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刊新聞]
譚文豪提出私人條例草案 期望巴士減至每平方米企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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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邏輯就好簡單
載客率係調節班次既指標
但依家計算載客率既方法並唔能夠反映實際情況 (頂閘都得8X%)
咁依個咪係 "壞左既指標" 囉,要求修正係合情合理
講埋啲 "100%都唔代表會加班" 其實係離題
只有 "壞左既人" 先會覺得 "壞左既指標" 都唔需要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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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kitarolo 於 2019-4-26 14:36 編輯
咁十幾蚊或者廿幾蚊
嘅線係唔係容易啲加班先?
唔係囉……仲有100%載客率
係瞬時人數定係全程人數呢?
咁流水線全程載客量好易超過
部車嘅法定人數,因為中途站會
多人落車而有位俾下一批人上。
好認同直接承認賺少咗
(唔係虧蝕)而唔願加都無
咁難睇,行李出名多嘅路線
更加無可能載客率逾85%
本身又唔多人用嚟做短途
A線GTC上唔晒都唔會即刻
開多一部嚟啦嘛……
運輸署助紂為虐啫,議員
提出不設企位都無用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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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 "反而揭露南區巴士迫爆的事實就話要減班" 同題目有咩抵觸?
每平方米6人南區市民就有救?定改做每平方米4人南區市民就當災?
要抒情無問題既,但好心對題啦
一句講曬, "企位由每平方米企6人減至4人更能反映實際情況,有利無弊",你同唔同意依句statement? 唔同意請提出理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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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根本依家個企位數目好似用重量計多過用平方米企幾多人計,如果用平方米計,有咩理由部 11.3 米 95xx 同九巴 12米綠蛋企位數量相同,城巴 E500 多過九巴笑直個企位數目?除左平方米企幾多人之外,係咪同時應該修改每個乘客重量標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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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可以上到車 改成每平方米4人司機怕被抄牌結果唔比上車"
你幻想出黎架?
38XX 得 20個企位咪又係日日頂閘上山下海
幾時有專利巴士司機因超載而被控? 歡迎你提供俾大家增廣見聞
咁做唔係要陷車長於不義,而係等政府/巴士公司少個藉口去逃避運力不足既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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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議員希望降低加班要求
而達到好多路線可以加班
我會覺得降要求前
巴士公司又會全部先減一次班
之後就算加班都只會回復到未減前水平
而且嚴格執行載客率,後果其實好差
好似觀延南港,成堆線一低過85%就要減
只要榜上有名,理得你有無MTR競爭
以前就算唔過85%,巴士公司都唔一定要減
好似新巴2號,如果唔係要開18X
之前都係大部份時間10-12分一班
而載客率上下繁都去唔到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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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行為不容無理干涉,後果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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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多d 12.8米水塘,乜線都清到客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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