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 南丫島 港九小輪與港燈船隻相撞 百人墮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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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fstephen 於 2012-10-4 07:37 發表 
各位認為是否真的在所有離島渡輪(尤其是快船)上規定加上著救生衣示範給乘客了解?
(雖然大部份人都不理會了)
其實就算加左著救生衣示範都冇用..事實上, 個d救生衣全部扎實晒, 要拎真係要時間~
渡輪快船我諗都並非重點, 尤其今次部雙體船撞到咁傷大家都算冇乜事,
反而係有可露天設計既觀光船, 係咪都真係要硬性規定/ 或切實執行小童大人均要穿上救生衣呢?
係外國係有呢個安排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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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雞焉用牛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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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kbw 於 2012/10/4 11:57 發表 
渡輪快船我諗都並非重點, 尤其今次部雙體船撞到咁傷大家都算冇乜事,
反而係有可露天設計既觀光船, 係咪都真係要硬性規定/ 或切實執行小童大人均要穿上救生衣呢?
係外國係有呢個安排的~
如果針對今次事件的改善措施, 我認為唔單止在救生衣問題上, 另外係今次有不少的人, 是因為隻船極速傾側下沉, 然後船內座椅雜物倒下壓住啲人無法動彈, 船艙內又難於逃生, 所以就算在救生衣安排上下功夫, 例如預先著好救生衣, 都有可能幫不了多少 (當然唔會完全冇幫助)。而又有可能, 預先穿了救生衣又遇上沉船, 救生衣把你浮到船艙天花, 更難逃走呢, 即係好似飛機都千叮萬囑不要在機艙內把救生衣充氣一樣。
所以, 會唔會例如也可以加強船內座椅和物件的穩固性, 減少核準載客量令船艙內地方較鬆動, 船窗如何設計可以更容易開啟等等呢。當然救生衣問題都同樣重要。
至於渡輪係咪重點, 在今次而言, 只不過因為雙體船用船頭撞一隻較弱小的船的船尾, 雙體船至「算冇乜事」啫, 換轉係雙體船被更大的船撞船尾, 情況又會如何呢? 而且現今渡輪開冷氣, 比那「南丫四」更密封, 到時情況會不會更糟呢, 所以, 我並唔同意渡輪快船唔係重點, 要檢討, 就要一併檢討。其實「露天設計」可能反而係幫助今次不少人逃出生天也不定呢。
希望最終的調查報告, 可以讓大家了解每位乘客能夠逃生和不能逃生的因素, 再對症下藥, 唔係到時斷錯症, 落錯藥, 令冇事的時候為大家帶來不必要的不便, 但有起事來又幫不了忙, 就冇意思啦。
最後想講, 在較危險的情況下預先著好救生衣係唔錯嘅安排 (尤其在露天設計的情況), 因為可以減少其他類型意外 (不是今次極速沉船的情況) 下的傷亡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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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站係西營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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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二做PR, GER 走晒, Inevit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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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 those who have sailing experience would probably know this;
"The sailing rule that dictates that a sailing vessel on starboard tack is the stand on vessel is as old as any other regulation. Likewise, if on the same tack, a sailing vessel that is upwind of another is the give way vessel."
http://en.wikipedia.org/wiki/Port_and_starboard
Starboard first. I'm not an expert in sailing but for me if I see a vessel hit another vessel from port and decided to detach the two vessels at that very moment would be very wrong. I stand to be corrected. What about Signals? Vessel Horns? GPS? Those I would leave to the government investigation team to announce at the report.
[ 本帖最後由 smal 於 2012-10-4 15:59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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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二做PR, GER 走晒, Inevit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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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mal 於 2012-10-4 15:28 發表 
For those who have sailing experience would probably know this;
"The sailing rule that dictates that a sailing vessel on starboard tack is the stand on vessel is as old as any other regulation. Li ...
你講的 sailing rule 本身用操控帆船, 所以有upwind 等規則...
而機動船本身有d唔同, 不過都有類似的避碰規則, 叫國際海上避碰規則
http://www.deltams.com.hk/page14.php
而在實際運作上, 一般做法是快船會避慢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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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ASV196.KE7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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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kbw 於 2012-10-4 07:03 發表 
有D人講唔過人就翻以前既野來講, 仲要係有人SUBJECTIVELY認為有問題, 但OBJECTIVE上跟本上冇問題的事來說, 人既質素, 高下立見~
當然, 如果有人連SUBJECTIVE跟OBJECTIVE都分不到既, 又是另一問題~ ...
我不評論閣下與其他板友就幾個月前發生的事情, 因沒參與其中.
我只就閣下曾不止一次評論"高質素的團隊應該怎樣怎樣...", "有能力的領袖應該怎樣怎樣...", 又提及operation management, 企業管治等等, 相信閣下有其高見. 不知你能否不嗇賜教, 解答我在#214及215回文中向閣下提出的問題?
以下為我的一些見解, 不一定正確, 有錯還望各位板友賜教指正.
水警及消防分了不同分區, 每個分區有其不同的巡邏船及其負責的管轄區域. 以水警為例, 維港內由水警港口分區管理, 南丫島附近由水警南分區負責.
消防方面, 消防輪一號駐守在中環, 負責維港內及其附近區域, 消防輪三號駐守在長洲, 負責香港西南面水域, 四號輪駐守在香港仔, 負責南面水域. 二號消防輪是後備船, 平日會駐守在銅鑼灣, 可隨時調派.
無論水警或消防, 當其中一個區域(假設是編號#1)出現事故, 會先由負責該區域的船隻趕往現場, 當#1需要增援時, 會在靠近#1最近的另一分區(編號#2)抽調. 由於#2抽調了人手, 變成#2有可能出現人手短缺, 遇到此情況, 則會由靠近#2的另一分區(編號#3)抽調人手去填補#2.
此填補方法是互相交替, 作用是避免出現任何一區出現人手不足的問題.
在大前晚海難日子, 第一時間趕往現場的, 會是水警南分區, 消防輪三號, 四號趕往現場. 由於他們最靠近現場, 所以為何有傷者說撞船後兩分鐘已有消防及水警到場.
當第一批到場的救援人員發現情況嚴重, 需要增援時, 就會調派隔鄰分區的人員前往. 以南丫島為例, 鄰近區域會是水警港口分區及消防輪一號.
意外發生時水警港口分區及消防輪一號原應會派在維港維持秩序, 當他們被抽調往南丫島, 有人可能會懷疑, 那維港就沒有人手?
以我上面所述, 如遇此情況, 就會由鄰近維港的另一分區派人填補維港的人手, 這可以是水警東分區或者是西分區, 及消防輪二號.
由於上述的互相補位的填補方法, 所以報紙也有報道, 事發當晚有原本在維港的水警被抽調往南丫島, 但這並不代表維港沒有足夠人手維持秩序.
而由於南丫島意外現場可以有足夠人手去進行拯救, 維港又繼續有足夠人手填補去維持秩序, 那還是否有需要腰斬另一社會事件?
閣下曾在#184說過"這樣, 的確不難達到 "取消煙花匯演與否, 對意外結果也不會有差別" 這個結論~", 在#213也說過"所以, 只要消防出足夠既人, 理論上 就已經會 "沒有傷者控訴第一時間到場搶救的救援人員數目不足"", 請問閣下有沒有其他理據去說服我或者是其他人, 有需要要臨時取消煙花匯演?
當我或部份板友不斷提出觀點, 認為沒需要臨時取消煙花匯演時, 閣下就只不斷的說"咁又係呀, 又唔係撞死班官, 又唔係撞死維港兩岸的人, 所以唔算非常緊急和迫切LAW~~", "你可以話我道德水平要求高, 呢點我認, 但我唔認同人既道德要求應該係咁寬鬆~", 討論事情, 永遠有支持及反對的一方, 要理性討論, 就要客觀的提出各種理據, 去說服另一方, 而不是只是情感上的指出別人不對.
若果領導者要滿足閣下的要求, 我想, touch wood在將來的喜慶節日, 遇到有人員傷亡的意外時, 也要立即取消所有慶祝節目, 因為不能接受像"島的一邊, 過百人為生死而掙扎; 島的另一邊卻放煙花~~~諗起都心酸"的感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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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Alvin2002 於 2012/10/4 21:32 發表 
若果領導者要滿足閣下的要求, 我想, touch wood在將來的喜慶節日, 遇到有人員傷亡的意外時, 也要立即取消所有慶祝節目, 因為不能接受像"島的一邊, 過百人為生死而掙扎; 島的另一邊卻放煙花~~~諗起都心酸"的感覺.
其實我係非常同意一邊有重大傷亡事件發生時, 另一邊係應避免做慶祝的事情的, 只不過凡事要衡量利弊和後果, 而唔係意氣和感情用事, 不顧一切, 取消咗至算, 然後奢望逾十萬人每一個都生生性性唔出亂子, 呢個絕對不是一個高質素、高標準的決策者應有的所為。假如 hkbw 在建議取消煙花的同時, 能夠詳詳細細說出如何管理那臨時失去預定計劃的逾十萬人, 如何在短時間內有效有序疏導人群、海上聚集原定等睇煙花的船隻, 以及正正經經回應其他板友的質疑和提問, 而不是胡亂 Imply 他人意思, 斷章取義, 那麼大家必定心服口服, 那就不用自吹自擂都是真正高質素高標準和高下立見的高人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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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站係西營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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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yp 於 2012-10-4 22:14 發表 
其實我係非常同意一邊有重大傷亡事件發生時, 另一邊係應避免做慶祝的事情的, 只不過凡事要衡量利弊和後果, 而唔係意氣和感情用事, 不顧一切, 取消咗至算, 然後奢望逾十萬人每一個都生生性性唔出亂子, 呢個絕對不 ...
若果, 當日意外是在早上或下午發生, 我也會贊同當晚的煙花匯演應該取消, 因為那個時候維港兩岸未有人群聚集, 原會出發慶祝的人也未出門, 也沒有心情慶祝.
但現實情況, 是在短短大半小時內港島南面發生突發情況, 港島北面維港兩岸人群已經聚集, 要怎去一方面處理災難應變, 另一面同時要實施人群管制, 是一件十份艱巨的事情, 試問有多少位國家領導人, 有遇過這個情況的經驗?
要批評別人, 是一件十份容易簡單的事情, 但請易地而處, 你就會發現當中困難之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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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fstephen 於 2012-10-4 07:37 發表 
各位認為是否真的在所有離島渡輪(尤其是快船)上規定加上著救生衣示範給乘客了解?
(雖然大部份人都不理會了)
現在客機或離港客船, 都會在啟航前播放穿著救生衣的片段, 甚至有真人示範, 但試問又有多少人, 有留意這些示範?
今天看到涂X申議員建議, 說每次離島小輪啟航前, 用一分鐘去示範救生衣穿著方法. 慘劇發生後的短期, 當然沒有人會對此有異議, 但當慘劇過了一段時間, 市民漸漸淡忘時, 就會投訴這一分鐘的示範耽誤了他們的行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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