車咁行無人捉咁解(上面架的士就係一例)

不過想再追問下,你點睇讓線之前有箭咀既迴旋處,行錯線入咗去之後,見無車打燈修正呢個行為?
見你一直都無回應過呢點
呢個同櫻桃街個case唔相關
但基本上每分每秒都發生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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