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54
發表於 2010-10-23 11:24
原帖由 s3n370 於 2010-10-23 10:39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呢樣admin又無錯喎。
固然新發的文件要改抬頭,但舊有文件的有效性不會因用舊抬頭或舊人的簽署受影響。
舉個例子,小弟係回歸前出生,出世紙上仍有港英年代的印鑑,
小弟沒有拎番張出世紙重新登記,亦相信99.999%同小弟同case ...
我都同意,因為有關通告係用官方身份發出,而唔係個人身份發出,
一個人係咪仲在其位,對通告的有效性係無影響。呢份通告當我卸任後會自動成為新板主的通告。
(個人意見,不代表站方立場)
除了出世紙外,基本上所有香港政府通告、通函都係用呢種模式。
我相信所有大公司都係咁做,唔會因為一個職員辭職而令佢簽的通告失效。
另外我亦覺得無需要單純因為在位板主身份誤會問題而去另花工夫去發新通告,
我覺得站友應該學習睇板務人員名單同每板板頂的板主名單,黎辨識一個人係唔係板主。
我覺得誤會係單純有誤會的人的責任,站方同我已經分別係 Z2A 同 Z3A 板有清楚的通告。
Anyway,我唔認為呢個同我之前有無做個板主有咩關係。
我的重點係我條問題根本無犯板規,你注意乜野呢?如果因為我曾經做過板主先至被「注意」,
即係話 admin28 歧視所有前板務人員,限制所有前板務人員的合法發言權。
(希望 admin28 如果要回應本文前,先回應我的 3 條 MC,不過當然唔係強迫)
[ 本帖最後由 da54 於 2010-10-23 11:27 編輯 ]
091320906
發表於 2010-10-23 11:44
s3n370
發表於 2010-10-23 12:11
原帖由 sea1986 於 2010-10-23 11:18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出世紙呢樣嘢重新登記實在太擾民
唔換可以原諒
但前朝所發出既通告只係一樣小小既嘢
何解都可以懶得去改呢?
唔駛咁高要求,只希望admin28 copy & paste原有內容改番自己出而已
咁都難咩? ...
da54兄有更詳細的論點,不贅。
這件事的問題在於admin28將da54兄以普通戶口的發言,當作以admin身份發言處理,
要認清的一點是,用admin戶口發言就有admin的power,用普通戶口身份就沒有。
假若閣下堅持要這樣做,恐怕跟admin28的見識相去不遠。
sea1986
發表於 2010-10-23 12:25
原帖由 s3n370 於 2010-10-23 12:11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da54兄有更詳細的論點,不贅。
這件事的問題在於admin28將da54兄以普通戶口的發言,當作以admin身份發言處理,
要認清的一點是,用admin戶口發言就有admin的power,用普通戶口身份就沒有。
假若閣下堅持要這樣做,恐怕跟admin ...
首先我只係回應admin28認為有人會誤會da54仲係板主所以請佢食注意而已
或者其中一個原因係R1板上da54擔任板主期間所發生既通告仍然置頂於板面上
導致板友有所誤會
我只係建議佢換番發通告者以免令人誤會
佢咁做我都冇乎,我亦唔會強逼佢咁做
請你唔好將我呢個建議與admin28今次誤判既野蠻行為混為一談
3ASV196
發表於 2010-10-23 12:26
原帖由 s3n370 於 2010-10-23 10:39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呢樣admin又無錯喎。
固然新發的文件要改抬頭,但舊有文件的有效性不會因用舊抬頭或舊人的簽署受影響。
舉個例子,小弟係回歸前出生,出世紙上仍有港英年代的印鑑,
小弟沒有拎番張出世紙重新登記,亦相信99.999%同小弟同case ...
其實我本身唔係想指有關前任通告係無效力, 當然是有效力, 但
我相信大家都無可否定, 這亦可能是引起有關誤會的途徑之一..
問題重點係, 如果今次admin28的判決"注意", 其中一個考慮重點係:
有站友確實誤會da54仍然是R1 admin
原帖由 admin28 於 2010-10-22 23:37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而事實上亦同時有人誤認為有關提醒是由板務人員發出, 所以本人才發出注意通知.
...
咁我就會提出, 這另外的可能性去引起這誤會, 從而希望admin28今次
重新考慮有關判決
[ 本帖最後由 3ASV196 於 2010-10-23 12:34 編輯 ]
jx6215
發表於 2010-10-23 12:37
原帖由 091320906 於 2010-10-23 11:44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我諗admin28都唔想好似CPY咁俾人日日推文討伐吧?
依家唔係講討唔討伐既問題
而係
如果本站任何一位版友
連一個小小既善意提醒都唔可以提出
只有果一區既果一位至高無上版主先可以講出口
就如某版主所言 行政及管理上勢必大亂
我單係798果堆文我就搵到三十幾個相若既回應
試問版主你一日可以處理到幾多個?
再者如版主所言 行政及管理上勢必大亂
唔係版友既善意提醒
好多文章已經離題罵戰犯版規
試問版主你一日又可以處理得到幾多個?
最後再如版主所言 行政及管理上勢必大亂
到目前這一刻 「請版友好好讀書」這句話未有違反站方規則任何條款之文章
但係就有妨礙其他站友張貼文章之嫌
再次請問版主閣下一日又可以處理得到幾多個?
講真
件事可以好少事
版主鎖左佢或者搬走佢咪算
最多咪PM版友「提醒」佢下次唔好入佢地頭係佢果區回文
總要做得如此出面小事化大
咁我都唔差在報告一下
家陣R1頭三篇文一樣存在「善意提醒」之文章
版主請你唔好只係針對其中一篇
如果唔係開文既版友tongcf 會感到不是味兒的~
admin28
發表於 2010-10-23 13:12
原帖由 FBI2 於 2010-10-23 11:20 發表 http://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另外,較早前本人投訴以下文章灌水及出現有問題之評分,惟板務沒有因應投訴而作出適當處理,質疑是否選擇性執法: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viewthread.php?tid=561706&extra=page%3D1 ...
之前所有評分均是交由評分專員處理, 現時則應該是增值功能管理委員會, 以本人理解, 評分向來不是本人的職權範圍
以內的事, 因此, 有關投訴應該交由有關召集人, 亦即admin35去處理.
其實是次本人發出注意的通告, 甚至在這回文裡回應, 就是想表達一件事.
現時板務上的處理有混亂的情況出現, 如果不清楚界定, 行政管理上的混亂是必然的,
而板友也會無所適從.
R1板板主
admin28
hkbw
kay
發表於 2010-10-23 13:18
原帖由 admin28 於 2010-10-23 13:12 發表 http://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其實是次本人發出注意的通告, 甚至在這回文裡回應, 就是想表達一件事.
4 y' Ar: {, F; B; o5 W3 d現時板務上的處理有混亂的情況出現, 如果不清楚界定, 行政管理上的混亂是必然的,
: }& d+ q/ Q! w" u0 Zhkitalk.net而板友也會無所適從.
你表達一件事,又何需要搵站友出注意去表達?
至於行政管理問題,又唔見其他版會有R1情況出現?
究竟問題核心,da54有無犯36/37條,傾左幾頁紙都無一個真正答覆,
只係一次又一次講誤會,依家又講埋行政管理混亂,
究竟所謂既版務混亂,是個別版主定還是本站問題?
so far好似da54呢類事件以往都未出現過。
admin28
發表於 2010-10-23 13:29
原帖由 da54 於 2010-10-23 10:38 發表 http://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Q1. admin28 你不斷認為該文樓主沒有違反站規,但請問你憑甚麼認為 「da54 指樓主犯了板規」?
我 (admin28) 認為板主有權斷定板友的說話內容,無需解釋!我是100%對的!hkitalk.netR# W2 P- o# C" z8 J+ Q# F7 p
b. 因為有其他板友「誤會」了,所以我認為「其他人認為『da54 指樓主犯了板規』」3 d2 a) j! r* p* E3 Z" P
c. 我不知道原來 da54 也認為開新文是沒有違反站規的+ `, k3 D5 v" G8 B( ?+ W8 `/ J( `
d. 其他 (請補充)
iQ2. 板友誤會了,所以你要執法。請問有關板友誤會了甚麼呢?
a. 誤會 da54 正在執行板務判決 (即發出注意、警告、停板)
b. 誤會 da54 是 hkitalk 的站務人員hkitalk.net" H- {; `) p4 O( i0 [* Q5 V
c. 以上 a 和 b
d. 其他 (請補充): i. u# }8 t8 o8 j8 t
0 z5 V+ v! t+ d$ d& ?, V0 |) B
Q3. 如果未犯板規就唔可以提醒,犯板規先可以提醒,咁請問如果我同另一板友係某篇文內話「你讀多些書,不要沉迷上italk,好嗎?」是否需要被發注意?hkitalk.net% k0 F; H7 du
a. 是,因為你阻礙板友沉迷上italk的權利,而佢並無因為沉迷上italk而違反站規hkitalk.net$ T# G, TT* z, R2 h* L8 ]
b. 否,因為我 (admin28) 不認為勸人「不要沉迷上italk」是違反站規,板友喜歡勸是沒所謂的hkitalk.neto) L3 R, z" v; k* W5 M
c. 其他 (請補充)巴士,鐵路,生活1 y2 E" }) b7 d: g) S
) N( Z0 d/ [?
請先答一下這三條問題,其他的我會陸續再問,免得 admin28 負荷過重。
Q1. 其實我一早已經答了, 我再答一次. 在一般情況下, 板友開不開新文, 抑還是在相同/相近的主旨下回文, 是由板友自律地衡量.
嚴格來說, 在板主尚未作出專題討論設定, 或界定其文章必需要在某個主題下回文時, 其開文的行動是沒有違反站規.
既然是沒有違反站規, 那閣下的 '請板友做甚麼甚麼'又是根據甚麼來說呢?
而閣下所採用的言詞, 亦容易令人誤會閣下有這個界定的權力, 這個, 有板友事實上是誤會了.
這個亦是本人要對閣下發出注意的原因. 我相信, 提醒板友可以有很多建議性的文句使用.
要知道, 在中文的文法上, '請你做甚麼甚麼' 究竟是甚麼意思, 是要配合語氣才能準確得知閣下這樣寫的意思.
因為, 在純文字的看法上, '請你做甚麼甚麼' 可以是很客氣建議之意, 但也可以是'客氣地要你一定要做甚麼甚麼之意'.
本人必需指出, 建議板友做甚麼甚麼是容許的, 亦是本站所提倡的互助精神, 但若是後者的話, 那就是板務人員的職權範圍,
而一般站友出文有後者的意思, 這樣就會構成違反站規36/37.
可能閣下會認為閣下沒有後者的意思. 的確, 本人不排除這個可能性, 但這樣的話, 為避免誤會, 會否用其他字眼代替呢?
例如, 以是次事件為例, 這樣寫會否較好?
"上面已有相關討論, 會否在那主題回文比較合適呢?"
"上面已有相關討論, 不如到那篇主題一起討論好嗎?"
這樣, 會否更容易避免誤會呢?!
我相信, 本人這個答案已經清楚地回答了閣下的三條問題.
本人必需要提出, 本人並不是要'屈'閣下甚麼甚麼, 只是本人從行政/管理角度認為有需要把這些事弄清一點.
誠言, 閣下該句式的理解方法可以有很多種, 得出的結果也都不一樣. 但既然有板友誤會了, 本人也不得不作出澄清.
再者, 本人並沒有針對前板務人員之意. 但事實上, 不論是前板務人員, 還是現任的, 在以一般板友身份討論時, 用詞用語也要較一般
板友小心, 以免引起不必要的誤會.
R1板板主
admin28
hkbw
[ 本帖最後由 admin28 於 2010-10-23 13:42 編輯 ]
sea1986
發表於 2010-10-23 13:30
原帖由 admin28 於 2010-10-23 13:12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之前所有評分均是交由評分專員處理, 現時則應該是增值功能管理委員會, 以本人理解, 評分向來不是本人的職權範圍
以內的事, 因此, 有關投訴應該交由有關召集人, 亦即admin35去處理.
其實是次本人發出注意的通告,...
其實令板友混亂既人係板主你
若然你冇請人食注意既話
基本上冇人會認為da54果句話係板務人員發出
其實果句說話係句再普通不過既板友所講既說話
睇唔出佢果句說話係令人覺得有幾行政混亂
由頭到尾你都冇對症下藥解答板友疑問
一味搬唔相干既論點出嚟
真正令人覺得所謂行政混亂既唔係da54,而係板主你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