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n@MFHK 發表於 2025-11-8 12:02
好遺憾嘅係我哋正苦至愛取其易而不取其易,向使用者增加罰則往往就係對正苦最容易做嘅方法,所以打擊違例 ...
「取易不取難」其實成個社會真係咁運作
我都係好大個先明呢個道理
係香港人先咁toxic要用比較其他做justification
其實你睇各國各自政治操作同政策就容易啲明
正如之前都話50分危險唔立法唔代表30分危險唔使立法
難做咪唔做或唔做住
其實大家黎生返工都係咁啫
kay 發表於 2025-11-8 13:07
有D版友話無數字睇到支持理據
不過可以睇下政府修例個陣用咩理據
其實我更好奇對於近年新興迅速發展嘅專營開篷巴士上嘅乘客,點解政府又無相關法例去保障有關乘客安全?
開頂區嘅座位不但無安全帶,有關乘客更加經常作出大量危險行為,例如行車時於上層站立打卡走動、伸手出車外等,又唔見政府去立相應法律規管?更甚者,開篷巴士極速一樣上到70km/h,而上層乘客比一般雙層巴士乘客需承受更大風險,政府既唔立法規管乘客行為,亦唔限制開篷巴士極速不可高於50km/h,道理何在?
ccchhhuuunnn 發表於 2025-11-8 16:04
其實成個社會真係咁運作
我都係好大個先明呢個道理
係香港人先咁toxic要用比較其他做justification
難做就唔做住,但執法有難度嘅規管巴士客戴安全帶又要去做?
果然係雙重標準。
本帖最後由 ccchhhuuunnn 於 2025-11-8 18:02 編輯
castanopsis 發表於 2025-11-8 10:37
工作需要,我都做過好多份risk assessment
對著個risk matrix打千字文都唔少
所以呢啲嘢都唔係乜嘢新鮮事
唔好又一大篇先
你好似又唔記得自己做/講過乜
提返你
你掉篇文出嚟講rate of incident/rate of injury證明(巴士)(absolute)風險低喎
但你篇文每個比較個severity都唔係可變數,個變數係交通模式伴隨唔同rate of incident
風險低咗唔等於風險低喎
明明成篇文重點係意外率比較,巴士低「過」私家車
唔好次次要遷就你揾到嘅論文要對追題就shift咗個topic啦
原本個topic講緊巴士意外風險唔低喎
風險係咪likelihood x severity先
Low likelihood but high severity點風險低呀請問
聲稱做過千次冇理由唔識喎
無論被巴士撞定汽車撞咪又係撞車
咪又係嗰堆severity
最尾咪都係計likelihood
你唔會比汽車撞完會生cancer比巴士撞完唔會㗎嘛
本帖最後由 ccchhhuuunnn 於 2025-11-8 16:34 編輯
Man@MFHK 發表於 2025-11-8 16:08
難做就唔做住,但執法有難度嘅規管巴士客戴安全帶又要去做?
果然係雙重標準。
...
唔好成日講到執法洪水猛獸又無限放大抽查取樣率有幾低前幾次已講,唔好用極少數minor case反駁全部,唔再重複
白花油味都講下
八九十年代偷渡客盛行,唔知你出世未
長官喺馬路抽查巴士查全車身分證屢見不鮮
程序上、時間上、成本上可以想像同捉巴士安全帶非常相似(其實check身分證應該仲花時間,有冇戴安全帶可以一眼睇出再分開處理)
Anyway 至少feasibility 上/執行上可行
又唔好撈亂兩個「難度」嚟個
法立咗可以唔執
就算執緊發覺有阻礙唔夠料落charge亦可以最後唔落案告
設身處地,長官有咩難度先?又要你擔心?
所以你唔使繼續鑽牛角尖講執行成本同難度
你可以又又又試下第32樣
ccchhhuuunnn 發表於 2025-11-8 16:23
唔好成日講到執法洪水猛獸又無限放大抽查取樣率有幾低前幾次已講,唔好用極少數minor case反駁全部,唔再 ...
講咗咁耐,原來又去返立咗嘅法可以唔執,但又要立嚟做花瓶法律。
長官點執法,我作為乘客只關心佢影唔影響到我,而呢條法例嘅執法方式,按照返小巴嘅做法就必然會影響到全車乘客。難度就在於點樣有效率執法而唔影響到無犯法嘅人,偏偏就無人考慮呢個問題。
Man@MFHK 發表於 2025-11-8 16:05
其實我更好奇對於近年新興迅速發展嘅專營開篷巴士上嘅乘客,點解政府又無相關法例去保障有關乘客安全?
...
Again and again
所有安全法規都係因為過往意外要吸取慘痛教訓而產生
唔好廿幾版不斷都係自己想象啲自以為矛盾點去製造矛盾點解呢個唔使嗰個唔使
都話飛多幾件咪可以研究使唔使
甚至上開蓬巴士前簽埋生死狀添
責任問題,你最鍾意
不過都係嗰句,責任還責任,預防措施還預防措施
無得互相替代
Man@MFHK 發表於 2025-11-8 16:05
其實我更好奇對於近年新興迅速發展嘅專營開篷巴士上嘅乘客,點解政府又無相關法例去保障有關乘客安全?
...
有條帶自然咪可以法例管
開蓬巴士都有座位有條帶
既然將個火頭燒去開蓬巴
咁仲講咩擾民
反正你同我都一樣要帶無人例外
Man@MFHK 發表於 2025-11-8 16:44
講咗咁耐,原來又去返立咗嘅法可以唔執,但又要立嚟做花瓶法律。
長官點執法,我作為乘客只關心佢影唔影 ...
唔好企到咁高
落返嚟先
唔好又又又用極端主義去反對一切
冇話100%唔執法喎唔好斷章取義,只係講緊難度跟返你個難度啫
現實啲,有咩法例可以立完之後無視無刻執緊法先?
唔好賴條帶先
ccchhhuuunnn 發表於 2025-11-8 16:46
Again and again
所有安全法規都係因為過往意外要吸取慘痛教訓而產生
有趣。
以你嘅講法,究竟開頂車唔係巴士,定係開頂車有乜嘢特殊科技可以確保100%唔會發生你喺前面講嘅普通巴士會發生嘅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