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3ASV196 於 2012-1-5 19:53 發表 睇返有關計畫, 其實係用緊香港2039年的人口作計算, 即講緊係
接近30年後的香港....比之前規畫的HK2030更長遠..
我想我地唔可能用現在的交通/情況去估計有關選址之合適度,
正如70年代無人估到大嶼山北會發展到咁...
不過如果你問我, 到2039年, 已經再好接近2047, 與其計劃係香港
填海, 不如進一步與內地合一, 係深圳作發展, 進一步擴大香港, 可能
仲實際
雖然香港在經貿上發展始終會與內地合一, 但香港特區內的土地發展還是可以完全由我們港人自行決定, 這與澳門不同, 要填海造地就必須要廣東省政府批准.
其實30年的規劃還是偏短, 最少應該規劃50年後的建設才比較合理, 始終土地是可以閒置的.
[ 本帖最後由 hkth 於 2012-1-5 20:14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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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呢D填海,會唔會將部份o係現有市區o既政府設施搬走?
例如監獄、守容所...甚至靈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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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kth 於 2012-1-5 19:59 發表 
本人不反對兩位開玩笑,但兩位又是否忘記了現時的機場其實是一個連島呢?
雖然本人都認為要發展蒲台島的機會會很低, 但假若真的要在這些偏遠島嶼發展的話, 這些配套設施就一定要同時興建了. ...
問題不在"連島", 而是選址的座向...
香港東面大風大浪, 在蒲台島那些"外海"海島填海都唔知要起幾高的防波堤先可以抵受到風浪....
仲有就係 如果遇著大東風或者颱風, 那裡的海空交通都要暫停. 一年可以提供正常交通服務應該唔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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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jpoon 於 2012-1-4 22:03 發表 
其實政府如果肯收返原居民丁權, 用原居民地發展已經大把地了
丁權屬殖民地前已有的中方傳統法律,適用於新界
丁權係基本法入面比的.
所以收番丁權涉及基本法修例. 可預見的未來都冇乜可能會得
仲有新界班圍頭路咁惡,收佢地權你想佢地去衝擊同霸佔特首辦,暴動自焚都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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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樓捉貓隊之珠寶成色鑒定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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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界d農地已被各大地產商收哂,政府係時候填海被佢地啦,唔係大家冇飯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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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n2661_2d32 於 2012-1-6 00:01 發表 
丁權屬殖民地前已有的中方傳統法律,適用於新界
丁權係基本法入面比的.
所以收番丁權涉及基本法修例. 可預見的未來都冇乜可能會得
仲有新界班圍頭路咁惡,收佢地權你想佢地去衝擊同霸佔特首辦,暴動自焚都似...... ...
丁屋政策唔係由清朝留落來的
現行新界丁屋政策係六七暴動後,
1970年代初香港政府所實施的, 只有約 40 年歷史, 唔係一個傳統
(所以當時已經被劃作新九龍的地區的村落不單沒有丁權, 更會被清拆)
新界係有好多地, 但係原居民土豪的勢力太大 (早前發現佢地違法僭建, 到而家乜都未拆, 仲繼續起新的)
收原居民地隨時要賠返地俾佢
加上有唔少地已被發展商收購, 實行起來並不易
[ 本帖最後由 Quanta 於 2012-1-6 01:54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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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Quanta 於 2012-1-6 01:51 發表 
丁屋政策唔係由清朝留落來的
現行新界丁屋政策係六七暴動後,
1970年代初香港政府所實施的, 只有約 40 年歷史, 唔係一個傳統
(所以當時已經被劃作新九龍的地區的村落不單沒有丁權, 更會被清拆)
新界係有好多地, 但 ...
多謝指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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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樓捉貓隊之珠寶成色鑒定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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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Quanta 於 2012-1-6 01:51 發表 
丁屋政策唔係由清朝留落來的
現行新界丁屋政策係六七暴動後,
1970年代初香港政府所實施的, 只有約 40 年歷史, 唔係一個傳統
(所以當時已經被劃作新九龍的地區的村落不單沒有丁權, 更會被清拆)
新界係有好多地, 但 ...
丁屋問題很易辦, 只要特首夠強而又肯負責任就可以. 其中一個可行辦法, 就是尋求人大釋法, 將丁屋權利剔出原居民的傳統利益, 這樣, 政府就可大力發展新界的大量土地.
至於原居民的反抗, 更簡單, 當他們起哄時, 政府只要找人當"消息人士"在傳媒放風, 表示反抗最激烈的鄉村, 就最先徵收當地土地發展, 即時沒有人再出聲反對! 而且, 政府是有"尚方寶劍"對付原居民的, 只是政府怕事不用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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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AVD1 於 2012-1-5 16:54 發表 
又或者諗返轉頭,
當呢D孤島區出現之後自然就會有交通配套出現,
當年大嶼山一樣係要靠船出入, 到今時今日已經有青嶼幹線出現 ~
佢諗得出黎就自然會諗到點做, 到時又有新計劃
又或者好似上面咁講, 政府都係預左比 ...
不過問題係
就黎而家發展左東涌
交通已做左配套
逸東、富東居民一樣面對緊交通費過於昂貴(對基層市民而言)的問題
要發展偏遠地區
無論配套點做得好
市民(尤其中層、基層市民) 的交通開支始終係一個考慮因素
除非呢個又係政府發展高尚住宅的陰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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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tb8100 於 2012-1-6 07:44 發表 
丁屋問題很易辦, 只要特首夠強而又肯負責任就可以. 其中一個可行辦法, 就是尋求人大釋法, 將丁屋權利剔出原居民的傳統利益, 這樣, 政府就可大力發展新界的大量土地.
至於原居民的反抗, 更簡單, 當他們起哄時, 政府 ...
我覺得用錢買返丁權會好D , 就咁收左佢地, 肯定日日遊行示威, 甚至圍住政府總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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