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f5499 發表於 2006-5-3 15:23

civkit 發表於 2006-5-4 00:53

原帖由 hk_ayu 於 2006-4-28 20:15 發表



咁咪由得馬鞍山人繼續間接為禍人間!?

身為馬鞍山的居民,我完全不能接受被形容為 遺禍人間

hk_ayu 同 daiteioh 已多次引用本區居民乘車習慣進行不合理抨擊及侮辱,令人難以忍受 我已經向管理人員反映了!

而家搭巴士都要被人侮辱,仲成世界:@

admin71 發表於 2006-5-4 11:45

通告

各板友均可在本板自由發言,唯言論必須不犯板規及以尊重別人為大前題。

每件事也有贊成的人和反對的人,故在貼出一些負面意見時要注意自己的言論。
話人「遺禍人間」好明顯係一項嚴重的指責及侮辱,故在貼出些等言論時亦應好
清楚自己要負的責任。

本人已向板主請示立即處理可能違規的文章,本文現鎖上待判。

admin07 發表於 2006-5-5 10:14

站友暫停貼文權通告:ID=hk_ayu

站友違規通告 (ID=hk_ayu)

網  址:<列舉>有什麼地方的居民如此喜愛搭巴士呢?
分  板:B2
回文編號:#99、116
涉案站友:ID=hk_ayu
違犯站規:站規34(b)
理  由:稱馬鞍山居民及私家車駕駛者遺禍人間,
     並指出短距離而要駕車的人應落18層地獄
判  決:暫停貼文權60日
備  註:不適用


B2板板主

Eddie 發表於 2006-5-5 19:15

侮辱別人要停板好合理
不過請問板主話人運吉算唔算侮辱別人?
請唔好持雙重標準

gn3509 發表於 2006-5-5 20:09

原帖由 Eddie 於 2006-5-5 19:15 發表
侮辱別人要停板好合理
不過請問板主話人運吉算唔算侮辱別人?
請唔好持雙重標準

似乎呢個問題比較適合响Z2版討論
因為"運吉"一詞並唔只响B2出現,一旦此舉認為係侮辱別人(?)而要處罰
影響甚大

[ 本帖最後由 gn3509 於 2006-5-5 20:10 編輯 ]

kingprowm 發表於 2006-5-5 23:05

原帖由 Eddie 於 2006-5-5 19:15 發表
侮辱別人要停板好合理
不過請問板主話人運吉算唔算侮辱別人?
請唔好持雙重標準

唔好怪我話, 有時此板真係有雙重標準,
例如話吉偈 S3M 係廢都會被人警告甚至停板,
但點解有人話 3ASV 係廢豪, 豬扒就乜事都冇 :o

admin07 發表於 2006-5-6 00:35

原帖由 kingprowm 於 2006-5-5 23:05 發表


唔好怪我話, 有時此板真係有雙重標準,
例如話吉偈 S3M 係廢都會被人警告甚至停板,
但點解有人話 3ASV 係廢豪, 豬扒就乜事都冇 :o
請指出本板站務人員何時就車型的別稱作出任何處份,
否則本人將會按站規53a(II)向閣下作出處分。


B2板板主

經本人與ID=kingprowm聯絡後並得到回覆後,站友解釋是多年前的一名板務人員ID=所作出的處份,唯因已隔多時故未能提供有關證據。但以本人記憶所及該板務人員的確曾就車型的別稱作出處分。由於站友有合適解釋,本人認為站友所作出的指控亦算合理,唯希望下次能加以說明免得出現誤會。

[ 本帖最後由 admin07 於 2006-5-6 22:49 編輯 ]

admin07 發表於 2006-5-6 00:40

原帖由 Eddie 於 2006-5-5 19:15 發表
侮辱別人要停板好合理
不過請問板主話人運吉算唔算侮辱別人?
請唔好持雙重標準
「運吉」是巴士迷中已使用多年的用語,
已演變為中性的術詞,
故本人不認為有侮辱成份。

當然直言為「混吉」則有問題,
但仍要看看是對事還是對人。


B2板板主

Eddie 發表於 2006-5-6 00:43

原帖由 admin07 於 2006-5-6 00:40 發表

「運吉」是巴士迷中已使用多年的用語,
已演變為中性的術詞,
故本人不認為有侮辱成份。

當然直言為「混吉」則有問題,
但仍要看看是對事還是對人。


B2板板主
真係好笑
使用多年就唔算有侮辱成份
地盤工人都使用多年粗口
唔通講粗口就冇侮辱成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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