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ccchhhuuunnn 於 2025-11-7 22:31 編輯
Man@MFHK 發表於 2025-11-7 20:12
嚴刑峻法可以係相對,作為乘客,自己唔戴安全帶而要承擔法律責任,對乘客而言係重罰,因為乘客並非交通意 ...
責任係責任
preventive correction還preventive correction
強制(包括罰則)preventive correction還強制preventive correction
用返你個始作俑者邏輯
其實所有汽車都唔使買第三者責任保險,更加唔應該立法強制要買咗燕梳先揸得出街,亦都唔應該強制驗車
因為根據你嘅理論,交通意外嘅始作俑者應該負全責
點解要個非始作俑要去比錢買第三保,點解要個非始作俑強制年年驗車明明自己知自己架車無問題
做乜非始作俑要罰佢比燕梳驗車冇車用先
只不過責任還責任
人命死咗就死咗,冇得返轉頭
阿始作俑者係咪可以一命賠一命先?
一個異空世界做到殺人可以賠命呢樣嘢咁嗰個領域又真係唔使咁嘅罰則嘅
真心好奇一問
你又支唔支持好似美國咁擁有槍權呢?
根據你嘅始作俑者邏輯,真係有開槍殺人嗰個人負曬全責咪好OK
以法律懲罰無開槍殺人但管有槍械咪好唔合理囉,係咪?
ccchhhuuunnn 發表於 2025-11-7 21:47
人命嚟喎大佬一單都嫌多啦下嘩?
你呢啲倖存者心態真係好鬼toxic
不過真係不敢苟同
一時又話人命一單都嫌多,一時又話安全帶唔係剩係防止死亡,你搬完龍門未?
ccchhhuuunnn 發表於 2025-11-7 21:50
1)就係要安裝安全帶同使用安全帶先要加固櫈腳喎,你諗下邊個係邊個嘅dependent先好亂噏啦
2)唔同意,否 ...
1. 既然櫈腳已加固,理應安全程度如你所講嘅輕鐵櫈相當,咁即係無需要強制戴安全帶。
2. 你唔同意唔等於你啱。
s3n370 發表於 2025-11-7 21:58
前一句話相對,後一句就絕對?
所有安全裝置同罰則係相輔相成,你亦輕視佐不作為對其他人嘅影響。
只要司機小心謹慎駕駛,撞車、急剎都可以避免,咁條安全帶仲有乜嘢作用?
乘客喺道路安全上嘅角色幾乎係完全被動,巴士嚟講乘客最大嘅責任就係唔好干擾司機,而唔係戴唔戴安全帶。
Man@MFHK 發表於 2025-11-7 14:47
只要司機小心謹慎駕駛,撞車、急剎都可以避免,咁條安全帶仲有乜嘢作用?
乘客喺道路安全上嘅角色幾乎係 ...
世事都咁完美就好囉。
你咁寫連中學作文都會被改卷話太理想化,離地到唔知去佐邊個星球。
退一萬步講,就算司機百分百謹慎,揸揸下無端端暈佐不知發生過幾多次啦,如果唔係乜叫意外?
Man@MFHK 發表於 2025-11-7 22:47
只要司機小心謹慎駕駛,撞車、急剎都可以避免,咁條安全帶仲有乜嘢作用?
乘客喺道路安全上嘅角色幾乎係 ...
你都識講「只要」
全部人都做到「只要」,就唔會有意外
意外責任還責任
立法管制執行預防性措施又另一樣嘢
無論強制安全帶、驗車、驗lift、驗飛機、禁止管有槍械等等,全部本質都係一樣,就係有法律限制逼使你一定要做或唔做相關作為預防性措施
有人有責任唔代表唔使做預防措施
反之亦然
社會運作上,兩樣嘢係相附相乘
ccchhhuuunnn 發表於 2025-11-7 22:03
飛機遇到氣流又點風馬牛不相及呢又?本身飛行就係移動慣性嚟,機體同乘客都同係同一方向同一速度
機體遇到 ...
飛機升降戴安全帶算係強制性,呢個係國際共識,因為升降先係最危險最多變數。
氣流大部份都可以預知,但亦都係緊急情況,真係避唔開先至會預先提醒乘客戴安全帶。
而飛機上叫人戴安全帶嘅同時,機組人員都要有相應準備,例如指示離座乘客返座位,將餐車收返好,叫乘客收返好摺枱同隨身行李等,如果剩係叫乘客戴安全帶嘅話安全性係近乎零。
你提到飛行時機體同乘客向同一方向移動,巴士亦如是,但鐵路同樣做緊同樣嘅嘢,你又話唔需要安全帶,真係好自相矛盾。你一直講鐵路因為有路軌限制動向就係低風險,但既唔考慮出軌問題,同時亦違反你所謂低風險都係風險嘅大原則。
本帖最後由 Man@MFHK 於 2025-11-7 23:42 編輯
s3n370 發表於 2025-11-7 23:02
世事都咁完美就好囉。
你咁寫連中學作文都會被改卷話太理想化,離地到唔知去佐邊個星球。
你撐強制戴安全帶,何嘗唔係理想化安全帶喺巴士上嘅重要性?
你要講意外,唔使講遠嘅,就今朝呢單,一堆鐵枝飛埋嚟,阿伯無安全帶都避唔切,如果扣埋安全帶,兵荒馬亂之
下仲要阿伯解安全帶先走到,咁咪仲易出事?
https://www.hkitalk.net/HKiTalk2/thread-2239249-1-1.html
ccchhhuuunnn 發表於 2025-11-7 23:04
你都識講「只要」
全部人都做到「只要」,就唔會有意外
意外責任還責任
社會運作永遠無法去確保所有嘢安全,所以先應該有所側重,而唔係搞條法例出嚟管啲實際上既唔知點妥善執行又非常擾民嘅事。
Man@MFHK 發表於 2025-11-7 23:17
社會運作永遠無法去確保所有嘢安全,所以先應該有所側重,而唔係搞條法例出嚟管啲實際上既唔知點妥善執行 ...
你咪又slip第二度啦
咪即係唔係始作俑者責任可以解決到囉
又loop埋呢啲非黑即白二元分立消極理論,拗唔過就話做唔到所有
有邊條法例做到所有先立呀?好心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