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本身字眼, 好多人提左, 我唔講了, 反而想提出新論點,
今次其中一重要考慮, 係"事實上亦同時有人誤認為有關提醒是由板務人員發出", hkitalk.net, F: r- P8 h% h8 Z
. Q3 w- C$ e, [
其實這類提示一般都無問題, 亦唔會有人誤會, 但點解今次da54會俾人誤會?
我認為問題不是出於da54文章本身, 而是admin28的責任.! e; n" t/ P4 ^'
現時R1版, 我仲可以見到呢篇文章, 仲要頂置:
net8 T- u3 J+ y! J! K' D# t0 j% S
有關使用日本漢字及術語的指引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 ... 4644&extra=page%3D1- |8 r' Y, OE
hkitalk.net7 @- I' f" ^4 H: ?, x
而入面仲有:巴士,鐵路,生活. G' A( m* ?# m$ G- t- p# g
"R1 板板主
admin54 (da54)"
hkitalk.net字眼..
直言, 有人仲誤以為da54仲係版主, 有幾出奇..
我相信這是現任版主admin28的責任, 去更新前任版主通告,
否則, 有人有以上誤會, 一d都唔出奇....0 d( z* n8 Q) T( c$ p% IO# [
hkitalk.net# ^- E' G: |6 _$ z*
如果我以這論點, 去話是admin28 引至版友誤會, 疑點利益歸於"被告", / ]9 o/ _X; K0 c9 z! v* B3 Y
admin28又會唔會改變決定?: Z( I- B. ]! g" J7 o/ G
1. 本人會再考慮這個情況.
2. 其實, 每一板的負責板務人員的account名均有顯示於該板面上, 加上板主的任免是有發出通告的, 所以某程度上,
閣下的論點只能算是成立一半.
3. 接手不同的板面, 如果相關的通告是有用的, 本人多數採取不去取代的方法, 因為既然是已有的通告並且是有用及有效的時候,
犯不著每每要改朝換代也去改名換號.
R1板板主
admin28
hkbw 原帖由 sea1986 於 2010-10-23 03:59 發表 http://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就算da54兄佢係以板主提醒都唔為過
閣下這樣回應, 是否等於容許任何板主於任何板面執行板規?
這樣的話, 行政及管理上勢必大亂.
R1板板主
admin28
hkbw 原帖由 admin28 於 2010-10-23 08:43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還有, 我倒想問一點. 若果有板友炸板, 一般板友除了報告外可以怎樣處理? 可能你會說, 若那位站友IPOWER APOWER不高就扣到佢變BEGGARwww.hkitalk.net" o8 Q" s" G* u( }: k9 c
出唔到聲, 甚至用其他所謂既 '私刑'. 當我想指出的是, 板務上的處理, 最有效的是報告板主. 正如罵戰的時候, 你不是要去罵人發起罵戰, 而是報告板主,
讓板主採取適當行動. 罵人發起罵戰的話, 除了令事件更加糟糕外, 也有可能令自己跌落參與罵戰的地步, 儘管出發點是好, 但結果一定不會是好
請你解釋一下何謂所謂私刑?難道呢度喺黑社會?用黑社會"家規"嚟處分?
相信喺呢度,除咗板主可以用佢地權力將炸板者解決外,板友只有扣power嚟停止對方行動,
但呢度仲有咩方法可以俾板友行私刑?相信除咗你中文程度有待改善外,表達能力仍需加強
有罵戰時,我相信板友除咗用報告板主外,仲有義務用適當方式去呼籲其他人唔好繼續罵戰
至少可以抑止一下罵戰,相信無一位板主唔會歡迎咁做(除咗你之外)
但如果呼籲者繼續鬧落去參與罵戰既話,呢個係佢地自身問題、到另一個範疇啦
舉另一個例子咁
好似係B2版798果個Thread咁
到討論後期有人嚴重離題到唔係傾798、傾咗咩將荃線、甚至天馬行空既將埔線
我請其他板友拉番入正題
嗌咗兩次後情況依舊,B2板主都出聲叫番其他人講番正題
你又唔見我被B2板主請食「注意」?
試問我如果咁樣喺R1呼籲既話,我係咪一早被你請食注意、甚至警告呢?
你呢個注意根本係亂出
請你向全体板友道歉兼下台吧 原帖由 admin28 於 2010-10-23 08:56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閣下這樣回應, 是否等於容許任何板主於任何板面執行板規?
這樣的話, 行政及管理上勢必大亂.
R1板板主
admin28
hkbw
老實講
跨板執法係有問題
但就算da54當時以板主身份講呢句以唔見有問題
因為佢並唔係執行任何職務
佢只係提醒板友
咁樣一句都可以叫行政及管理上大亂?可以會有幾亂呢?
難道成番板得你一個板主?你驚佢搶咗你份job做?
如果da54兄換轉其他板主咁做
大家屬於同一個工作團隊,係咪要分咁清楚?劃咁清楚界線?
正等如做差人既
當你休班喺唔係自己警區行緊街見到有賊搶嘢
你係咪唔會幫手捉賊?只係袖手旁觀?
咁既話下下各自為政既話,邊可能成大事架?
原來閣下做事係咁既,乃italk一大憾事
btw,請你唔駛下下篇文都貼R1板板主呢個頭銜
我地知道你係R1板板主,唔係B2板板主或者B3板板主啦:L
[ 本帖最後由 sea1986 於 2010-10-23 11:09 編輯 ] 原帖由 admin28 於 2010-10-23 08:54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3. 接手不同的板面, 如果相關的通告是有用的, 本人多數採取不去取代的方法, 因為既然是已有的通告並且是有用及有效的時候,
犯不著每每要改朝換代也去改名換號./ P3 c- i, r2 k
咁呢個只會俾閣下自己攞嚟煩
你又怕人地da54出聲請人集中討論而導致被其他板友誤會係R1板板主
但又唔認為前朝留低既通告唔加以整理
咁咪盞其他板友有所誤會囉
如果附著前朝名字既通告仲有用而可以唔駛換既話
好多大公司換名/香港回歸後
就唔駛一次過換晒啲文件上、招牌上既字、LOGO同其他前朝留低既嘢啦
呢種解釋實屬牽強 多謝各位回應的板友都認為呢個「注意」判決係有問題。
為免 admin28 回答困難,等我逐篇回應 admin28,好等 admin28 可以輕鬆一點回應我的提問。問題更會附上 MC 選擇,方便 admin28 不用大花腦筋,答一個英文字母就可以了!:loveliness:
(不過這只屬自願性,我是用普通板友的身份問問題,亦代表你有自由選擇是否回答、如何回答,沒有強迫性,當然如果幫你答你都唔答,大家會對你有甚麼觀感就是另一話題了)
再說多一層, 板主沒有硬性規定/設立相關事情專題, 板友可以自律地集中討論, 其他板友也可指出已有相關題目討論當中, 但一定不是採用此等容易令其他板友誤會之句子.
和其他明顯犯板規的問題不同, 是次有關板友另開新文, 嚴格來說, 在板主未設立專題文章或指示板友返回相關文章討論時, 有關板友的行為並不構成違反站規.
那在未違反站規的情況下, 其他板友憑甚麼要/請其他板友移至另一題目討論? 在違反站規的情況下, 一般板友指出並提醒其他站友是互助的行為.
但在未違反站規的情況下, 情況就完全不同.
Q1. admin28 你不斷認為該文樓主沒有違反站規,但請問你憑甚麼認為 「da54 指樓主犯了板規」?
a. 我 (admin28) 認為板主有權斷定板友的說話內容,無需解釋!我是100%對的!
b. 因為有其他板友「誤會」了,所以我認為「其他人認為『da54 指樓主犯了板規』」
c. 我不知道原來 da54 也認為開新文是沒有違反站規的
d. 其他 (請補充)
Q2. 板友誤會了,所以你要執法。請問有關板友誤會了甚麼呢?
a. 誤會 da54 正在執行板務判決 (即發出注意、警告、停板)
b. 誤會 da54 是 hkitalk 的站務人員
c. 以上 a 和 b
d. 其他 (請補充)
Q3. 如果未犯板規就唔可以提醒,犯板規先可以提醒,咁請問如果我同另一板友係某篇文內話「你讀多些書,不要沉迷上italk,好嗎?」是否需要被發注意?
a. 是,因為你阻礙板友沉迷上italk的權利,而佢並無因為沉迷上italk而違反站規
b. 否,因為我 (admin28) 不認為勸人「不要沉迷上italk」是違反站規,板友喜歡勸是沒所謂的
c. 其他 (請補充)
請先答一下這三條問題,其他的我會陸續再問,免得 admin28 負荷過重。
[ 本帖最後由 da54 於 2010-10-23 10:39 編輯 ]
回復 25# 的帖子
呢樣admin又無錯喎。固然新發的文件要改抬頭,但舊有文件的有效性不會因用舊抬頭或舊人的簽署受影響。
舉個例子,小弟係回歸前出生,出世紙上仍有港英年代的印鑑,
小弟沒有拎番張出世紙重新登記,亦相信99.999%同小弟同case的人沒有這樣做。
如果你所講係屬實,小弟的出世紙回歸後失效,亦即等於小弟不(合法)存在?
香港不少有效文件係回歸前發出的。如果因為回歸要重簽,恐怕整個政府回歸後到現在,仍要更新所有開埠至今的所有文件,沒有時間處理新政。
[ 本帖最後由 s3n370 於 2010-10-23 10:41 編輯 ] 原帖由 s3n370 於 2010-10-23 10:39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呢樣admin又無錯喎。
固然新發的文件要改抬頭,但舊有文件的有效性不會因用舊抬頭或舊人的簽署受影響。
舉個例子,小弟係回歸前出生,出世紙上仍有港英年代的印鑑,
小弟沒有拎番張出世紙重新登記,亦相信99.999%同小弟同case ...
出世紙呢樣嘢重新登記實在太擾民
唔換可以原諒
但前朝所發出既通告只係一樣小小既嘢
何解都可以懶得去改呢?
唔駛咁高要求,只希望admin28 copy & paste原有內容改番自己出而已
咁都難咩? 另外,較早前本人投訴以下文章灌水及出現有問題之評分,惟板務沒有因應投訴而作出適當處理,質疑是否選擇性執法: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viewthread.php?tid=561706&extra=page%3D1