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chhhuuunnn 發表於 2025-11-8 06:37

Man@MFHK 發表於 2025-11-8 06:12
留返你自己慢慢loop啦⋯⋯
反正你永遠都唔會認同輕鐵會出軌,就咁搬咁大堆資料出嚟就覺得自己係啱? ...

幾時有話輕鐵唔會出軌先?你不如search下舊新聞睇下輕鐵出軌會係咩樣 會偏離咗幾多先講

s3n370 發表於 2025-11-8 08:11

Man@MFHK 發表於 2025-11-7 22:04
邊個一路為合理化條法例而舉一大堆理論嚟盲撐?
防止做炮彈同要立法強制使用已經係兩回事。執行成本唔止 ...

喂喂喂,乜又㕛叒叕做矛盾嘅慣犯呀。

盲撐係不問理由,防止炮彈已經係理由(只係值唔值得)
咁條例要有理由先至成立,理由都無都唔駛再討論落去啦係咪?
當然理由成立係咪要立例就唔一定,之不過你自己又支持要嚴刑峻法對付司機收阻嚇力,但係到你唔認同就係盲撐?咁野蠻都有?

仲有,你話要計數,你講嘅損失大過得益咪成立囉
過往嚴重意外、工資中位數、巴士座位數目、身故賠償全部網上輕易搵到,
仲要只係簡單加減乘除就得。
都唔駛你計社會成本隱藏成本囉
不過以保險程式計算,就算攞最低工資閒閒地係百萬級別,
死唔去失去工作能力嘅仲喇脷。

等你表演

KE7066 發表於 2025-11-8 08:11

ccchhhuuunnn 發表於 2025-11-8 05:13
呢個本身都值得探討下
不過其中一個可見困難之處係
假設你戴同唔戴嘅threshold 係車速限制50kph


允許你唔扣又唔等於要鬆

一程車又綁又鬆嘅問題只係自己選擇
正如飛機唔著安全帶燈都係建議你扣咁

Pratical 少少咪快速公路同行車隧道先強制
而唔係道路限速做 threshold
咁就避免到大部分 70-50-70 情況
又唔會有荒謬到龍翔道觀塘道幾百米一個站但因為限 70 都強制要扣嘅情況

不過印象中九公司安全部當年搞大龍鳳
所謂「高風險」路線上層要安全帶好似唔係限於快速公路咁簡單

s3n370 發表於 2025-11-8 08:25

siupy 發表於 2025-11-7 20:28
你認為巴士公司有權SAY NO咩?

邊止say no
新鮮滾熱辣,新線由招標變唔再招標都得
就算唔得,唔通連言都禁埋?

阿爺壓落黎都刻意俾說話出嚟啦,無睇新聞?

castanopsis 發表於 2025-11-8 08:27

ccchhhuuunnn 發表於 2025-11-7 05:39
交通工具死亡率還交通工具死亡率
風險還風險
兩樣嘢嚟喎,唔好又双叒叕炒埋一碟啦喂



交通工具死亡率還交通工具死亡率
風險還風險
兩樣嘢嚟喎,唔好又双叒叕炒埋一碟啦喂
兩者可以有關係,但兩樣嘢係各自唔同學術範疇,有唔同嘅scientific method去計算同評估

成篇嘢就淨係計number of injury同severe and fatal injury by bus 同by car
呢個咪好明顯淨係睇likelihood,因為無論injury定severe and fatal injury 大家都係同等severity比較
如果呢個係risk assessment
咁By car個likelihood咪可以係low-med
咁by bus個likelihood 咪可以係low
咁梗係reduce risk of injury㗎
但個severity大家咪又係永遠一樣,如果撞死人大家都係撞死人都係high severity喎

嘩你呢段嘢真係強詞奪理到呢
我估連同你立場比較相近既s3n370版友都幫唔到你兜

交通工具風險
如果唔睇 意外率、受傷率、死亡率,睇乜嘢?

上面quote既論文,已經相當清晰
私家車乘客既死亡率,遠高過巴士乘客
無論個計法,係per trip(23倍)、per passenger-km(66倍)、定per hour(9倍)
結論都係私家車遠較巴士危險

記住,私家車乘客,已經係戴曬安全帶,都輸曬俾無戴安全帶既巴士乘客
你講到咁激昂,覺得巴士出意外會死人好嚴重,安全帶唔罰款就係罔顧安全
咁係咪要應該要花十倍努力去改善私家車既安全標準?
按返數據,可能反而私家車先要限速70,或者設立更具保護能力既安全設施

我就向來都唔同意nanny state
但就算你道德標準唔同,同意幾擾民都要安全
都無理由唔批評運輸署政策主次不分,priority錯曬

kay 發表於 2025-11-8 08:34

ccchhhuuunnn 發表於 2025-11-8 06:19
統一回覆
唔好繼續spin埋啲100%滴水不漏先應該做嘅廢話
相信全世界冇一條法例係滴水不漏


我諗有版友會覺得需唔需要為D個別事件(e.g. 872)
而要咁擾民

好似屯公巴士跌落山
夠係一單半單個別事件
咪又從此提升撞擊要求
因為只要架車唔跌落山
唔駛死左廿幾個

只係安全帶保命做唔到百分百

呢D就涉及期望問題
個人認為討論無意義



siupy 發表於 2025-11-8 08:46

ccchhhuuunnn 發表於 2025-11-8 06:19
統一回覆
唔好繼續spin埋啲100%滴水不漏先應該做嘅廢話
相信全世界冇一條法例係滴水不漏


睇小巴就知
所謂阻嚇作用成效甚低
係有差佬放蛇果一兩日有人用
我搭小巴N次未見過有人扣

s3n370 發表於 2025-11-8 08:52

本帖最後由 s3n370 於 2025-11-8 00:58 編輯

castanopsis 發表於 2025-11-8 00:27
嘩你呢段嘢真係強詞奪理到呢
我估連同你立場比較相近既s3n370版友都幫唔到你兜


嘩,仲乜召喚小弟呀

Risk = Severity x likelihood,國際公認方程式,唔信自己搵谷哥大神。
你講果D大部分係likelihood亦有severity但包唔哂。
點解話包唔哂,最主要係單一意外嘅傷亡數字,二係係無計延後嘅影響,
最直接係喪失工作能力。學某人話齋唔駛計車禍引致嘅延誤架?
(戴頭盔1.延誤俾你全封屯公都只係細數咋 2.延後影響有人會擺落consequence但因情況而異)

咪一早講佐你呢盤數只係反映佐為何私家車早規管同嚴得多,
規管私家車對巴士乘客安全無直接關係,亦唔係非此即彼管一樣唔駛管第二樣,完。

P.S. 辯論就算立場分明乜最重要唔係論據咩?

castanopsis 發表於 2025-11-8 08:59

本帖最後由 castanopsis 於 2025-11-8 09:03 編輯

上面部分版友係咁話"一宗都嫌多"
查實人生所有活動都牽涉風險,去旅行有風險,連留喺屋企都難保唔會火災燒死
而每一個活動,其實都有無限種安全措施可以減低風險
如果每一項都立例,唔做就罰款3000監禁3個月,個社會就煩到嘔

好似食魚蛋啃死,如果一單都嫌多,係咪又要規管學校魚蛋既大細?

根本社會就唔係咁運作,立例規管,要合乎比例
好明顯影響到他人既動作(externality)要管,最高風險既嘢要管,其他越少規例越好
巴士安全帶,呢兩個criteria都好勉強
單係運輸署管轄既範疇內,就已經有好多好多樣嘢高風險過巴士乘客
個啲唔去做,走去搞低風險既,仲要巴士乘客風險降低咗幾多,署方都無relevant既數字
自願完全無問題,但你走去強制,就連想用好低既風險換少少舒適都違法
咁就真係不合乎比例地擾民

s3n370 發表於 2025-11-8 09:09

本帖最後由 s3n370 於 2025-11-8 01:15 編輯

castanopsis 發表於 2025-11-8 00:59
上面部分版友係咁話"一宗都嫌多"
查實人生所有活動都牽涉風險,去旅行有風險,連留喺屋企都難保唔會火災燒 ...
巴士客數里程意外數字傷亡人數唔係秘密,安全帶減禍比率又係公開爭在無計埋俾你直接抄

你仲想要乜數?

另外就算完全同意原則,幾高先至要畫線已經影響判斷。
頁: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查看完整版本: 運輸署助理署長電台訪問談巴士乘客強制戴安全帶新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