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dhong 發表於 2010-10-23 22:54

jx6215 發表於 2010-10-23 23:09

又黎個善意提醒丫
版主你用版主身份發出上述既文章
但內容相信觸犯了第40條
即係你將你被版友批評之不滿
無故於回應中提出

如果閣下一直嚴守每一條站規並落實執行
R1版內則有多篇文章被提出警告/被鎖上
我們亦不會認為 你是為了守護自己地頭而忽然發甚麼注意一個

再者
作為站方管理人員
相信應該了解在站內該以甚麼言詞/態度回文
ITALK的站方人員有版主身份和本身版友的身份
本來已經足夠讓版主放下工作身份以平常人身份作回應
而版主身份回應上一篇最後一句當然並無不當
惟其餘的回文
以版主身份回應是不是等於站方會同意有關的數個觀點??
個別字眼/用字是不是站方的站場??

事件至此
我認為版友們並非小事化大的始作俑者
加上某人處理站務之表現實在不當
已經不是取消有關言論能解決的問題

OTIS401 發表於 2010-10-23 23:15

原帖由 admin28 於 2010-10-23 22:21 發表 http://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不要使用容易被人誤會的字句就成了

到頭到尾根本就冇用過容易被人誤會的字句
誤會的人由頭到尾都係你自己

admin28 發表於 2010-10-23 23:22

原帖由 OTIS401 於 2010-10-23 23:15 發表 http://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到頭到尾根本就冇用過容易被人誤會的字句
誤會的人由頭到尾都係你自己

但事實上, 的而且確有板友誤會, 而非本人.

R1板板主
admin28
hkbw

ATE24 發表於 2010-10-23 23:28

原帖由 admin28 於 2010-10-23 22:21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這次事件, 其實只是注意一個, 沒甚麼大不了, 只要稍為小心一點, 不要使用容易被人誤會的字句就成了.
在我眼中,這是原則問題,不是你一個發注意就小不了,發警告就中不了,發出凍結就大不了的事。

admin28 發表於 2010-10-23 23:32

原帖由 jx6215 於 2010-10-23 23:09 發表 http://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又黎個善意提醒丫
版主你用版主身份發出上述既文章
但內容相信觸犯了第40條
即係你將你被版友批評之不滿
無故於回應中提出


有關回文並不牽涉私人恩怨, 而且有關事例是由本文的討論中引出, 所以本人相信與站規40無關.
再者另一件涉及越權, 也是牽涉admin35在內的, 也有在本文中討論, 同樣是不知怎的又算到本人的頭上來.

就板友edhong關於imsg轉發的問題, 有一點本人一定要提出, 就是如果報告的問題一日不處理, 問題一日仍會發生.

大約半年前, 本人已經指出過相關問題. 而技術上, 現時有頗多的評分問題, 是直接送入本人的IMSG BOX, 原因是admin35也會自動收到.
好些時候admin35會自行跟進, 但有時候又不會. 究竟admin35是收到全部的, 還是要本人轉發, 不要說板友, 本人也不大清楚.但所牽涉的imsg
數量之多, 令本人在找尋到要處理的問題再跟進之後, 也無暇理會. 再者, 現時有增值功能委員會處理有關事宜, 到有關投訴被處理時,
本人也無暇逐一確認有關投訴已被處理與否

但評分的處理也算到本人的頭上,那本人就認為甚有問題了.

R1板板主
admin28
hkbw

[ 本帖最後由 admin28 於 2010-10-23 23:41 編輯 ]

jx6215 發表於 2010-10-23 23:40

你相信者
你係咪已經肯定站方會同意你既睇法先

再者
我地明明問緊你點解要話DA54犯3637
你依家出黎講35佢有冇做野有冇人因此誤會你
你搬晒你自己同其他人既誤會恩怨出黎講
單係我自己睇都知唔洗再捉你40啦~根本就係離題

edhong 發表於 2010-10-23 23:54

admin28 發表於 2010-10-23 23:59

原帖由 edhong 於 2010-10-23 23:54 發表 http://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查板友 FBI2 提問文章灌水及出現有問題之評分
文章灌水係屬站規 16 條
確實係閣下處理
評分才屬 admin35 「增值功能管理委員會」管理
請問該文章有否違規灌水 ?


查該板友兩個報告的IMSG中只是投訴評分, 並沒有投訴文章灌水.
如有需要, 本人可以PRINT SCREEN有關IMSG出來.

至於相關文章是否灌水, 即使最有機會涉嫌的回文2, 由於其後半部回文也有實際內容, 所以整個回文不能評定為違規灌水,
但若只從上半段來看, 答案則是肯定的.

admin28
hkbw

[ 本帖最後由 admin28 於 2010-10-24 00:04 編輯 ]

edhong 發表於 2010-10-24 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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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叫站友集中討論都會犯站規36/3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